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定材料:
材料1:
零負團費是旅游商“發(fā)明”的一種經營方式,近年來卻快速在我國旅游市場蔓延。1988年,我國首批開放公民自費前往新馬泰港澳旅游;而在1995年左右,泰國游便開始出現零負團費,并很快波及到了新馬兩國;為杜絕“零團費”這一不正常的旅游市場現象,2000年中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在昆明舉行了四國聯(lián)合的治理地區(qū)旅游市場部長級會議,就維護我國旅游者的合法權益達成了相關協(xié)議。2004年9月,歐洲游向我國開放,首發(fā)團就有旅行社采取了零負團費的做法,例如導游“自費”50%,個人往返歐洲機票的費用作為“買團”的人頭費。海南大量出現零負團費始于2003年下半年;到2004年底,云南游已發(fā)展到1700元可以“北京-昆明大理麗江6日雙飛”的程度;2005年,華東五市游、九寨溝成都游也頻繁出現了這一模式。所謂零負團費接團,就是旅行社在接外地組團社的游客團隊時,分文不賺只收成本價,甚至低于成本價收客。“零負團費”的本質是欺詐游客,非法牟利。 在“零團費”運行模式下,客源地組團社不付給目的地地接社任何資金,只輸送客源。在這種模式中,游客的基本旅游消費,以及地接社的折舊費、利潤、稅金、導游服務費等都來自于導游所交的“高人頭費”和旅游服務供應商的“簽單”;地接社的運營費用以購物和自費活動傭金為主,導游人頭費為輔;地接社和導游的“回扣”項目多。在“負團費”運行模式下,目的地地接社不僅不向組團社收取任何接待費用,反而向組團社“買團”。地接社的運營費用以導游人頭費為主,購物和自費活動傭金為輔;游客必須花費一定數額的指定消費項目費用。風味餐館、偏僻賓館、觀光纜車、上島游船、出租車司機、低劣景點、購物商店、特種演藝廳等自費場所的旅游服務供應商為了保證客源,只得將大部分營業(yè)收入都“返還”給地接社和導游,陷入了低價經營循環(huán)中,而游客則陷入高價陷阱。 如海南的地接社導游在帶團前要先交6000元的押金給旅行社,地方導游真正成了“魚鷹”、“刀手”,陷入了高壓力帶團的境地,服務意識全無,整個人的心靈和行為都被扭曲。為促進我國旅游市場規(guī)范有序發(fā)展,營造安全、和諧的旅游環(huán)境和氛圍,全國各旅游景區(qū)景點對開展以整治“零負團費”為主要內容的旅游市場整頓規(guī)范專項行動工作進行督查。
材料2:
“零負團費”雖然在報名時曾給過游客短暫的驚喜,但在整個旅游過程中帶給游客的是重重“陷阱” :降低餐標(吃不到當地特色餐);降低住宿標準(能住郊區(qū)不住城里,能住鄉(xiāng)下不住郊區(qū));更改行程、擅自增加自費景點;導游變成導購,聽不到應有的旅游介紹;延長購物時間,縮短景點參觀時間;把游客渴望參觀的著名景點列為自費……不僅如此,如果游客拒絕參加自費項目還可能被導游甩團。筆者采訪了解到,“零負團費”很難界定,它大量以“低價團”形式出現,甚至包裝成“特價團”、“節(jié)后超值團”等形式 。但低價是對消費者最有吸引力的字眼。低價團只要有市場,就會有“逐利”的經營者跟進,這是“零負團費”無法斬草除根的一大原因。近幾年,旅游業(yè)界也嘗試推出“品質之旅”、“誠信之旅”、“純玩團”來突破低價重圍。但“品質團”卻在夾縫中艱難生存。一位大旅行社總經理無奈地告訴筆者,“我們的泰國游品質團價格比普通團高出800元,游客問的多報的少,需要幾家社聯(lián)合在一起才湊夠一個‘品質團’。”另一家大旅行社也表示,“品質團”在他們的產品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很小,部分低價盛行的線路,目前根本無法推行“品質團”。
材料3:
