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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支一扶公基備考:合同的訂立知識點梳理

2020-12-15 18:09:15 三支一扶招聘考試網(wǎng) http://www.yflching.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導讀】華圖三支一扶招聘考試網(wǎng)華圖教育發(fā)布:2021年三支一扶公基備考:合同的訂立知識點梳理,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更多資訊請關注華圖三支一扶考試微信公眾號(htszyf),歡迎加入全國三支一扶備考交流群:764172889。

合同,是指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該協(xié)議只能約束合同雙方當事人,因此合同具有相對性。比如甲與乙簽訂合同,在合同當中約定由丙償還甲欠乙的錢,此時丙是不需要進行償還的,因為合同的效力并不能約束丙。

《合同法》第2條第2款規(guī)定,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等身份關系的協(xié)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因此這里面所說的合同是財產(chǎn)性合同。

當事人為設立、變更、終止財產(chǎn)權利義務關系而進行的協(xié)商、達成合意的過程就是合同訂立的過程。

合同的訂立由“訂”和“立”兩個階段組成。“訂”強調締約的行為和過程為是締約各方接觸、治商過程,包括締約各方的接觸、洽商并最終達成協(xié)議前的整個討價還價過程。此階段由要約邀請、要約諸制度加以規(guī)范和約束。而“立”強調締約的結果,指的是雙方合意的達成,即雙方當事人就合同條款至少是合同的主要條款已經(jīng)形成一致意見,各方當事人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得以確定,簡言之,合同成立了。

合同訂立包括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

例如小紅去街上買菜,一個爺爺看到她問:我的蘋果又大又甜,5元一斤,你要不要買兩斤?小紅說好。這就是訂立合同的過程。

所以什么叫做要約呢?要約,是指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fā)出要約的人稱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人稱為受要約人。

特征:

1.要約必須是特定的當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如果要約人不是特定的,而是泛指的,相對人就無法確定要約人,無法對要約作出承諾,也不可能訂立合同。

2.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要約須以訂立合同為目的。要約的目的在于引起相對人作出承諾的意思表示,擬和相對人訂立合同。

3.要約應向受要約人發(fā)出。要約發(fā)向的相對人應是確定的,如果相對人不確定,也不能作出承諾。

4.要約的內容必須是具體、確定的。要約的目的在于簽訂合同,其內容必須是具體而確定的,否則,相對人難以理解要約人的真實含義,也就無法作出承諾。

注意:具體即指要約內容必須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款。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條款的要約,承諾人是難以作出承諾的。即使有了承諾,也會因為合意不具備合同的主要條款而造成合同不能成立。當然,合同的性質不同,其主要條款亦不相同。究竟哪些才是合同的主要條款,當然應當根據(jù)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來具體予以判斷。

所謂確定就是指要約的內容必須明確。合同內容不能含糊不清,否則受要約人就難以理解要約人的真實含義,就會無法承諾或難以與要約人達成一致。

注意: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所以老爺爺問小紅,五塊錢一斤的蘋果要不要買兩斤呢?這是在發(fā)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約。

而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諾一經(jīng)作出,并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人不得加以拒絕。所以小紅說那我就買兩斤吧,這就是在同意他的要約,因此此句話就是承諾。

要注意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合同的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

比如在自然人借款過程中,對方?jīng)]有提供借款而簽訂了合同,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合同雖然成立,此合同無效。

承諾的特征為:(1)承諾須由受要約人或由其授權的代理人向要約人作出。

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因為受要約人是由要約人選定的,第三人并不具備承諾的資格。

(2)承諾必須在規(guī)定的期限或合理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3)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實質性內容一致。

受要約人對于要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包括:標的、數(shù)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辦法等為實質性變更。

注意: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不能撤銷)

在這個我們還要明確一個概念就是要約邀請。《合同法》第15條規(guī)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也叫要約引誘,誘使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而非與他人訂立合同)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yè)廣告等為要約邀請。商業(yè)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guī)定的,視為要約。

要約邀請的目的在于誘使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而非與他人訂立合同,故只是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而非訂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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