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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云南省紅河建水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校園招聘工作人員34名公告

2024-10-16 14:44:55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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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建水縣2025年教體系統(tǒng)校園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建水縣教育體育局2025年校園公開招聘報名表.docx

附件3承諾書.docx

附件4建水縣2025年教育體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校園公開招聘高校名單.doc

附件5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4年).pdf

附件6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2022年).pdf

為進一步加強建水縣專業(yè)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提高服務能力,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紅河州事業(yè)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招聘原則,報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云南省建水第一中學、建水縣第六中學、建水縣臨安高級中學、建水建民中學決定校園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4人。

一、校園公開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范圍對象

129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附件4)本科且取得相應學位的2025年畢業(yè)生(師范類院校須為高考招生時參加第一批次錄取學生);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學位的2025年畢業(yè)生。

(二)招聘崗位

詳見《建水縣教育體育局2025年校園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引進必須具有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專業(yè)范圍和學歷。本科畢業(yè)繼續(xù)攻讀研究生的(學習經歷不間斷)考生,招聘時若研究生條件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條件且視為本年度應屆畢業(yè)生來招聘引進;博士畢業(yè)生除要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條件外,其他崗位條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和技能;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六)符合崗位規(guī)定的年齡要求。招聘本科學歷的年齡30周歲以下(199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35周歲以下(198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40周歲以下(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非應屆在校生;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

4.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

6.在以往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三、招聘方式

(一)此次校園公開招聘在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縣人大、縣政協(xié)等監(jiān)督人員和考官(5人)組成招聘工作組,采用網絡預報名與現(xiàn)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網絡預報名結束后再進行現(xiàn)場報名及安排面試工作。

(二)網絡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7日—10月25日,網絡預報名結束后預計在10月下旬赴西南大學和云南師范大學進行現(xiàn)場報名招聘,現(xiàn)場報名時間以招聘會承辦院校就業(yè)指導中心發(fā)布信息為準,其余院校應聘人員請自行前往西南大學和云南師范大學參加現(xiàn)場招聘。崗位招聘按招聘時間和地點進行順序招聘,如崗位在前一招聘點已招聘到相應的人員,下一招聘點不再進行招聘,請符合招聘條件有意向的畢業(yè)生提前關注西南大學和云南師范大學發(fā)布的信息。

云南省建水第一中學在西南大學和云南師范大學舉行專場招聘會;建水縣第六中學、建水縣臨安高級中學、建水建民中學在云南師范大學舉行專場招聘會。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每人限報1個崗位。崗位信息詳見附件1。

1.網絡預報名時間及方式

(1)網絡預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7日—10月25日。

(2)網絡預報名方式

請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報名所需材料壓縮打包后發(fā)送至報名郵箱:

云南省建水第一中學:1004924599@qq.com;

建水縣第六中學:2327213561@qq.com;

建水縣臨安高級中學:lgdzb666@163.com;

建水建民中學:562619333@qq.com。

網絡預報名考生需到校園招聘會現(xiàn)場參加報名資格審查,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請根據(jù)校園招聘會時間順序自主選擇前往。

(3)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時考生需提供:《建水縣教育體育局2025年校園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學校證明(需有姓名、身份證號、入學時間、錄取批次、畢業(yè)時間、所學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考生基本情況的內容,并蓋有學;驅W生處公章)、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須蓋有學校教務處公章)、就業(yè)推薦表、身份證、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以上材料請按照順序掃描(PDF格式)排序后壓縮打包發(fā)送至對應學校郵箱,文件名、郵件標題固定格式均為:“崗位代碼+姓名+專業(yè)名稱+電話號碼”。如報名時未取得相關證書的,由考生本人書面承諾(參照附件3),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原件。并填寫建水縣2025年教育體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校園公開招聘預報名登記表(附件7)。

2.現(xiàn)場報名時間及地點

(1)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24年10月下旬(以招聘會承辦院校就業(yè)指導中心發(fā)布信息為準)。

(2)現(xiàn)場報名地點:西南大學(云南省建水第一中學崗位)、云南師范大學(云南省建水第一中學、建水縣第六中學、建水縣臨安高級中學、建水建民中學崗位)。

(3)現(xiàn)場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時考生需提供《建水縣教育體育局2025年校園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學校證明(需有姓名、身份證號、入學時間、錄取批次、畢業(yè)時間、所學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考生基本情況的內容,并蓋有學;驅W生處公章)、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須蓋有學校教務處公章)、就業(yè)推薦表、身份證、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如報名時未取得相關證書的,由考生本人書面承諾(參照附件3),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原件。

3.資格審查

由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組織考試

1.考試方式及內容:

一崗一人的崗位按1:5的比例、一崗多人的崗位按1:3的比例,根據(jù)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綜合考核由招聘工作小組根據(jù)考生的學業(yè)經歷、在校期間的績點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綜合考核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若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比例的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均進入面試。通過綜合考核進入面試的考生,招聘單位將以電話的方式通知,未接到通知者視為未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時間8分鐘,主要測試考生的學科素養(yǎng)、心理素質、教育教學藝術等?荚嚂r間和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2.面試成績計算

面試成績:按考官(5人)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面試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80分。如出現(xiàn)面試成績并列時,需進行加試,以加試后的成績確定排名先后。

(三)簽訂就業(yè)意向協(xié)議

面試結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并現(xiàn)場簽訂就業(yè)意向協(xié)議。其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四)成績公示

面試工作結束后,面試成績在“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公示。

(五)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

1.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對應學科對應學段教師資格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這些證件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各一份。

2.體檢。由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天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3.考察。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參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guī)范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23〕13號)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時間和相關事宜在“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另行公告通知。

(六)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jù)面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及“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遞補

對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不合格者、公示期間因出現(xiàn)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在合格分數(shù)線上,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至多進行兩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辦理審批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審批手續(xù),下發(fā)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審批手續(xù)原則上于2025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九)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fā)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聘用和管理

(一)聘用后按現(xiàn)行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紀律要求

(一)對違反招考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

(二)嚴格遵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凡與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jiān)督人員,應當回避: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三)為維護面試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由縣人大、縣政協(xié)、縣人社工作人員對面試工作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考生若發(fā)現(xiàn)考官或工作人員有違反工作規(guī)定和程序的,可向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反映。

七、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fā)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為:www.hhzrc.cn)及“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請各位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紅河人才網”及“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發(fā)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報考人員未及時上網查閱或電話聯(lián)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二)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后果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事業(yè)單位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專業(yè)目錄參考教育部目錄,包括:《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4年)》(附件5)、《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2022年)》(附件6);如所學專業(yè)未列入上述教育部目錄里,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yè)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主動聯(lián)系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水縣教育體育局確認報名資格,將根據(jù)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yè)的相似情況進行資格審核。

(六)凡人社部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體檢及其他事項時,未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七)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guī)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八、未盡事宜另行公告,本公告由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陳老師0873-7662405

建水縣教育體育局李老師0873-7613937

附件7建水縣2025年教育體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校園公開招聘預報名登記表二維碼

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水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10月15日

原文標題:建水縣2025年教育體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校園公開招聘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chinasydw.org/202410/371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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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dong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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