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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长治壶关县司法局选聘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岗位派遣人员公告

2020-07-09 16:50:53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未知发布:2020山西长治壶关县司法局选聘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岗位派遣人员公告,2020山西长治壶关县司法局选聘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岗位派遣人员13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依据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司办〔2019〕72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3名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岗位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选聘工作的规定,增强选聘工作的透明度,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选聘工作客观公正和选聘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选聘名额及岗位

专职从事乡镇人民调解工作13名,具体岗位名额见附件。

三、岗位职责

本次选聘对象为政府购买司法行政辅助人员,主要从事调解工作,人员身份为: 专职人民调解员。

四、选聘要求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壶关县户籍的公民,在本县有固定住所,年龄在22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即1955年6月1日至1998年5月31日出生)的人员;

3、为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

4、“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和城乡基层工作者等优先聘任;

5、身体健康,具体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形。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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