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0 08:50:45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海南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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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一、關于報考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的資格條件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海南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中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以及規(guī)定的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此次招考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3)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6)被開除公職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9)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3.哪些人員可以報考“面向殘疾人”職位?
招考職位為“面向殘疾人”的,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持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生活能夠自理,無全身性、進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職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獨立開展工作,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要求。其中:聽力殘疾的人員,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較好耳3米內應當能夠聽到談話,且言語能清晰交流,并符合其他報考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報名時,請在報名頁面?zhèn)渥谥腥鐚嵦顚憵埣差愋图墑e、具體情況和情形等,可參考《殘疾人殘疾分類和等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2011年第2號公告,GB/T26341-2010)填寫。
4.在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屬于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嗎?
屬于。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辭職后還可以參加此次報考嗎?
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提出辭職且得到批準的,可以報考。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提出辭職但未得到批準的,視為在職人員,不得報考。
6.2019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9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同意報考證明。
7.正在參加中央單位或其他省市區(qū)公務員考試的人員,是否可以報考?
報考人員在參加海南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中央單位或其他省市區(qū)單位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招錄單位應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或考察人選。
8.在職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能否報考?
報考人員屬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
同意報考證明,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由各招錄單位審核。在規(guī)定的資格復審時間內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試資格。
9.報考公務員需回避哪些情形?
《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直接隸屬,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同一領導人員,包括同一級領導班子成員;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包括上一級正副職與下一級正副職之間的領導關系。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上述回避關系的職位。
10.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如何界定?
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在2019年畢業(yè)且于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比如三年制專科的大三在校生、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研究生研三在校生等。應屆畢業(yè)生網上身份確認時,需上傳貼有照片并加蓋學校公章的畢業(yè)證明(畢業(yè)證明應注明姓名、性別、學號、就讀院校及專業(yè)、將于2019年7月畢業(yè)、加蓋院系或學校公章、簽署日期)。資格審查時,需提供畢業(yè)證明原件。未按期畢業(yè)者,取消其面試、考察、體檢或錄用資格。
11.報考年齡如何規(guī)定?
報考職位要求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的,即1993年3月22日至2001年3月21日期間出生;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的,即1990年3月22日至2001年3月21日期間出生;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的,即1983年3月22日至2001年3月21日期間出生,符合報考年齡規(guī)定。應屆畢業(yè)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招考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78年3月22日至2001年3月21日期間出生)。
考生年齡的確認以考生本人檔案記載的原始材料為依據。
12.海南省及市縣戶籍(含海南省及市縣生源)如何界定?
海南省戶籍是指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海南省生源是指參加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
海南省市縣戶籍是指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某市縣的人員;海南省市縣生源是指參加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某市縣的人員。
13.少數民族市縣是指那幾個市縣?
少數民族市縣包括:東方市、五指山市、樂東黎族自治縣、陵水黎族自治縣、昌江黎族自治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白沙黎族自治縣。
14.艱苦邊遠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是指哪些?
根據《海南省艱苦邊遠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瓊人社發(fā)〔2015〕177號),以下60個鄉(xiāng)鎮(zhèn)為艱苦邊遠地區(qū)的鄉(xiāng)鎮(zhèn):
(1)東方市:江邊鄉(xiāng)、天安鄉(xiāng)、大田鎮(zhèn)、東河鎮(zhèn)、板橋鎮(zhèn);
(2)五指山市:毛陽鎮(zhèn)、南圣鎮(zhèn)、番陽鎮(zhèn)、水滿鄉(xiāng)、暢好鄉(xiāng)、毛道鄉(xiāng);
(3)樂東黎族自治縣:志仲鎮(zhèn)、萬沖鎮(zhèn)、尖峰鎮(zhèn)、大安鎮(zhèn)、千家鎮(zhèn);
(4)臨高縣:南寶鎮(zhèn)、調樓鎮(zhèn)、和舍鎮(zhèn)、博厚鎮(zhèn)、東英鎮(zhèn)、皇桐鎮(zhèn);
(5)定安縣:嶺口鎮(zhèn)、富文鎮(zhèn)、龍湖鎮(zhèn)、雷鳴鎮(zhèn);
(6)屯昌縣:南坤鎮(zhèn)、新興鎮(zhèn)、烏坡鎮(zhèn);
(7)陵水黎族自治縣:隆廣鎮(zhèn)、本號鎮(zhèn);
(8)昌江黎族自治縣:王下鄉(xiāng)、七叉鎮(zhèn);
(9)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什玲鎮(zhèn)、加茂鎮(zhèn)、響水鎮(zhèn)、新政鎮(zhèn)、三道鎮(zhèn)、六弓鄉(xiāng)、南林鄉(xiāng)、毛感鄉(xiāng);
(10)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吊羅山鄉(xiāng)、上安鄉(xiāng)、什運鄉(xiāng)、和平鎮(zhèn)、中平鎮(zhèn)、紅毛鎮(zhèn)、黎母山鎮(zhèn)、灣嶺鎮(zhèn)、長征鎮(zhèn);
(11)白沙黎族自治縣:青松鄉(xiāng)、南開鄉(xiāng)、金波鄉(xiāng)、榮邦鄉(xiāng)、細水鄉(xiāng)、阜龍鄉(xiāng)、元門鄉(xiāng)、打安鎮(zhèn)、七坊鎮(zhèn)、邦溪鎮(zhèn)。
二、關于基層工作經歷
15.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退役士兵在軍隊服役的經歷,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省直單位的人員,在省級及以下所屬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非參公)、中央所屬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非參公)的二級及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地(市)直單位的人員,在地(市)級及以下所屬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非參公)、省屬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非參公)的二級及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31日。
16.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部發(fā)〔2010〕59號)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三支一扶”計劃和“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yè)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yè)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chuàng)業(yè)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xù)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yè)形式初次就業(yè)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yè)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7.“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三支一扶”計劃和“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簡稱“四項目人員”)如何界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
四項目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是指報考者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達到相關主管部門要求的時間且經相關主管部門審核確認,計算時間截止2019年8月31日。
18.確認兩年基層工作經歷以什么為憑據?
