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3 09:30:10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夏河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夏河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发布:2021年甘肃省甘州夏河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4人公告(2),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的高素质专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夏河县委 夏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河县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20〕5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四)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适当降低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公布。
(2)面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面试由考试第三方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实践操作等综合素质方面。
面试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3)面试时间及地点
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考生面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署姓名确认。
(5)面试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五)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考试第三方将进入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公布。
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情况,则“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律专业以及法律援助、社会工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毕业生”或者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复审
结合《甘南州农牧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县级联审办法(试行)》,根据拟聘人员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毕业生)、身份证、退伍证及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考试第三方等部门对初选人员进行复审。未能在复审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以及在复审中发现其它存在影响聘用的情况,都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同时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体检
复审结束后,由考试第三方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考试第三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聘用人员统一填写《夏河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报用人单位存档备查(其中2名从退役军人中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审批表还需报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备案)。
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聘用。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式四份),一份由用人单位备存,一份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由聘用人员保留(其中2名从退役军人中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合同还需报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备案),聘期3年。聘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从事社区工作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若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可以再行聘用;若不再续聘,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四、待遇及保障
(一)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占用编制,月薪为3000元,从签订用人合同之日起薪。
(二)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2400元/月,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为600元/月,每半年发放1次,由拉卜楞镇党委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勤罚懒、优绩优酬。
(三)专职社区工作者享受社会保险(五险),按照企业缴费标准按月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保障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专职社区工作者缴纳,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办理。
(四)专职社区工作者在聘期内允许报考各级各类公开招考考试。
五、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参加报名、笔试、面试期间具体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县疫防办要求进行。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夏河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程由第三方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等情况者,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
夏河县委组织部 0941-7121439
夏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41-7121931
夏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941-5921255
报名技术咨询 15109404334
夏河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贴心微信客服
Q群福利小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