3月21日晚,由昆明風情國際旅游有限公司組團“單飛海南北海7日游”的云南曲靖市169名農民,因在海南、北海期間拒絕參加“自費游項目”,被導游在北海、南寧兩地“甩團”,北海市旅游質監(jiān)部門連夜協(xié)調,促使這起涉及3省(自治區(qū))的事件得到解決,游客于3月22日踏上歸途。在3月21日發(fā)生169名云南游客分別在廣西北海、南寧被“甩團”事件后,北海市旅游質監(jiān)部門初步查明,“321甩團事件”與旅行社下屬的門市部交接團不規(guī)范 有關,市政府25日決定對全市旅游行業(yè)進行整頓;北海市旅游質監(jiān)所25日也向全市旅行社發(fā)出通報。家住沈陽市東陵區(qū)的王小姐非??释w驗海南島之旅,可讓她意想不到的是,難得的一周假期,自己不但沒有欣賞到什么風光,反而惹了一肚子氣。王小姐的遭遇并不少見,很多出門旅游的人都碰到過類似的情況。一些旅行團為了彌補低團費帶來的損失,沒完沒了地帶游客進店購物,給景點預留時間遠少于購物時間,讓游客的行程品質大打折扣 。一些片面追求價格便宜的消費者,由于不了解旅游行業(yè)的“潛規(guī)則”,陷入了旅行社的“零團費”陷阱,好像省了旅游的費用,但是旅游也變成了購物。許多景區(qū)游客都是第一次去,對旅游區(qū)路線不熟悉,只是盲目聽從導游引導。但部分旅行社將某些旅游內容省去,減少開支,消費者卻渾然不知。還有的旅行社通過模糊化報景點,讓消費者聽上去感覺景點不少,價格也就隨之增長了,實際旅游中很多景點只是在汽車上路過而已,根本沒有讓游客停留下來仔細游覽的時間 。韓國一些旅行社以超低團費甚至“零團費”為誘餌吸引中國游客到韓國旅游,之后誘使他們購買高價商品以賺取回扣。針對這種情況,韓國有關部門近日決定集中整治。據韓聯(lián)社6日報道,韓國一些小旅行社同中國旅行社聯(lián)手推出價格僅相當于往返機票的超低價韓國游團費,韓國旅行社接團時幾乎不收取任何費用,但在中國游客來韓后,通過強制購物和誘使游客購買高價商品,賺取高額回扣。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聯(lián)手韓國觀光公社等機構,調查了6家專門接待中國游客的旅行社以及中國游客相對較多的5家人參銷售中心。據調查,一些人參產品售價25萬韓元(1美元約合1230韓元),回扣金額竟高達15萬韓元。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認為,這些不法行為導致韓國國家形象受損 ,同時影響對中國客源的長期開發(fā)。除通過行業(yè)自律條例加以遏制外,還將成立專門的監(jiān)督機構,對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旅行社取消經營資格。旅游餐飲質量差是游客普遍的感受。通常在旅游合同中,游客與旅行社簽訂的餐費內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數和每人每餐的費用標準,合計費用打入旅游總費中。實際旅游中,有部分游客的就餐費用沒有按照此標準執(zhí)行,甚至出現部分餐費被旅行社“私吞”的情況 。2006年10月,香港就曾發(fā)生過因為內地游客購物不足,“零團費”團當街甩客。內地赴港游因此冷了一段時間,直到香港推出“優(yōu)質誠信香港游”,才逐漸恢復了人氣,只是“零團費”問題仍然未解決。“零團費”與“黑店”其實是共生的。近日香港兩位導游現身說法,認為“宰客”不等于“零團費”,也有高價被宰的“冤大頭”。但是“零團費”必然“宰客”,則是不爭的事實。商家無利不往,“零團費”不是“無團費”,只是從賣貨的利潤中分出旅游費而已,羊毛依然出在羊身上。動輒上千元的旅游費差價,要靠賣多少商品才能平衡?因此,自然會有“黑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賺取暴利。降價至“零團費”,是旅行社低價競爭的結果,需要有關部門對旅游業(yè)加強監(jiān)督管理,與此同時,也與內地旅游業(yè)成長時間不長、內地游客不夠成熟有關。一方面,因為信息不對稱, 游客容易受騙;另一方面,很多“零團費”團明確告知需要購物彌補團費,游客仍然以為便宜即好,食餌上鉤。“零團費”是國內旅游的怪現象,不僅香港游,其它地方甚至京郊也有類似推銷——不用交任何費用,帶你到京郊某旅游景點兼養(yǎng)蜂場一游,自然你需要在養(yǎng)蜂場購買不少商品。內地游客成熟需要時間,香港旅游業(yè)卻不能好整以暇,因為“零團費”對香港旅游業(yè)是飲鴆止渴。近年來,內地游客已占據到香港旅游人次的半壁江山。對內地游客來說,香港旅游的吸引力不是風光名勝,而是“購物天堂”,不少內地游客赴港就是為了購物。“零團費”恰恰做的是購物文章,毀損的是香港旅游的特色,對香港旅游極具殺傷力。因此,消除“零團費”,可能會暫時減少香港旅游業(yè)的業(yè)績,但是,如果任“零團費”存在下去,損害的卻是香港旅游的核心競爭力——“購物天堂”的美譽。