在編在崗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根據檔案中的材料確定。其他報考人員以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從社保機構打印的社會養(yǎng)老保險繳納記錄等作為依據。
三、關于學歷學位
19.公務員招考對學歷條件有何要求?
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職位要求專業(yè)所對應的的學歷。學歷是指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留學生也可以報考公務員,但其學歷必須經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認證。
20.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報考者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時間有何規(guī)定?
招考職位要求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報考者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21.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報考者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時間有何規(guī)定?
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在報名時間截止之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畢業(yè)證,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22.如何認定技工院校學歷?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技工教育“十三五”規(guī)劃的通知》(人社部令〔2016〕121號)精神,技工院校中級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分別對等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
23.對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時間有何規(guī)定?
職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職稱證書、資格證書等資格條件,應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在規(guī)定的資格復審時間內仍未提供證書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招考職位要求通過司法考試的,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通過,司法考試資格證書尚未下發(fā)的,以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作為憑據。
24.報考者具有不同層次的學歷和專業(yè)的,如何報考?
《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不是指報考者所獲得的最高學歷,而是與職位表所需專業(yè)相匹配的學歷。
25.報考公務員時,學歷如何認證?
根據教育部關于規(guī)范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為全國唯一的對外查詢認證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網站。報考者的學歷須在學信網上查詢認證。
26.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在資格復審時將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材料與《公告》、《職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一并交招錄單位審核。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27.國內院校與國(境)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屬國內院校與國(境)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境)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28.持輔修、第二學位學歷證書者能否以輔修、第二學位學歷專業(yè)報考?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報考人員,若在校期間取得輔修學位或第二學位學歷證書的,只能以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報考。
29.招考專業(yè)有何規(guī)定?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必須符合招考職位的要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按所獲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為準。
30.如何判定所學專業(yè)是否滿足職位專業(yè)要求?
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專業(yè)界定參照《海南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
目錄一為研究生專業(yè)參考目錄,分為兩個層次,2位數字代碼的為“學科門類”,4位數字代碼的為“一級學科”;
目錄二為本科專業(yè)參考目錄,目錄三為?茖I(yè)參考目錄,均分為三個層次:2位數字代碼的為“學科門類”,4位數字代碼的為“一級學科”,6位數字代碼的為“二級學科”。“學科門類”包含“一級學科”,“一級學科”包含“二級學科專業(yè)”。如果職位設置了“學科門類”,則此“學科門類”下的所有“一級學科”或所包含的“二級學科專業(yè)”都符合職位要求;如果職位設置了“一級學科”,則此“一級學科”或“一級學科”所包含的“二級學科專業(yè)”才符合職位要求;如果職位職位設置了“二級學科專業(yè)”,則只有所限定的“二級學科專業(yè)”才符合職位要求。
報考人員在選擇職位時,應首先在《專業(yè)參考目錄》中查找所學專業(yè)的從屬范圍,依此判定所學專業(yè)是否滿足職位要求。若所學專業(yè)在專業(yè)指導目錄中同時從屬于不同的目錄,可以以任意一種從屬報名。若所學專業(yè)未納入《專業(yè)參考目錄》,建議考生先就“所學專業(yè)是否符合招錄職位專業(yè)要求”咨詢報名資格審核單位,若資格審核單位同意,則在報名頁面?zhèn)渥谥腥鐚嵦顚懽约核鶎W的專業(yè),并寫明“未納入目錄,但經資格審核單位同意”,再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核。
31.報考者在被錄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進行任職定級時有何規(guī)定?
招考職位的條件是根據空缺職位需求設置的。報考者在被錄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進行任職定級時必須按招考職位任職定級。比如,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的考生,報考明確為主任科員崗位的,應在任職定級時被任命為主任科員;報考明確為副主任科員崗位的,在任職定級時只能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報考明確為科員崗位的,在任職定級時只能任命為科員,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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