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4 16:21:45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無錫經濟開發(fā)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無錫經濟開發(fā)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無錫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fā)〔2012〕54號)文件精神,無錫經濟開發(fā)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2023年無錫經濟開發(fā)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簡介表》(附件一)。崗位簡介表可在以下網站查詢: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wuxi.gov.cn)、無錫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無錫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http://wxjkq.wuxi.gov.cn/)。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3、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yè)精神。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2日之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和中級十級專業(yè)技術崗位招聘人員,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中注明的為準。
6、本次招聘不限戶籍。
7、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分別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
8、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一(附件中有其它資格條件的,以附件條件為準),招聘崗位專業(yè)參考《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專業(yè)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yè)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yè)單位需要的專業(yè)。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31日。
9、本次招聘對象中的“2023年畢業(yè)生”:指在2023年畢業(yè)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3年畢業(yè)生”身份報考:
(1)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2)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截止報名時)。
(3)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截止報名時)。
三、報名辦法
(一)采用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6日16:00
2、報名網址:無錫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資格審查時間: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7日16: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6:0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7:00
4、繳費確認時間: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8日18:00
(二)考生可在報名24個小時后在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單位陳述申辯,聯系方式可從招聘崗位表中相應崗位的“咨詢電話”欄內獲取。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使用銀聯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并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即報名成功。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繳費標準:每位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510-81880029)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各招聘單位在網上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4、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將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崗位,補報名的時間為:2023年3月9日9:00—12:00。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網上及時公布。
對少數特殊行業(yè)、特殊專業(yè)或層次要求較高,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專業(yè)技術崗位,經市級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2023年3月29日9:00—2023年3月31日24: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直接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0-81880029。
四、筆試
筆試地點以網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1、筆試日期:2023年4月1日。
管理類崗位考試時間為9:00-11:30;
通用類專業(yè)技術崗位考試時間為9:00-11:30;
工勤技能類崗位考試時間為9:00-10:30。
2、筆試科目:
管理類崗位、通用類專業(yè)技術崗位、工勤技能類崗位的筆試科目名稱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但考試內容各不相同。
經濟類中會計、審計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統(tǒng)計和其他經濟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
“其他類”專業(yè)技術崗位與管理類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
筆試科目見附件一《2023年無錫經濟開發(fā)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簡介表》中的“崗位類別”。
筆試合格分數線為卷面總分數的50%。
考試范圍見報名系統(tǒng)內《江蘇省2023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在1:3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筆試成績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上查詢。
五、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對擬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發(fā)出通知。若在報考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和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報考資格復審為不合格。對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
復審時,考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身份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
六、面試
1、根據資格復審結果,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面試人員。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體檢程序。
2、參加面試的考生繳納100元面試費。
七、總成績計算方法
1、所有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偝煽兿嗤瑫r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若還同分則加試。
2、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布。
八、體檢和考察
1、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根據考試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前,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考察: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信用、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是否遞補意見,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進行核準。錄取手續(xù)辦理后,不再遞補。
九、聘用
對擬錄取者在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錄取的,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錄取和聘用手續(xù)。
報考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在招聘單位通知報到后一個月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和聘用手續(xù)的,取消其錄取資格。已公示擬錄用或錄用后放棄的(含超過規(guī)定期限未報到而視同放棄的),將被記為一般失信行為,記錄期限為三年。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
十、誠信管理
按照《無錫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誠信管理試行辦法》規(guī)定,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被記入無錫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失信行為數據庫,并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huán)節(jié),將考生個人信用情況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招聘咨詢
具體招聘崗位報名條件等政策咨詢電話詳見崗位簡介表中各主管部門(單位)聯系電話。本公告由無錫經濟開發(fā)區(qū)黨群工作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0-80580059。
十二、監(jiān)督舉報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12388。
附件1.2023年無錫經濟開發(fā)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簡介表.xls
附件2.2023年無錫經濟開發(fā)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報考指南.doc
無錫經濟開發(fā)區(qū)黨群工作部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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