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30 16:26:40 公務員考試網 http://yflching.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一)報考對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不含高校集體戶口及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集體戶口),取得2021屆或2022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高專、高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根據上海市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本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本次招考500名總計劃內,計劃定向招考約27名(其中女性1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不含高校集體戶口及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集體戶口),取得2019、2020、2021或2022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高專、高職)及以上學歷的2021年本市退役士兵。具體招考人數將根據筆試情況在總招考計劃范圍內實行動態(tài)調撥機制。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關招考的學歷、年齡等具體條件詳見政策問答。
根據公務員法及有關規(guī)定,尚在5年服務期內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經所在機關(單位)批準同意。對采取定向招考方式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報考者與所報考單位中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需向招錄單位進行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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