材料4:
日前,國內第一個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的導游、海南的李靜娜因癌癥晚期在工作崗位上病倒了,但躺在病床的李靜娜卻面臨著一個新尷尬:做了12年導游的她沒有單位為其購買社保。李靜娜的境遇引來海南眾多導游的同情,更有導游再次通過網絡曝光海南導游無基本工資、無基本福利、無明確規(guī)定的勞動報酬,戲稱自己是“三無人員”的導游們只能依靠宰客生存、致富。而揭導游“瘡疤”最不留情的要數導游周志雄。前不久,他的題為《大爆料:海南導游操作內幕大全》的系列帖子將海南導游再一次推上風口浪尖。一時間,關于海南導游“是騙子”、“太黑”的指責聲不斷。“這都是被逼的,零負團費壓得導游喘不過氣來,導致海南整個旅游產業(yè)的畸形。”曾任海南導游工會主席的老陳道出了其中的無奈:欺客宰客等不良現象都和導游有關,而根子卻不在導游。海南導游工會的老陳認為,旅行社為了爭取到更多客源,只能低價競爭,降價,一直降到成本以下。 犧牲的這部分就是本應給導游的工資、養(yǎng)老保險等保障。旅行社把壓力都轉嫁到導游身上,使導游的最大壓力不是如何提供更好的導游服務,而是如何“填坑”(導游行話,由于旅行社零負團費接團,導游要先墊付不夠的團費),如何減少整個團隊的成本。“海南旅游的畸形發(fā)展,都是零負團費惹的禍 。除了拼命帶購物點推銷自費項目外,導游別無選擇。”老陳告訴記者,不只是海南存在這種情況,只要是廉價游,無論境內境外都有著同樣的情況。
“海南不‘填坑’的團不到20%,一般導游出團前都要交給旅行社5000元左右的押金,一部分是向旅行社交納的人頭費、地接費,一部分是旅行社防止導游違規(guī)操作的罰款。即使順利把團送走,旅行社不按時退還押金的事也常發(fā)生。” 《大爆料:海南導游操作內幕大全》帖子的作者周志雄,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周志雄說,導游出團前就已經墊付了幾千元的團費,他們能不想方設法把這些錢從游客的口袋“擠”出來嗎?他整個帶團過程中就想著,這趟會不會賠,該用什么方法、技巧才能讓游客去購物點,才能讓游客“加點”(指增加自費旅游項目)。老導游有時候都應付不過來,新導游更是不行,他們的精力都放在了如何“撈錢”上面,服務質量肯定會下降。
“零負團費,從一開始就把游客和導游逼到了一個不正常的關系上,必然會出現導游欺騙、誘導、迷惑游客消費、‘加點’等不良現象,不這樣導游不僅白干,而且有可能虧本。”徐導游表示,明知是“填坑”團也要接,你不接,旅行社不僅要從押金里扣罰款,還可以讓你以后幾乎沒團可接,要接只有“填坑”團,因此導游只有抱著碰運氣的心理接團。
長期接國外團的徐導游認為,海南應該向日本旅游界學習,在所有出境游中日本的價格一直很高,日本地接社在報價時始終把導游的收入包含在團費內,因為他們相信自己的旅游優(yōu)勢。事實也證明游客沒有因為高團費而不去日本旅游。海南旅游資源的優(yōu)勢十分明顯,地接社完全有理由相信高價團同樣會有人來,可大家卻沒有這個信心,只知道一味壓價。
徐導游說,如果海南導游能像日本導游那樣有了收入保障,自然不會強制消費,游客的利益便會得到保證,出游樂趣也明顯增多。保護了導游的利益就等于保護游客的利益,也就保護了旅游行業(yè)的利益。
據了解,1989年中國青年報曾經做過一個調查,導游的社會地位排第9;10年后,導游的社會地位第59;現在,導游這個職業(yè)根本排不上號 。
在海南,導游們戲稱自己為三無人員,無排基本工資、無基本福利、無明確規(guī)定的勞動報酬 。
海南的星級酒店評定嚴重縮水,好的景點和好的項目都要自費,團餐標準低。這些全島的普遍現象不只是導游造成的,主要原因是管理缺位,旅行社操作不規(guī)范,不能只是一味地指責導游。選擇品質線路,不選低價團,導游的收入得到保障,游客的出游樂趣也就能得到保障。
材料5:
1.為凈化合肥旅游市場,為上海世博會和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召開期間營造一個健康、和諧的旅游環(huán)境,合肥市旅游局近期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治理整頓“零負團費”專項行動。此次“零負團費”專項整治行動從2010年3月開始,到2010年底結束,為期10個月,重點治理“海南”游、“杭州、烏鎮(zhèn)”游和“昆明”游、“大連”游、“香港、澳門”游等“零負團費”現象較為嚴重的旅游線路。
此次“零負團費”專項整治行動也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家旅游局開展的全國旅游服務質量提升年活動,推進實施合肥市2010年旅游服務質量提升年活動方案,深化旅游誠信體系建設。希望通過專項整治行動,使“零負團費”等嚴重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行為得到有效抑制,促進合肥旅游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基本實現誠實守信經營,理智明白消費。
2.“零負團費”游香港引起的負面效應,已在香港旅游界和社會各界產生了強烈反響,并給香港的旅游形象帶來沖擊。12月21日,港深旅游部門聯(lián)合在深圳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宣布從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啟動“優(yōu)質誠信香港游”活動。并簽訂一系列協(xié)議聯(lián)合遏制香港游“零負團費”的不正當競爭。
材料6:
據廣東吳先生反映,他在看到某旅行社“華東五市六天雙飛”僅要799元的廣告后,非常心動,報名后卻發(fā)現,該價格并未包含機場建設稅等費用,還要客人掏水鄉(xiāng)周莊、靈山大佛等所謂“必游自費”項目的錢,各項費用加起來起碼要1299元,比廣告上的報價多出500多元。 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負責人介紹,“華東五市六天雙飛”的成本團隊價最少也要1300元,因此,就算是1299元,也算是“零負團費”。
材料7: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guī)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guī)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 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制作、發(fā)布虛假廣告。
第十一條 經營者不得以排擠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廣東省日前出臺了《廣東省物價局旅游價格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從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叫停“零團費”旅游項目。
《辦法》對旅行團的收費標準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辦法》明確旅游價格必須按規(guī)定實行明碼標價制度,旅游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對旅游價格予以公開明示,不得在明碼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旅游服務中的交通、游覽參觀點門票、代辦證照等屬于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應當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辦法》要求,如果遇到非統(tǒng)一辦理的旅游服務及項目,旅行社應當以旅游者自愿為原則,不得強制服務、強制收費。而旅游中需增加服務或遇特殊原因需變更行程和旅游價格的,必須事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經營者必須兌現明碼標價公示和旅游合同中的各項旅游價格和服務承諾。
