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1 09:45:50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磐安县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浙江金华磐安县乡镇专职民政服务人员招用22人公告(2),根据县委《关于推进新时代磐安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磐委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磐安县乡镇专职民政服务人员(以下简称民政专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5. 如招用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的,单位不承担退休后续缴费用,由本人自行解决。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工龄、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相关材料时间认定统一截至2021年1月20日。
(二)本次招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招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考人员对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579-84662398。为保证招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为:84669671(县派驻第二纪检组)。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考试和招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招用资格。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附件:
磐安县民政局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磐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原标题:2021年磐安县乡镇专职民政服务人员招用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anan.gov.cn/art/2021/1/7/art_1229420625_3785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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