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4 09:59:46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為充實教師發(fā)展中心師資力量,提升我市教育教學研究能力,加快太倉教育高質量發(fā)展,經市委教育工委研究決定,公開選聘教師發(fā)展中心研訓員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選聘范圍與對象
太倉市所有在編在崗教師。
二、選聘崗位與人數
培訓部門研訓員1人。
三、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養(yǎng)高,師德師風正,熱愛教育事業(yè),樂于研究與奉獻,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團隊合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抗壓能力。
2.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備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
4.4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有學校中層及以上教育教學和教師培訓工作管理經驗。
(二)其他條件
近十年來,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中二項:
1.獲得太倉市及以上業(yè)務部門組織的所任學科教學競賽太倉市級二等獎及以上。
2.開設太倉市級及以上公開課或講座不少于3次。
3.主持過太倉市級及以上教育規(guī)劃或教學研究課題,或核心參與(排名前3)蘇州市級及以上教育規(guī)劃或教學研究課題,且在蘇州市級及以上教育類刊物公開發(fā)表過本學科或管理類論文不少于2篇。
4.指導學生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獲得蘇州市級一等獎及以上獎項不少于1次。
5.獲得太倉市級及以上綜合榮譽(含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黨員、星級教師、領銜教師等)或有關德育、教研、科研、培訓、裝備、信息化等條線表彰不少于1次。
四、選聘程序
1.宣傳發(fā)動(8月2日-4日)。各相關單位結合該崗位和本單位實際,積極做好發(fā)動工作,并鼓勵符合條件的教師踴躍申報。
2.個人申報(8月5日)。申報教師對照選聘條件,填寫申報表,按要求準備相關佐證材料,并于8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送至太倉市教師發(fā)展中心大樓505室。聯系人:常老師,聯系電話:53529691。
3.審核確定(8月6日)。教育局組成評審小組,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核評定,然后按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經面試答辯,確定擬選聘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材料要求
1. 近5年個人工作總結(2000字左右)。
2.《太倉市教師發(fā)展中心工作人員選聘申報表》(見附件,一式兩份,單位蓋章)。
3. 整理成冊的佐證材料:
(1)基本情況。含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學校蓋章的工作經歷證明(內含擔任組長、中層及以上管理經歷等信息)
(2)榮譽表彰。含學科骨干教師證書、綜合性表彰證書、條線表彰證書等
(3)教學實績。含近十年各級各類教學業(yè)務競賽(評優(yōu)課、基本功競賽、教師素養(yǎng)賽等)證書(按國家、省、蘇州、太倉順序排列)、太倉市級及以上公開課和講座(按組織單位的級別由高到低排列)、輔導學生獲蘇州市級及以上比賽獎項的教師指導證書。
(4)科研成果。近十年主持或參與的課題立項證書、結題證書(限2項)、發(fā)表的蘇州市級及以上論文(限5篇,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和期刊網查詢頁)。
以上材料裝袋,袋子封面貼紅。材料和袋子封面統一為“太倉市教師發(fā)展中心研訓員選聘申報材料”,并標注姓名、單位、任教學科、擬申報單位、申報日期等。
附件下載:
原標題:太倉市教師發(fā)展中心研訓員公開選聘簡章
文章來源:http://www.tcedu.com.cn/art/2022/8/1/art_4915_3959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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