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學習”是一種教育與學習的哲學,同時也是一門藝術。關于自主學習,國內外已經(jīng)有大量的研究。行為主義心理學家認為:自主學習包括三個子過程:自我監(jiān)督、自我指導、自我強化。自主學習要求個體對為什么學習、能否學習、學習什么、如何學習等問題有自覺的意識和反應。
具體來說,自主學習包括三個方面的含義:
(1)自主學習是由學習者的態(tài)度、能力和學習策略等因素綜合而成的一種主導學習的內在機制,也就是學習者指導和控制自己的學習能力;
(2)自主學習是指學習者對自己的學習目標、學習內容、學習方法以及使用學習材料的控制權,即指學習者在以上這些方面的自由選擇程度;
(3)自主學習是一種學習模式,即學習者在總體學習目標的宏觀指導下,在老師的指導幫助下,根據(jù)自身的條件和需要制定并完成具體學習目標的模式。
自主學習的定義可歸結為:自主學習是一種學習者在總體學習目標的宏觀調控下,根據(jù)自身條件和需要自由地選擇學習目標、學習內容、學習方法并通過自我調控的學習活動完成具體學習目標的學習模式。
在實際教學當中,自主學習的學生可以分為三大類型:
(1)“自主學習型”
(2)“指導學習型”
(3)“競爭學習型”
自主學習型,簡而言之,就是為自己做選擇,并為這些選擇負責,而不是把這種責任歸因于環(huán)境或他人,相對的是“被動學習”、“機械學習”和“他主學習”。
“指導學習型”是指需要在老師的指導和幫助下,通過老師的課堂講授和洗禮,來掌握知識,完成學習過程,屬于“他主學習”和“被動學習”。
“競爭學習型”,是指學生者需要找到一個學習的氛圍,才能感受到競爭的壓力,看到自己跟別人的差距,通過參加輔導班的方式來體會這種氛圍,奮起直追。
當然三者之間的區(qū)分界線不是絕對的,比如,如果“指導學習型”考試又具備“自主學習型”品質,那則更具可持續(xù)學習的能力。從崔老師自身經(jīng)歷和長時間的教學反饋來看,在任何競爭性的考試當中,包括但不限于公務員考試,自主學習型考生更容易取得成功。
在公務員考試中對于具備“自主學習型”品質的考生來講,可以有針對性地采取以下三個“策略”來迅速提高自己的得分能力:
1、熟悉歷年考生真題以及出題模式
對于公務員考試來說,真題是個寶庫,里面的資源越挖越深,越挖越多。任何一本輔導書都不能代替真題。真題是集眾家之所長的精華,每道題都要深思熟慮、反復論證才會最終出現(xiàn)在考生面前。因此,真題總是給人一種大氣、莊重、正宗的感覺。題目即使難,也不會“怪”或“偏”。所以,真題是公務員考試復習的必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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