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6 19:04:49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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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751名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關于2019年四川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
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和中央組織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考試錄用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04〕50號)、《印發(fā)〈關于招錄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的意見〉的通知》(組通字〔2015〕46號)精神,現(xiàn)就2019年四川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條件
(一)招考對象: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應屆碩士及以下畢業(yè)生應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應屆博士畢業(yè)生應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職位要求的其余資格證書(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單不視為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也應于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jīng)歷,即具有在縣(市、區(qū))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其他經(jīng)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jīng)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jīng)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30周歲(1988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間出生),2020年高校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8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35周歲(198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間出生);報考其他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35周歲(198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間出生),2020年高校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yè)。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現(xiàn)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
9.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用人單位及名額
2019年全省法院系統(tǒng)計劃招錄工作人員470名;全省檢察院系統(tǒng)計劃招錄工作人員281名。用人單位及名額詳見職位表。
三、報考程序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18:00,報名網(wǎng)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http://www.sc.hrss.gov.cn/)首頁“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wǎng)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wǎng)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人員按網(wǎng)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wǎng)絡提示上傳照片。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資格初審。報考省法院及各鐵路法院職位的,資格初審工作由省法院負責;報考省檢察院及各鐵路檢察院職位的,資格初審工作由省檢察院負責;報考市(州)、縣(市、區(qū))法院、檢察院職位的,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市(州)黨委組織部、法院、檢察院負責。
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9月18日至9月25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
(二)確認繳費
經(jīng)資格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9年9月26日18:00前登錄報名網(wǎng)站進行確認繳費。網(wǎng)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019年9月25日前(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jīng)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
2.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發(fā)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計劃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單位駐地在三州及其他納入艱苦邊遠地區(qū)考錄政策實施范圍縣(市、區(qū))的職位可放寬到3:1。要求《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職位和法醫(yī)、少數(shù)民族語言翻譯、司法行政人員(檔案管理)職位,不受筆試開考比例限制。
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省委組織部根據(jù)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職位調整的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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