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2 11:00:08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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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呼倫貝爾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根據《2024年呼倫貝爾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現將本次選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選聘36名工作人員。詳情請閱讀《2024年呼倫貝爾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
二、選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服從工作安排和管理。
2.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3.工作作風正派、廉潔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機關、事業(yè)單位(列編)工作經歷,截至報名開始日前應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
這里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旗縣(市、區(qū))、蘇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黨政機關(參公單位)、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或嘎查村(居)委會、各類企事業(yè)單位(不含參公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可累計計算。
全日制教育?粕、本科生、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或相關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或相關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參照人社部《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fā)〔2010〕59號)等文件執(zhí)行。
5.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不包含試用期當年考核)。
6.具有公開選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經歷。
7.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年齡一般應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8月12日(不含)之后出生;選聘中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人員、副科級干部,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8月12日(不含)之后出生;選聘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人員、正科級干部,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8月12日(不含)之后出生。
9.符合公開選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各項資格條件取得時間應為報名開始日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事業(yè)單位、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調轉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試用期內(含新提拔干部的職務試用期、競爭性比選人員的崗位試用期)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7.列編渠道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的。
8.曾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免予刑事處罰的。
9.崗位聘用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通過臺式電腦或筆記本電腦報名,不支持手機、平板電腦登錄網站報名,報名網站為呼倫貝爾人才網(網址:www.hlbrrc.com.cn)。各崗位報名及資格審核情況向報考人員實時公布。
報名時間:2024年8月12日9:00—2024年8月15日17:00;
初審時間:2024年8月12日9:00—2024年8月16日17:00;
改報時間:2024年8月18日9:00—2024年8月18日12:00;
改報審核時間:2024年8月18日9:00—2024年8月18日12:30。
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相應減少選聘計劃數或取消開考。被取消開考崗位的人員,可在改報時間段內改報其他崗位或放棄報名。
2.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名一個崗位。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選聘公告和《崗位信息表》中的有關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認真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
3.報考人員須下載并填寫《2024年呼倫貝爾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審批表》(以下簡稱《公開選聘審批表》,見附件2),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并在報名系統中上傳審核蓋章后的《公開選聘審批表》。
4.報考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專科(本科)畢業(yè)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查通過。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高校、院系、專業(yè)、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yè))。工作簡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并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服務期。未就業(yè)經歷:未就業(yè)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yè)”。
5.報考人員須用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6.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選聘公告,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并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取消報名資格等處理。
7.《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專業(yè)類別或專業(yè)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yè)目錄設置。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有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專業(yè)的,同時要如實填寫相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對現行專業(yè)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yè)、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報考人員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崗位的專業(yè)要求(提示:資格復審、考察等環(huán)節(jié)還要做深入、具體審查,請報考人員認真對待,慎重選擇報名崗位)。
(二)資格初審
1.報名與資格初審工作同步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部門在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后的24小時內(改報為當日12:30前)提出審查意見。
2.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3.本次公開選聘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筆試
(一)筆試開考比例為1:3,即選聘崗位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之比。
(二)筆試時間:2024年8月25日9:00-12:00。筆試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務于2024年8月22日9:00至8月25日9:00前,登錄呼倫貝爾人才網(網址:www.hlbrrc.com.cn)自行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
(三)筆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試》一科,滿分100分。筆試試卷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四)筆試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五)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適時在呼倫貝爾人才網上公布,報考人員只能查詢本人成績信息。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研究確定,并在呼倫貝爾人才網上公布,未達到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需攜帶的證件、證明、相關規(guī)定要求等詳細內容,提前在呼倫貝爾人才網上公告。
(二)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選聘計劃數與進入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在每個崗位筆試成績中由高到低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同一崗位因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報考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不足1:3比例的崗位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
(三)資格復審要求
1.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需提交以下材料(具體需提供材料請以資格復審時公告為準):
(1)《公開選聘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報名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聘用(錄用)文件、聘用(錄用)審批表等進入事業(yè)單位(機關)的有關材料。
(4)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干部任免審批表。
(5)所在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首頁和本人頁的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本人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①工作經歷證明(證明中應有工作單位名稱、工作起止時間、工作內容、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不同單位工作(服務)的時間可累計計算。②已過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
(7)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日期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領取《面試通知單》。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面試資格。如有特殊情況,須經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
3.資格復審重點審查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名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對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崗位,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上,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由選聘單位電話通知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遞補。1日內若出現3次以上未能電話聯系上報考人員的情況,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行遞補。
5.資格復審及遞補后,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
(三)面試須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四)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選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的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荚嚳偝煽儽A粜迭c后兩位(四舍五入)。
公布成績時報考人員可查詢同崗位人員成績信息。
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選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選聘計劃內同一崗位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并列人員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試確定(加試形式,由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在呼倫貝爾人才網上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一)各選聘單位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報考人員到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詳見《崗位信息表》。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二)報考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選聘資格。
(三)體檢環(huán)節(jié)因個人原因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四)考察工作在體檢完成后進行?疾煊蛇x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報考人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選聘資格。
(五)考察環(huán)節(jié)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選聘單位主管部門可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八、公示、試用期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一)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呼倫貝爾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進入試用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公示階段出現空缺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選聘單位主管部門可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三)擬聘用人員的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參加公開選聘的工作人員試用期內,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公開選聘崗位進入試用期后,不再進行遞補。
(四)試用期滿,由選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試用期考察合格的,報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備案后,辦理調動和崗位聘用手續(xù)。試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報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回原單位工作。
(五)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聘的全過程。
(六)選聘單位在公開選聘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環(huán)節(jié)擬取消報考人員考試、聘用資格的,選聘單位要依據有關規(guī)定及時告知報考人員被取消資格的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報考人員依法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
(七)在公開選聘所有環(huán)節(jié)中,報考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導致出現未能聯系上報考人員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九、紀律和監(jiān)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崗位回避。報考人員凡與選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報名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報名從事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2.履職回避。選聘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選聘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選聘紀律
對違反公開選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選聘資格;對違反公開選聘紀律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選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選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開選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二)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選聘公告和《崗位信息表》中的有關報名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提醒報考人員應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tài)度,認真選擇崗位和填報信息,切勿馬虎大意、弄虛作假、隱瞞情況,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本公告由呼倫貝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呼倫貝爾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咨詢電話
選聘單位政策咨詢電話:詳見《崗位信息表》。
技術咨詢電話:0470-8270899。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0-8217853。
呼倫貝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呼倫貝爾市委組織部
2024年8月11日
原文標題:2024年呼倫貝爾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chinasydw.org/202408/366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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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科目?
面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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