《辦法》同時明確規(guī)定,旅行社不得使用虛假、模糊、使人誤解的價格標識和標價內容誤導旅游者,同時不得采取不正當的價格行為排擠競爭對手或獨占市場,或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和其他經營者的利益。
昨日,記者走訪了廣州多家旅行社,發(fā)現仍有小旅行社在推出“零團費”項目。
據廣東省旅游質監(jiān)所的有關專家介紹,廣州目前的“零團費”情況還是比較少見,但是也不排除有個別旅行社的不法行為。有些小規(guī)模的旅行社,由于客流量不足,為了能夠吸引更多的游客,只能通過“零團費”、低價來招攬顧客,但是旅行社要持續(xù)下去,就要有盈利,所以羊毛出在羊身上,旅行社就會把游客送到購物點購物,收取回扣,或者強行收取小費,往往這樣一趟下來,游客付出的成本,比報正規(guī)團還要貴。
第1題
請仔細閱讀給定資料,用簡潔的文字揭示“零團費”旅游的實質及其造成的主要危害。
要求:
不超過150字。
審題要點:
本題是一道概括加分析題,需要指出“零團費”旅游的實質和危害,這本是一個分析的過程,但閱讀材料會發(fā)現“零團費”旅游的實質和危害在材料中有比較明顯的表述,主要的信息點從材料中就可以直接找到。答題思路是先找到信息點,然后對信息點按一定的邏輯進行合理的歸類。題干中沒有限定答題所需要的材料范圍,所需要的信息可能全篇都可能涉及。通過閱讀材料,發(fā)現材料一中明確指出“零負團費”的本質是“欺詐游客,非法牟利”。當然,既然是實質,就是與表面現象相對,因此,答題時最好指出“零負團費”的表面特征,防止十分,材料一中也明確指出“所謂零負團費接團,就是旅行社在接外地組團社的游客團隊時,分文不賺只收成本價,甚至低于成本價收客”。“零團費”的危害在材料中也有比較明確的描述,有的危害需要在材料的基礎上進行適當引申并按一定的邏輯做相應的整理。題干中要求文字簡潔,字數要求150字,答題時需要注意。
解題思路:
通過閱讀材料的審題可以確定本題從題干上看是概括加分析題型,但具體信息卻可以從材料中找到?!傲銏F費”的是什么和其實質在材料一中有比較明確的表述,概括提煉即可。另外,通過通讀材料,可以提煉分析出“零團費”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內容:地方導游真正成了“魚鷹”、“刀手”,陷入了高壓力帶團的境地,服務意識全無,整個人的心靈和行為都被扭曲”;“零負團費”雖然在報名時曾給過游客短暫的驚喜,但在整個旅游過程中帶給游客的是重重“陷阱” ;國家形象受損;海南旅游的畸形發(fā)展,都是零負團費惹的禍;導游們戲稱自己為三無人員,無排基本工資、無基本福利、無明確規(guī)定的勞動報酬 ;擾亂了旅游市場秩序等。找到信息點后需要對這些信息點按一定的邏輯進行整合。通過對信息點的閱讀,發(fā)現可以從“零團費”對導游本身、旅游產業(yè)、國家等主體方面的危害進行整合。另外,答案在表述時可以按導游-消費者-旅游產業(yè)-國家形象的邏輯表述。
參考解析:
“零團費旅游”表面上分文不賺只收成本價,甚至低于成本價收客,但實質上是欺詐游客,非法牟利。其降低了導游的保障,扭曲了導游的心靈和行為,服務意識全無,導致宰客、甩客等現象發(fā)生;降低了游客的旅游品質和出行樂趣;擾亂了旅游市場秩序,導致旅游業(yè)畸形發(fā)展;損害了國家和地方形象,不利于地方經濟的長遠發(fā)展。
第2題
閱讀【給定資料三】,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從三個方面分別用一句話歸納“零團費”旅游中設置的陷阱。
要求:
一句話表述。
審題要點:
