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2 17:16:55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為加強學校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學校辦學綜合實力,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fā)〔2016〕182號)和《2024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緊缺崗位招聘通告》等規(guī)定,現將2024年文山州高級技工學校緊缺崗位招聘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4年文山州高級技工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緊缺人才5名。招聘的崗位、專業(yè)、學歷和資格條件等具體詳見《2024年文山州高級技工學校緊缺崗位招聘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報考人員可通過文山州人社網(http://220.164.79.74/)查詢。
二、招聘范圍
凡符合招聘基本條件和具備《崗位計劃表》要求具體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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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 . 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和所需的專業(yè)或其他資格。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新進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及以后出生),具體以《崗位計劃表》為準。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各級財政供養(yǎng)的在職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以往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曾被開除的。
6.聘用后即與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
7.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8.吸毒人員。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緊缺崗位招聘通告》發(fā)布之日(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1月12日下午17點止。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本通告報名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報名人員,填寫《2024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緊缺崗位招聘報名表》(附件2)連同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小一寸照片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打包后(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報考崗位代碼+姓名)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至報考崗位對應的報名郵箱,并主動電話聯系告知招聘單位(報名郵箱:2631302543@qq.com,聯系方式:0876—2180984、13368764507)。未按要求發(fā)送的均視為報名無效。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憑學校就業(yè)推薦表報名(須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學位證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待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復核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原件等,屆時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特別提醒:報考人員所提交報名資料的原件將在招聘過程中適時進行復審,一經發(fā)現弄虛造假,取消參加考試和聘用資格,并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庫。
(二)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初審
本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網絡報名時提供的相關材料開展資格初審,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者,工作人員電話通知應聘人員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2.現場資格復審
面試前開展現場資格復審。復審內容為身份證、畢業(yè)證、就業(yè)推薦表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退回,復印件存檔。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1月18日上午8:30至19日下午17:00
資格復審地點:文山州職教園區(qū)(州高級技工學校綜合樓3樓組織人事科)
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若有變動將以電話形式另行通知。
(三)考試方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方式另行通知),面試不受開考比例限制。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崗位專業(yè)知識儲備、應變能力、組織計劃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專業(yè)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要素。如面試成績并列(保留兩位小數的成績相同視為成績并列)無法確定人選,須進行加試,不得超計劃確定人選。
面試時間:2024年1月20日早上8點30分至結束
面試地點:文山州人事考試院(文山市鳳凰路華宇印象37號 州自然資源規(guī)劃局6樓)
參加面試的考生帶上準考證、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按時參加面試,超過規(guī)定時間15分鐘未到達面試現場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面試資格。
面試考生須上交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和其它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面試結束后歸還,如發(fā)現不交的,取消面試資格。
在候考期間,考生要耐心等待,不得離開候考室,不得大聲喧嘩和議論。需要上衛(wèi)生間的,經報告候考室工作人員同意后方可離開,不得與他人接觸。面試結束統(tǒng)一在工作人員安排的休息室休息,等待全部面試結束方可離開。面試時間及地點若有變動將以電話形式另行通知。
(四)體檢
按照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以招聘崗位數等額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由招聘單位組織進入體檢人員到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y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得參與后續(xù)的招聘程序。體檢結果必須有主檢醫(yī)師簽署意見,并加蓋醫(yī)院印章。
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體檢人員,將取消聘用資格。孕產婦在孕產期的,經醫(yī)院確認可以申請延期體檢,待生產過后或妊娠終止,按國家相關政策產休假結束一個月內進行體檢。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于有疑問的體檢結果是否可以提出復檢以《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考生自行到醫(y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可。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地點單位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人事(學籍)檔案、誠信檔案及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疾觳缓细裾撸挥杵赣;填報信息不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應聘人員必須提供畢業(yè)證書、身份證或戶口冊、學籍檔案及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文山州高級技工學校進行資格審核。經考察合格的,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在文山州人社網(http://220.164.79.74/)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2.遞補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崗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并向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1)報考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4)擬聘人選截止2024年8月30日止還未取得《崗位計劃表》中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書的。
3.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復核畢業(yè)證書、身份證或戶口冊、學籍檔案及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屆時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重要提示
(一)本通告所附相關文件與通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必須準確、如實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聯系方式。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若報考人員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名稱未在發(fā)布計劃的專業(yè)需求中,報考人員如認為所學專業(yè)與擬報考崗位專業(yè)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在報名時間截止之前可向招聘單位提交審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定。
(三)報考人員在應聘過程中,應關注當地的天氣、交通、住宿等情況,合理安排好出行時間。
(四)本次緊缺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文山州人社網(http://220.164.79.74/)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通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招聘過程中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執(zhí)行,對違反規(guī)定的,將依法給予組織處理或處分。
七、監(jiān)督
紀檢監(jiān)察機構及時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現將舉報電話公布如下:
監(jiān)督電話:0876—2152128
咨詢電話:0876—2180984
附件1:2024年文山州高級技工學校緊缺崗位招聘計劃表.xls
附件2:2024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緊缺崗位招聘報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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