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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形態(tài)有哪些?

2020-04-29 11:20:25 社區(qū)工作者考試 http://yflching.cn/shehui/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導讀】華圖社區(qū)工作者考試頻道同步華圖教育發(fā)布:故意犯罪形態(tài)有哪些?,華圖教育為大家整理了行測備考相關知識供廣大考生復習,更多備考技巧請持續(xù)關注華圖教育,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

一、故意犯罪形態(tài)

故意犯罪形態(tài)總共分為兩大類:犯罪既遂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態(tài)。顧名思義,犯罪既遂就是整個的犯罪已經(jīng)完成。比如,A要殺B,一槍斃命,此時A想要殺人的行為已經(jīng)完成。再比如,在公交車上,17歲的小明看到旁邊乘客的包里有一部最新款的iPhoneSE手機,小明把手機偷了過來,但是事后發(fā)現(xiàn)是水貨,又放了回去,小明的行為也是既遂,因為小明想要偷手機的行為已經(jīng)完成。

犯罪的未完成形態(tài),即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比如A要殺B,只要B沒死,A的犯罪就沒有完成,此時屬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態(tài)。這一部分是重點中的重點,考點中的考點,同時也是經(jīng)常容易混淆的一部分。下面我們就一起對這一部分進行全面解析。

二、犯罪預備

犯罪預備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為人為了實施某種能夠引起預定危害結果的犯罪實行行為,準備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條件的狀態(tài)。

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對于犯罪預備我們可以簡單的概括為“準備+意志以外”也就是“我準備去做,但是有人阻礙我”這里的“準備”就是準備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條件。

(1)準備犯罪工具

所謂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進行犯罪活動所用的器械物品,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尋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適合于犯罪的需要。

簡單概括就是:買兇器

(2)制造犯罪條件

制造犯罪條件就是為了讓犯罪更加順利的進行而采取的一系列行為,比如:

1.踩點。事先到犯罪地點查看情況,比如摸清攝像頭位置,在一些地點做記號等。

2.苦練犯罪技術。為了入室盜竊,苦練撬鎖技術,為了干掉仇家,苦練絕世武功等。

3.跟蹤被害人,蹲點守候。追蹤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來或者進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對象物品的行為。

4.出發(fā)前往犯罪地點。出發(fā)前往犯罪場所或者誘騙被害人趕赴預定犯罪地點。

如果在上述情況下,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情形而導致無法完成犯罪,這樣我們就稱為犯罪預備。比如,小明為了殺小萬,買了一把刀,要乘地鐵去找小萬,過安檢時被安檢人員將刀扣下,導致小明沒辦法去殺小萬,這樣就是犯罪預備。

三、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欲而不能)

(1)著手實行

“著手實行”指的是犯罪分子已經(jīng)開始干了,而且讓被害人面臨十分緊迫的威脅。比如,小明買了把刀去殺小萬,在小明沒有接近小萬之前,小萬是沒有受到威脅的,但是小明來到小萬身邊,舉起刀的那一刻,小萬就受到了威脅。此時小明“舉刀”的行為就是“著手實行”。

(2)意志以外的原因

1.被害人反擊。例如:小明舉刀殺小萬,小萬拿出攜帶的玩偶把小明扇倒在地,小萬趁機逃走。

2.第三人發(fā)現(xiàn)。例如:小明舉刀殺小萬,被路過的小花發(fā)現(xiàn),小花喝止住了小明。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四、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的行為。(能而不欲)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1)實施犯罪過程中

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意味著犯罪的未完成,如果犯罪一旦完成了,事后無論做什么補救,都不能構成中止。比如,小明去小萬家偷錢,偷到手后,又偷偷放回去,這樣的事后補救行為不能構成犯罪中止,因為一旦把錢偷到手,就是犯罪既遂了。

(2)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

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總結起來就是“有效性”。我們來舉一個例子。

(原創(chuàng)圖片,轉(zhuǎn)載請注明出處)

【小貼士】區(qū)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是“欲而不能”,就是想干但是干不成,而犯罪中止是“能而不欲”,就是在客觀上可以繼續(xù)干下去,但是由于主觀原因而放棄了。

五、總結

未完成形態(tài) 時間因素 意志因素 處罰原則
預備 準備階段 意志以外 可以從減免
未遂 著手犯罪 意志以外 可以從減
中止 犯罪過程中 自己意志 應當免除、應當減輕

(原創(chuàng)圖片,轉(zhuǎn)載請注明出處)

例題

1. (單選)某日傍晚,陳某在一偏僻小路上搶劫了一行人錢包,搶到錢包后,突然發(fā)現(xiàn)該行人是自己的同學,于是將錢包當面送還給該行人,并聲稱自己的行為是開玩笑。陳某的行為是( )

A. 犯罪預備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答案】D【解析】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區(qū)分搶劫罪的既遂與未遂,應當以搶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否具備。易錯項是C項,搶劫罪是行為犯,刑法對構成搶劫罪沒有規(guī)定數(shù)額、情節(jié)方面的限制,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shù)亩嗌伲瓌t上都構成搶劫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我們也可以這樣理解,雖然陳某后來歸還錢包,但已構成搶劫罪既遂。故本題正確答案為D項。

2. (單選)甲趁夜深人靜時潛入某小區(qū)偷盜電動車,正準備騎走時被保安抓住,甲的行為屬于( )

A. 犯罪預備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2. 【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本題中甲準備騎走電動車被保安抓住,是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這屬于犯罪未遂。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項。

3. (單選)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的行為屬于( )

A. 犯罪預備

B. 犯意表示

C. 犯罪未遂

D. 犯罪中止

3. 【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犯罪中止。根據(jù)《刑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故本題正確答案為D項。

(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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