本題是安徽省自主命題中較有特色的一種題型,一句話概括。要求通過材料對“零團費”陷阱進行概括。什么是陷阱,就是表面上看起來是什么,而實質上是什么。對應“零團費”陷阱,就是“零團費”表面上看起來是怎么一回事,其實實質上是怎么一回事,其實也就是“零團費”的危害。題干中明確指出根據給定資料三進行歸納,從材料三中找答題信息即可。另外,對于一句話概括這種題型,語言表達要盡量簡潔。
解題思路:
概括題的信息基本從材料中都能找到,本題要找的是陷阱,也就是表面上是怎么一回事,但實際上是另外一回事。通過閱讀材料三,可以找到三處“表面上-實際上”或類似的表述:1.一些旅行團為了彌補低團費帶來的損失,沒完沒了地帶游客進店購物,給景點預留時間遠少于購物時間,讓游客的行程品質大打折扣 。一些片面追求價格便宜的消費者,由于不了解旅游行業(yè)的“潛規(guī)則”,陷入了旅行社的“零團費”陷阱,好像省了旅游的費用,但是旅游也變成了購物;2.許多景區(qū)游客都是第一次去,對旅游區(qū)路線不熟悉,只是盲目聽從導游引導。但部分旅行社將某些旅游內容省去,減少開支,消費者卻渾然不知。還有的旅行社通過模糊化報景點,讓消費者聽上去感覺景點不少,價格也就隨之增長了,實際旅游中很多景點只是在汽車上路過而已,根本沒有讓游客停留下來仔細游覽的時間;3.旅游餐飲質量差是游客普遍的感受。通常在旅游合同中,游客與旅行社簽訂的餐費內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數和每人每餐的費用標準,合計費用打入旅游總費中。實際旅游中,有部分游客的就餐費用沒有按照此標準執(zhí)行,甚至出現部分餐費被旅行社“私吞”的情況 。從這幾處內容,可以提煉概括出三個陷阱。
參考解析:
表面上省了旅游的費用,但導游頻繁帶游客購物,減少了出行樂趣;表面山有很多旅游內容,但導游實際上減少旅游內容,減少游覽時間,變相漲價;有部分游客的就餐費用實際上沒有按照原先標準執(zhí)行,甚至出現部分餐費被旅行社“私吞”的情況 。
第3題
在【給定資料四】中,老陳認為:欺客、宰客等不良現象都和導游有關,而根子卻不在導游,海南旅游的畸形發(fā)展,都是“零負團費”惹的禍。請對上述觀點進行評述。
要求:
有理有據,邏輯嚴謹,分析恰當,不超過400字。
審題要點:
本題要求對老陳的觀點進行評述,要求有理有據,分析恰當,是典型的綜合分析題,也是本套試題中難度較高的一題。本題要求對觀點進行評述,答題是要確定此題需要分析的觀點,并且判斷此觀點的正確性。題干中指出老陳的這句話出現在材料四,但是在作答時不能僅僅從材料四中尋找信息。老陳認為:欺客、宰客等不良現象都和導游有關,而根子卻不在導游,海南旅游的畸形發(fā)展,都是“零負團費”惹的禍。這句話其實說的欺客、宰客等不良現象的原因,也就是“零團費”這一現象的危害。這個觀點是有道理的,但是,一個地方旅游產業(yè)的發(fā)展結果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而且材料中也明確提出存在高價宰客的現象,所以這個觀點也有片面的地方。本題屬于綜合分析題中的辯證分析。另外,申論題目中如果是對一個觀點進行評述,一般都需要進行辯證的分析,這點可以從歷年的考題尤其是國考題中得到驗證。這也有助于作答者快速審題,確定答題思路。題目要求有理有據,邏輯嚴謹,說明在作答時要結合材料中的事例,作為論證的論據。
解題思路:
綜合分析題看似較難,但是只要思路清晰,邏輯清楚,也能快速作答。作答綜合分析題首先需要了解綜合分析題的思路一般是:認識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在分析之前需要界定分析的問題,本題中即為老陳的觀點。老陳這句話的意思是“零團費”是導致導游欺客、宰客的根源,是海南旅游業(yè)畸形發(fā)展的原因。界定之后,對這個觀點進行分析的時候需要判斷這個觀點的正確與否,前述審題時已經指出這個觀點是片面的,因為材料中明確提出確實存在高價宰客現象,說明這個觀點也有不合理的地方。最后,可以根據材料的日本和香港的事例,提出相應的對策。
參考解析:
