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7 17:24:46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資料包涵蓋但不限于以上內容
保存小程序碼至
手機進行掃碼
在公務員考試中,公共基礎知識不僅涉及的知識面廣而且不易記憶,華圖教育小編特為大家整理了以下公共基礎知識、公基備考資料供廣大考生復習備考。希望各位考生能夠認真學習,靈活運用。預祝各位同學考試順利,一次成“公”!
犯罪中止屬于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態(tài)之一,在刑法的內容中屬于一個考頻較高的內容,但是有很多考生無法正確的做出判斷。那到底什么是犯罪中止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guī)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的行為。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
從概念中可以看出犯罪中止存在兩種情況:一是未實行終了的中止,即在犯罪預備階段或者在實行行為還沒有實行終了的情況下,自動停止或放棄犯罪;二是實行終了的中止,即在實行行為實行終了的情況下,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
為了更好的把握犯罪中止這一概念,我們還需要掌握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一)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xù)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xù)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首先,行為人明確認識到自己能夠繼續(xù)犯罪或實現犯罪結果;其次,中止行為的實施是行為人自動作出的選擇;再次,中止犯罪的決意必須是完全的、無條件的、徹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條件的或暫時的。中止犯罪的主觀原因,有的是懼怕受到刑罰的懲罰;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勸說而改變了原來的犯罪意圖;有的是良心發(fā)現,幡然悔悟,改變了自己的犯罪意圖;有的則出于對被害人的憐憫,轉而防止犯罪結果的出現。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第一,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第二,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第三,中止行為以不發(fā)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為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為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三)犯罪中止必須發(fā)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fā)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里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fā)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
(四)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如果行為人實施了中止的行為,但是危害結果還是產生,不構成犯罪的中止。
以上,就是華圖教育小編為各位考生整理的公共基礎知識,希望大家能夠認真學習,靈活運用。預祝各位面試順利,一次成功!
↓↓↓↓2022年省公務員考試筆試產品推薦↓↓↓↓ | |||
2022省考 成績查詢 |
2022省考 面試禮包 |
2022省考 面試峰會 |
2022面試 分數線 |
相關內容推薦:
2022廣西公務員考試面試公告
2022廣西公務員考試面試名單
2022廣西公務員考試面試分數線
2022廣西公務員考試面試比例
2022廣西公務員考試面試通知
2022廣西公務員考試面試公告
貼心微信客服
貼心微博客服
10萬+
閱讀量150w+
粉絲1000+
點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