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9 13:24 來源: 濱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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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山東省公安機關專項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要求,現(xiàn)將濱州市公安機關專項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濱州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隊(濱州市濱城區(qū)渤海十三路516號,院內三層小樓二樓)。
三、提交材料
面試人選本人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并向招錄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面紙上,手寫簽名,并署簽名時間);
(二)《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應注明是否存在應回避關系,如果不存在,請在表格右下方手寫“本人與所報考職位不存在應回避關系”,手寫簽名、按捺手印,并署簽名時間,同時注明聯(lián)系電話);
(三)《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請在承諾書空白處手寫“本人提交的面試資格復審材料均真實有效”,手寫簽名、按捺手印,并署簽名時間);
(四)筆試準考證;
(五)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及與之對應的學位證書(證書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專升本及研究生學歷的,還需提供相應大專畢業(yè)證書及本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需手寫簽名,并署簽名時間);
(六)學信網(wǎng)畢業(yè)證書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證書的《學位在線驗證報告》(需在有效期內,手寫簽名,并署簽名時間);
(七)3張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與筆試準考證同底版,提前裁好,背面手寫本人姓名);
(八)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在職人員(含現(xiàn)為在職人員的退役軍人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
畢業(yè)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的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就業(yè)(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或勞動合同的,應提交用工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同意報考介紹信須在資格審查階段提交,逾期未提交者,招錄機關將終止其錄用程序。
未盡事宜,以《山東省公安機關專項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及《山東省公安機關專項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公告》等為準。
濱州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4日
原標題:濱州市公安機關專項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ga.binzhou.gov.cn/art/2024/8/14/art_120326_10287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