老陳認為“零團費”是導致導游欺客、宰客的根源,海南旅游的畸形發(fā)展,都是“零負團費”惹的禍。這有一定道理,但是不夠全面?!傲阖搱F費”就是旅行社在接外地組團社的游客團隊時只收成本價甚至低于成本價,部分導游出團前還要交給旅行社繳納押金。這導致導游在帶團過程中把精力放在了“撈錢”上面,強制消費,收回自己墊付的投入。零負團費”從一開始就把游客和導游逼到了一個不正常的關系上,必然會導致導游欺騙、誘導、迷惑游客消費,降低出行趣味,影響旅游業(yè)的健康發(fā)展。但是“零團費”和“黑店”是共生的,也存在高價被宰的情況。海南旅游的畸形發(fā)展,也和管理缺位、內地旅游業(yè)成長時間不長、內地游客不夠成熟有關。要促進海南旅游的健康發(fā)展,需要有關部門對旅游業(yè)加強監(jiān)督管理,保證導游福利,杜絕“零負團費”現象。另外,海南應該向日本旅游界學習,對海南的旅游資源充分自信,把導游的收入包含在團費內。
第4題
根據給定資料三中B市旅游局通報的事件和當前旅游業(yè)的相關情況,為積極響應B市人民政府開展專項活動,請以B市某旅行社的名義向全市旅行社發(fā)出一份“倡議書”。(50分)
要求:1.篇幅控制在1000字左右;2.主旨明確,針對性強;3.思路清晰,內容貼切;4.語言準確順暢,書寫工整,注意格式。
參考答案:
誠信經營拒絕“零負團費”
各位旅行社的同仁:
我市旅游資源豐富,自然條件優(yōu)越,旅游業(yè)發(fā)展基礎良好。近年來,我市旅游業(yè)也正在迎來高速發(fā)展的新時期,旅行社數量日益增多,經營規(guī)模不斷擴大。但是,我市也存在一些旅行社在經營過程中不注意誠信,不維護廣大消費者的權益,甚至虛假宣傳,導致欺客、宰客甚至甩客現象發(fā)生。這些個別旅行社的行為即損害了游客的利益,也使得我市旅游行業(yè)的發(fā)展走上歧路,蒙上了陰影,甚至損害了我市的形象。為維護廣大消費者利益,也是提升旅行社企業(yè)自身競爭力,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我們向全市的旅行社發(fā)出以下誠信經營倡議:
一、對社會守信。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尤其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于誠信經營的相關規(guī)定。在經濟領域內展開公平正當的競爭,拒絕使用損害游客利益的惡性競爭手段,配合相關部門的整治活動,杜絕“零團費”現象的發(fā)生。
二、對消費者守信。廣告宣傳真實有效,旅游廣告用語及經營項目名稱不含虛假成分,不使用不實之詞誘導消費者;嚴格履行旅游合同,實行旅游價格“透明制”,保證做到計劃外自費項目內容公開、價格合理、選擇自由,杜絕強迫交易。
三、對員工守信。對員工負責,按國家規(guī)定為員工辦理各種社會保險;將導游、領隊人員納入合同制管理;保證所有從業(yè)人員都有相應資質,不斷提高從業(yè)人員素質,為廣大顧客提供熱情、周到、細致的服務。
四、對供應商守信。與資信良好的供應商合作,拒絕“零團費”、“負團費”等低于成本的經營,并按時、足額與供應商結清接待費用,決不拖欠團款或變相拒付、少付團款。
五、對行業(yè)守信。建立健全現代企業(yè)誠信管理制度,不斷完善誠信自律制度,自覺維護旅游市場秩序。各旅行社之間,加強溝通,重約守法,維護組、接團市場秩序,公平競爭,共同發(fā)展。
我們吁請廣大消費者、社會媒體、政府主管部門對各旅行社的工作給予監(jiān)督,對有違反以上倡議的行為通過媒體向社會予以公告,并按照有關旅游規(guī)章給予處罰。
旅行社是旅游業(yè)的“龍頭”,誠信經營是旅行社行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的根本保證。讓我們全體同仁攜起手來,真抓實干,讓旅行社坦坦蕩蕩經營,讓旅游者明明白白消費,保護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讓我們共同努力,以誠待客,以信興旅,共同創(chuàng)造我市良好的旅游市場秩序,為推動我市旅游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B市某旅行社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