2017-04-01 11:16:36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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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國考行測法律常識備考,2014年10月20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專題討論依法治國問題。今天,華圖教育的李鈺和黃利粉老師就為大家細數(shù)2018年國考必備的刑法常識吧。注意奧,刑法常識有五篇連載文章奧。
刑法常識50條(二)
第11條 國際罪行有:滅絕種族、海盜、反人類、恐怖組織、劫持民用航空器。
第12條 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第13條 犯罪客體是為犯罪行為所侵害的,而為我國刑法所保護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
第14條 犯罪客觀方面指刑法所規(guī)定的,說明侵犯某種客體的行為及其危害結果的諸客觀事實特征。具體包括:危害行為(作為和不作為);危害結果:刑法上的因果關系;犯罪的時間、地點和方法。
第15條 我國刑法在溯及力問題上采取的原則是從舊兼從輕原則。
第16條 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體和犯罪客觀方面。
第17條 犯罪客體是為犯罪行為所侵害的,而為我國刑法所保護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
第18條 犯罪客觀方面具體包括:(一)危害行為(作為和不作為);(二)危害結果;(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四)犯罪的時間、地點和方法。
第19條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fā)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第20條 【過失犯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fā)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法律一直以來都是國考常識考試的必考科目,各位考生可要認真看奧,最后華圖教育李鈺和黃利粉老師預祝各位考生在2018年國考中取得好成績,洋洋得意!記得還有連載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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