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

您當前位置:公務員考試網 > 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 招考 > 報考指導 > 政策解讀 > 2025年國考政策解讀:公務員職位聘任

2025年國考政策解讀:公務員職位聘任

2025-02-11 17:59:13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國家公務員局

Document
2025公務員考試咨詢

公務員職位聘任

第一百條機關根據(jù)工作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對專業(yè)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職位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實行聘任制。

第一百零一條 機關聘任公務員可以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程序進行公開招聘,也可以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直接選聘。

機關聘任公務員應當在規(guī)定的編制限額和工資經費限額內進行。

第一百零二條 機關聘任公務員,應當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的聘任合同,確定機關與所聘公務員雙方的權利、義務。聘任合同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簽訂、變更或者解除,應當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第一百零三條 聘任合同應當具備合同期限,職位及其職責要求,工資、福利、保險待遇,違約責任等條款。

聘任合同期限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至十二個月。

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協(xié)議工資制,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

第一百零四條機關依據(jù)本法和聘任合同對所聘公務員進行管理。

第一百零五條聘任制公務員與所在機關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fā)生爭議的,可以自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仲裁。

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jù)需要設立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的代表、聘用機關的代表、聘任制公務員的代表以及法律專家組成。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裁決生效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zhí)行。

第十七章法律責任

第一百零六條 對有下列違反本法規(guī)定情形的,由縣級以上領導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區(qū)別不同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組織調整、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編制限額、職數(shù)或者任職資格條件進行公務員錄用、調任、轉任、聘任和晉升的;

(二)不按照規(guī)定條件進行公務員獎懲、回避和辦理退休的;

(三)不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公務員錄用、調任、轉任、聘任、晉升以及考核、獎懲的;

(四)違反國家規(guī)定,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標準的;

(五)在錄用、公開遴選等工作中發(fā)生泄露試題、違反考場紀律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開、公正行為的;

(六)不按照規(guī)定受理和處理公務員申訴、控告的;

(七)違反本法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一百零七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yè)務直接相關的企業(yè)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yè)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后有違反前款規(guī)定行為的,由其原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jiān)管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yè)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對接收單位處以被處罰人員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一百零八條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guī)定,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處分或者由監(jiān)察機關依法給予政務處分。

第一百零九條在公務員錄用、聘任等工作中,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等行為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jù)情節(jié)作出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資格、限制報考等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一百一十條機關因錯誤的人事處理對公務員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相關內容推薦
  202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分析
  202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分數(shù)線
  202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考點分布|考場設置
  202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考場違紀違規(guī)
  202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試用期
  2025國家公務員考試稅務系統(tǒng)成績查詢入口|時間|計算方法

(編輯:華圖小編)
聯(lián)系方式
活動推薦
熱門課程

貼心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識別二維碼添加客服
問題咨詢:2025國考面試咨詢
精品內容搶先看,專業(yè)客服答疑

貼心微博客服

微信客服:識別二維碼添加客服
問題咨詢:2025國考面試咨詢
有問題找圖圖,答疑解惑小幫手

上一篇:2025年國考政策解讀:公務員申訴與控告

下一篇:沒有了

有報考疑惑?在線客服隨時解惑

報名條件?

崗位選擇?

筆試科目?

面試方式?

......

點擊所需資料,掃碼領取

國家公務員考試匯總
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 國家公務員考試大綱 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目錄 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表 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入口 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費用 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人數(shù) 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確認 國家公務員考試準考證打印 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測備考 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備考 國家公務員考試考試時間 國家公務員考試考試流程 國家公務員考試考試科目 國家公務員考試答題須知 國家公務員考試考場規(guī)則 國家公務員考試真題解析 國家公務員考試成績查詢 國家公務員考試分數(shù)線 國家公務員面試公告 國家公務員面試名單 國家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 國家公務員考試調劑名單 國家公務員面試技巧 國家公務員面試禮儀 國家公務員結構化面試 國家公務員無領導小組討論 國家公務員考試體檢考察 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公示

招考信息

招考公告 考試大綱 招考職位 面試公告 成績查詢 錄用公示 官方通知 考試日程

報考指導

新手入門 公告解讀 大綱解讀 職位分析 報考數(shù)據(jù)分析 報名指導 職位職能介紹 歷年考情 數(shù)據(jù)匯總 政策解讀

國家公務員考試備考資料

公共基礎知識 專業(yè)課輔導 名師指導 每日一練 方法技巧 經驗分享

行測

常識判斷 言語理解 數(shù)量關系 判斷推理 資料分析

申論

歸納概括 綜合分析 貫徹執(zhí)行 提出對策 文章寫作 綜合指導 申論熱點

面試

面試指南 結構化面試 無領導小組 面試技巧攻略 面試熱點

國家公務員考試試題

行測真題 申論真題 面試真題 行測模擬 申論模擬 面試模擬 公共基礎知識 命中真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