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4 13:25 來源: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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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4年度山東省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安排,請進入省社會保險事業(yè)中心、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面試人選范圍的考生本人,按要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1月24日(周三)上午9:00至11:30
地點:山東省人力資源市場南503會議室
二、資格復審須提交材料
請考生仔細閱讀《2024年度山東省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及《報考指南》,嚴格按照有關要求提供材料,具體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
2.筆試準考證(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
3.《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留存原件);
4.《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留存原件);
5.3張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須與網上報名的照片底版一致);
6.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以及其他高等教育所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
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有關證明材料。
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證明材料、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應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
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應當作出規(guī)定時間內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
7.在職人員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留存原件)。
8.報考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法律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
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尚未取得證書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9.相關材料復印件均應當有考生本人手寫簽名,并署簽名時間,同時標注“此件與原件一致”。
截至2024年1月24日上午12時,考生仍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取消面試資格。經審核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其他事項
1.有關考生在此期間應當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當及時聯系招錄機關變更聯系電話,以免給個人造成損失。
2.如考生主動放棄面試資格,請于1月24日前聯系我們,并配合出具書面放棄聲明。
3.其他未盡事宜,按照《2024年度山東省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2024年度山東省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省社會保險事業(yè)中心,0531-51788256;
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0531-51785562。
地址:濟南市解放東路16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市場。
乘車路線:乘坐B18、B62、B63、B150、B237路公交車到“解放東路姚家東路”站下車,出站南行50米姚家東路路東。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1月22日
原標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24年度招錄公務員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330/202401/c2fe7117-141a-423a-84b3-019ec5c3b0b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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