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5 17:22:33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河南分院
近日朝陽區(qū)檢察院發(fā)布通報:經(jīng)依法審查,對犯罪嫌疑人吳某凡(男,30歲,加拿大國籍)以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
不少網(wǎng)友有一些擔憂,吳亦凡竟然是加拿大國籍,那能否依據(jù)我國刑法對吳亦凡進行追責呢?甚至有一些吳亦凡的瘋狂粉絲認為,由于吳亦凡的加拿大國籍,是不是就可以不被我國法律制裁而回到加拿大繼續(xù)“瀟灑開心”的生活?
其實不然,《刑法》第六條規(guī)定了我國的屬地管轄:“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fā)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那么,何為我國的領域呢?領域包含了我國的領土、領空、領海;并且,刑法還規(guī)定了: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也就是說,領域范圍還包括了擬制領土,也稱“浮動領土”,包括船舶和航空器。當然了,擬制領土不是真正意義的領土,只是為了從法律上解決管轄權問題而產(chǎn)生的一種假設而已。
那么,法律的特別規(guī)定又是什么呢?吳亦凡是否屬于特別規(guī)定里的范圍呢?《刑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了【外交代表刑事管轄豁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通過這個法條的規(guī)定,我們會發(fā)現(xiàn),確實有一些外國人,在中國犯罪,可能是不適用我國刑法的,那么,究竟是哪一些外國人呢?吳亦凡又是否在其中呢?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明確規(guī)定: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是外國駐中國使館和使館人員,也包括與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那么你明白了么?對于吳亦凡案件,吳亦凡雖然是加拿大國籍,但是在中國境內實施了強奸行為,違反我國刑法,我國當然有刑事管轄權。
小編說了這么多,那么在我們的公共基礎方面,這方面又會如何來考察呢?讓我們來看一道試題,來小試我們的“牛刀”吧!
【試題演練】
(多選)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對下列哪些情形適用屬地管轄原則( )
A.外國人甲在中國境外打獵,因疏忽大意擊中中國境內的外國公民斯某,致其重傷
B.外國人乙乘坐外國航空器,當該航空器進入中國領空時在該航空器上實施犯罪
C.中國二年丙乘坐中國民用航空器,當該航空器進入外國領空時在該航空器上實施犯罪
D.中國人丁在中國境內打獵,因過于自信的過失造成中國境外外國公民布某重傷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我國刑法空間效力的屬地原則!缎谭ā返6條規(guī)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fā)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本題中,選項A和D,分別是犯罪結果或者犯罪行為在我國領域內發(fā)生,因而被認為是在我國領域內犯罪,應適用我國刑法;選項B是在我國領空內犯罪,也是在我國領域內犯罪,應適用我國刑法;選項C是在我國航空器內犯罪,因而被認為是在我國領域內犯罪,應適用我國刑法,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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