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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2 14:43:49 社區(qū)工作者考試 http://yflching.cn/shehui/ 文章來源:廈門人事網
【導讀】華圖社區(qū)工作者考試頻道同步廈門人事網發(fā)布:2016年廈門市聘用非公黨建工作協(xié)理員101人公告,2016年廈門市聘用非公黨建工作協(xié)理員101人公告報名時間為:2016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至7月29日(星期五)下午17:00。報名網站借用廈門人事網事業(yè)單位招聘頻道(http://syzp.xmrs.gov.cn/)網絡平臺。筆試時間:2016年8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筆試地點:考場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
根據廈委組〔2015〕107號有關規(guī)定,為繼續(xù)加強我市非公領域黨建工作力量,提高非公領域黨務工作者的專業(yè)化和職業(yè)化水平,中共廈門市委組織部、中共廈門市委非公企業(yè)工委、廈門市民政局決定,組織實施2016年度考試聘用非公黨建工作協(xié)理員(原“非公黨建組織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非公黨建工作協(xié)理員是指專門從事非公領域黨建工作的人員,統(tǒng)一納入社區(qū)專職工作者管理序列,設立專門類別,做到專職專用,享受與本地區(qū)社區(qū)工作者同等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并可與其他社區(qū)工作者進行雙向流轉,具體由各區(qū)、各園區(qū)和市直相關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非公黨建工作協(xié)理員由各區(qū)、各園區(qū)和市直相關單位選聘后,根據非公企業(yè)(社會組織)分布及非公企業(yè)(社會組織)黨組織和黨員數量、規(guī)模,安排到市直、區(qū)直有關單位和各級工業(yè)園區(qū)、黨群活動服務中心、鎮(zhèn)(街道、農場、開發(fā)區(qū))、社區(qū)、商務樓宇、黨建工作站,以及部分重點非公企業(yè)(社會組織)黨組織等單位工作。
本次計劃招聘各區(qū)和象嶼保稅區(qū)、火炬高新區(qū)、市民政局非公黨建工作協(xié)理員101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16年度廈門市非公黨建工作協(xié)理員招聘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
4.男性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年以上黨務工作經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男性不超過50周歲(196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過45周歲(197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網站借用廈門人事網事業(yè)單位招聘頻道(http://syzp.xmrs.gov.cn/)網絡平臺(僅作本次報名之用,不涉及聘用人員身份性質),報名時間為:2016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至7月29日(星期五)下午17:00。
(一)網上提交個人信息
1.報考人員登錄廈門人事網事業(yè)單位招聘頻道,如實規(guī)范填寫個人信息,上傳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100KB以下的數碼證件照)。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2.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公告并對照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公告規(guī)定及擬報崗位條件后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得更改,并以通過資格初審的崗位參加考試。
4.相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由各區(qū)、各園區(qū)和市民政局提出意見報市委組織部、市委非公企業(yè)工委批準后方可招聘。
5.網上報名期間的正常上班時間,市委組織部、市委非公企業(yè)工委和各區(qū)、各園區(qū)、市民政局安排專人,為網絡報名中遇到疑難問題的考生提供政策咨詢解答,咨詢電話附后。
(二)網上資格初審
各區(qū)、各園區(qū)和市民政局根據本公告和《崗位信息表》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工作,并在2016年8月1日(星期一)前提出資格初審意見。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三)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可在報考成功后,登錄廈門人事網事業(yè)單位招聘頻道網絡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以及查詢報名申訴的審核結果。
(四)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可于2016年8月4日(星期四)后自行上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委非公企業(yè)工委、市民政局統(tǒng)一組織。
1.筆試內容:側重于測試黨的政治理論、黨務工作常識、行政職業(yè)能力、時事政治、省情市情和黨務公文寫作、文字材料分析等綜合素質。筆試分主觀題、客觀題,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16年8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筆試形式:閉卷考試。
4.筆試地點:考場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后登錄廈門人事網事業(yè)單位招聘頻道網絡報名平臺查詢筆試成績及合格線。筆試成績合格線由市委組織部、市委非公企業(yè)工委統(tǒng)一劃定。
(二)資格復核。面試前,所有擬進入面試的人選由各區(qū)、各園區(qū)和市民政局進行資格條件復核。具體時間、地點等詳見廈門人事網(http://www.xmrs.gov.cn/)“通知公告”欄通知。資格復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由各區(qū)、各園區(qū)和市民政局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不足相應比例的,按實際上線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自行放棄面試的,應于面試前兩天由各區(qū)、各園區(qū)和市民政局確認,并及時報市委組織部、市委非公企業(yè)工委備案。因面試人選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人數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可由各區(qū)、各園區(qū)和市民政局在報考該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面試人選,并及時報市委組織部、市委非公企業(yè)工委備案。
2.面試形式及時間、地點。采用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綜合素質、業(yè)務水平及其他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人選名單和面試的具體時間及地點,將在廈門人事網“通知公告”欄公布。
