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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攀枝花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36名公告

2024-09-18 13:39:30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附件:

1.攀枝花學院2024年第三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攀枝花學院2024年第三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信息表

3.攀枝花學院2024年度高層次人才分級分類引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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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現攀枝花學院“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的戰(zhàn)略需要,根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guī)〔2024〕3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1〕36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2020〕479號)和《攀枝花學院直接考核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攀學院〔2018〕13 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學校擬面向社會直接考核招聘36名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攀枝花學院是教育部布點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為主具有碩士學位點綜合性高校,是全國100所應用型本科產教融合發(fā)展工程項目建設高校,是全國首批100所國家級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學院之一。學校坐落于著名的中國釩鈦之都、陽光花城、康養(yǎng)勝地、全國唯一以花命名的優(yōu)秀旅游城市—攀枝花市。

學校環(huán)境優(yōu)美、四季如春,傾力打造“校園·公園·花園”一體化,構建“大學如公園”“公園有大學”綠色生態(tài)校園新格局,榮獲“全國文明單位”“全國綠化模范先進單位”“四川省優(yōu)秀文明校園”。占地總面積約1450畝,校舍面積57.42萬平方米。下設21個教學單位、1個科研單位、8個教輔單位和1個直管三甲附屬醫(yī)院。

現有本科專業(yè)62個,2個專業(yè)碩士學位授權點。建有國家級一流專業(yè)1個、特色專業(yè)1個、專業(yè)綜合改革試點項目1個。擁有省部級優(yōu)勢專業(yè)15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yè)11個、特色專業(yè)6個、應用型示范專業(yè)5個,省級專業(yè)綜合改革試點項目3個、省級卓越人才培養(yǎng)計劃12項、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3門,省級一流本科課程33門,形成了以釩鈦+、康養(yǎng)+專業(yè)集群為優(yōu)勢,新工科、新醫(yī)科、新農科、新文科兼容,理、工、文、法、經、管、醫(yī)、藝、農9大學科協調發(fā)展,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職業(yè)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共同推進的辦學特色。

學校擁有一支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傾心從教、傾情愛生的教師隊伍,F有在編教職工1189人,其中專任教師92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天府學者特聘專家、天府峨眉計劃創(chuàng)業(yè)領軍人才及青年人才、四川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等各級各類專家133人次。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被錄用人員均列入事業(yè)編制。招聘崗位見《攀枝花學院2024年第三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見附件1),人數36名。

三、招聘方式、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方式

采取雙向選擇、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范圍

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或符合《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原件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原件。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

(三)報考條件

1. 應聘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守法遵紀,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及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條件

實驗技術崗位年齡不超過30歲(1994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崗位年齡不超過45歲(1979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有突出業(yè)績成果且為學校急需緊缺專業(yè)人員,經過學校研究決定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4)符合《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條件要求。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現役軍人;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6)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7)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

四、招聘程序

(一) 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18日—9月26日。

2.報名方式: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制作成壓縮包發(fā)送至報名郵箱rczp@pzhu.edu.cn,壓縮包名稱及郵件標題均為“應聘人員姓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應聘單位”。收到報名郵箱發(fā)出的回復郵件方為報名郵件投遞成功。

3.報名材料

應聘人員提交報名材料不齊或不按規(guī)定提交報名材料或不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不予受理。報名材料要求如下:

(1)《攀枝花學院2024年第三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信息表》(附件2,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填寫完成后作為附件提交,不可更改原始文檔格式;

(2)個人簡歷;

(3)身份證復印件;

(4)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掃描件(從?齐A段開始提供);

(5)學信網下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從?齐A段開始提供);

(6)國內應屆畢業(yè)生提交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7)國(境)外留學歸國人員提交《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

(8)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嚴格按照順序單獨掃描或下載后整理到一個文件夾作為附件提交。

(二)資格審核

人事處對應聘人員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將初審合格人員擇優(yōu)推薦給學校相關用人單位遴選,確定考核對象。

(三)考核、面試

1.心理健康測評:應聘人員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心理健康測評。

2.用人單位考核:學校用人單位按照確定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集中考核,具體崗位的考核方式由攀枝花學院在直接考核前告知應聘人員。

3.學校綜合面試:根據各用人單位考核結果及心理素質測試結果,由學?己祟I導小組組織綜合能力面試。

4.考核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內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根據考核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五)體檢

1. 體檢標準

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開招聘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的,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2.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攀枝花學院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電話通知應聘人員。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3.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七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攀枝花學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某崗位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是否遞補由攀枝花學院根據考核情況專項研究后確定。

4.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應聘者承擔。

(六)綜合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進行綜合考察。綜合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七)公示

對經考核、體檢、綜合考察合格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按規(guī)定程序審定后在公告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xù)。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

1.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攀枝花學院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文件或者生效的人事(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2.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到學校報到,學校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等手續(xù)。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3.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學?己,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新聘用人員應按照學校相關政策規(guī)定確定服務期并簽訂聘用合同,有特殊服務期約定的按特殊服務期約定執(zhí)行。

五、引進待遇

詳見附件3

六、紀律監(jiān)督

1.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違規(guī)違紀問題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2.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3.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攀枝花學院紀委機關:0812-3371956

4.咨詢電話:

攀枝花學院人事處:0812-337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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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hou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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