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4 14:43:28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发布:2022年四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名,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根据《绵阳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办法》,绵阳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名(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根据《绵阳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办法》,绵阳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名(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认真细致;
3.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能够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学历在专科及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12月14日至1987年12月14日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
本次招聘为线上报名,自行下载填报《绵阳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发送至电子邮箱2395193013@qq.com。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韩老师,咨询电话:0816-6285881,8751525。
(三)报名材料
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件复印件,报名表电子档(电子档含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发送至韩老师邮箱2395193013@qq.com;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各占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社区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3.笔试结束3日内,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公布笔试成绩。
4.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主要测试参考者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的具体事项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示和体检、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公告。
五、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后进行筛选。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体检人员。
4.体检所需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程序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八、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材料提交绵阳高新区党群服务中心。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聘用单位报到。本次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有5年的服务期限,应聘者需作出书面承诺,并写入聘用合同。
(三)此次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发现不适合相关岗位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报酬待遇按照《中共绵阳高新区工委办公室绵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高新区村(社区)干部待遇暨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标准调整方案》(绵高工委办发〔2021〕7号)执行。
九、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上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指定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报名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16-2600850
监督电话:绵阳高新区监察工委办公室0816-2532420
附件:1.绵阳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位表
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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