3.面試成績及合格線。面試成績當場告知,合格線為60分。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人數比例出現(xiàn)少于或等于1:1的情況時,面試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錄取。
(四)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1.在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基礎上,按照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方法計算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總分及折算過程的中間數據等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
2.若2名以上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名次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報經市委組織部、市委非公企業(yè)工委研究決定。
五、體檢和考察
筆試、面試結束后,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一)體檢。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要求,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yī)院結合實際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體檢通知書,由各區(qū)、各園區(qū)和市民政局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的醫(y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各區(qū)、各園區(qū)和市民政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工作表現(xiàn)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
(三)遞補。筆試、面試綜合成績保留一年。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原則上可從本崗位筆試、面試成績均達到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綜合總分排名依次遞補。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考核資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資格,或被聘用后一年內辭職,由各區(qū)、各園區(qū)和市民政局綜合考慮筆試、面試情況,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市委組織部、市委非公企業(yè)工委批準。
六、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公示。各區(qū)、各園區(qū)和市民政局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人事網公示5個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各區(qū)、各園區(qū)和市民政局依據有關規(guī)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納入合同管理。
七、其他事項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
2.全日制普通教育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人員;
5.在各級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黨務工作經歷,是指曾經在機關事業(yè)單位、部隊、大中專院校、國有企業(yè)、非公企業(yè)、社會組織、農村、社區(qū)等單位從事過具體黨務工作的經歷。有在上述單位黨組織擔任過黨支部委員以上黨內職務的,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聘用。
(三)報考人員在面試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現(xiàn)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或流動黨員活動證或黨費證;如具有黨務工作經歷的,須同時提供從事黨務工作時所在黨組織上一級黨委或黨工委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
(四)非公黨建工作協(xié)理員聘用期間,由聘用單位繳交養(yǎng)老保險。報考人員中男性年齡大于45周歲的(197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女性年齡大于35周歲的(198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須提供已繳交(含在廈繳交和外地已轉入的)養(yǎng)老保險相應年限的證明,以便計算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滿足繳交養(yǎng)老保險滿15年的要求。
(五)廈門戶籍不含在廈的各類學校集體戶口;廈門生源畢業(yè)生可視同具有廈門戶籍。廈門生源畢業(yè)生是指入學前(指考入取得第一個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的院校前)戶籍或學籍在廈門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yè)生。
部分崗位(詳見《崗位信息表》)除面向廈門戶籍人員外,還擴大到戶籍不在廈門但近兩年在廈門工作,且目前仍在廈門工作,同時最近三年在廈門繳交養(yǎng)老保險年限累計達到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人員。戶籍不在廈門的,面試資格復核時須提供由地稅部門出具的近三年在我市繳交養(yǎng)老保險滿兩年(含兩年)以上的證明,以及所在單位出具的目前仍在廈門工作的證明。
(六)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位)須是國民教育學歷(位)。其中,留學回國人員及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持上述學歷(位)報考人員未能及時提供書面認證報告的,報考人員須書面承諾45天內提交,否則視為自愿放棄面試乃至聘用資格。
(七)以上取得相關學歷、戶籍、養(yǎng)老保險、黨務工作經歷等,所要求的計算時間統(tǒng)一截止為2016年7月31日。
(八)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九)報考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廈門人事網予以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紀委的監(jiān)督下進行。
本招聘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委非公企業(yè)工委、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崗位信息表
中共廈門市委組織部 中共廈門市委非公企業(yè)工委
廈門市民政局
2016年7月22日
2016年度考試聘用非公黨建工作協(xi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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