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7 14:28:27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根據(jù)《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規(guī)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1名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F(xiàn)將公開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因工作需要,計劃招聘縣委縣政府總值班室等23個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1名(招聘職數(shù)和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省招聘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大學?萍耙陨蠈W歷,并符合此次公開招聘的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三、招聘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7)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除戶籍和民族成分外的所有證書、證件和工作年限等資格條件,截止取得日期為2022年8月31日(含),戶籍和民族成分截止取得時間為報名開始當天(含)。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7)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人員;
(8)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
(9)失信被執(zhí)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和崗位條件明細詳見附件1。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6年8月3日至2004年8月2日期間出生,40周歲以下以此類推)。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2022年7月26日起通過陵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及有關媒體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期間登錄考試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021be7X3AhUvJQwhb3lkE3YUkp6U1Gub65cSaAeZiCJCD2d0cg),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網上報名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報名所需材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huán)節(jié)。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系統(tǒng)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咨詢電話:0898-83388471。
2.報名時間:
2022年8月3日9:00至2022年8月9日17:00。
3.報名要求:
每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以下材料(以JPG圖片格式,大小不超過2MB):
(1)《陵水縣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需從網上下載附件2填寫后本人親筆簽名上傳圖片,原件備驗);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彩色照片;
(4)戶口本(首頁與本人頁);
(5)畢業(yè)證、學位證(如有);
(6)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有二維碼標識);
(7)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開具的同意報名證明;
(8)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證明(原件備驗);
(9)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
(10)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相關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準備材料。凡因本人填寫信息不完整、填寫錯誤,或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審核結果不通過的,責任自負。
(3)請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正確、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如因電話號碼不正確或不暢通等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4)本次公開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根據(jù)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資格審查: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要達到1:2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shù)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四)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先筆試,后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均為百分制,筆試按60%、面試按40%計入考試總成績。各項成績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1.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2)筆試方式、科目及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科目為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文史及公文寫作等內容。筆試實行百分制,并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在陵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布。
2.資格復審
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人數(shù)和入圍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出現(xiàn)末位同分者同時入圍面試。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確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的時間、地點和需提交的材料屆時以公告為準。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
(1)面試方式與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素質。
(2)面試時間及地點:屆時另行通知。
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4.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60%、4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荚嚦煽冊诹晁h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考察
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人數(shù)和擬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同一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xiàn)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xiàn)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方式另行確定。
體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主管部門對身體條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人員對體檢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綜合成績及體檢結果,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和考察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察?疾觳环弦蟮,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jù)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在陵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調查處理。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被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或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招聘單位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送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出《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新聘用人員為2022年畢業(yè)且未就業(yè)的,試用期一年,其他人員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考核,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經審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規(guī)定辦理任職等相關手續(xù),不合格則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工資按聘用單位現(xiàn)有在職人員工資標準和撥付渠道執(zhí)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各項紀律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考核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同級紀委監(jiān)委部門指導和監(jiān)督,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
八、有關問題說明
(一)遺失身份證或身份證正在辦理當中尚未領取者,須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或派出所出具貼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蓋公章的證明或憑領取身份證的回執(zhí)(需貼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蓋公章)參加報名及考試。
(二)招聘專業(yè)條件參照附件3《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按所獲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為準。該目錄未列入的專業(yè),按專業(yè)門類、名稱及課程設置確定。
(三)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若在校期間取得輔修學位或第二學位學歷證書的,以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為準報考。
(四)海南省戶籍是指在2022年8月3日前(含),常住人員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海南省生源是指參加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
陵水縣戶籍是指在2022年8月3日前(含),常住人員登記戶口所在地在陵水縣的人員;陵水縣生源是指參加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登記戶口所在地在陵水縣的人員。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六)招聘工作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媒體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聯(lián)系電話:0898-83388471(陵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七)網上報名系統(tǒng)技術咨詢電話:0898-65230708,咨詢時間: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節(jié)假日休息。
附件下載:
1.《2022年陵水黎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2.《2022年陵水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填寫模板)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原標題:陵水黎族自治縣2022年公開招聘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一)
文章來源:http://lingshui.hainan.gov.cn/xxgk_57512/0400/202207/t20220726_3237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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