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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1 09:57:37 三支一扶招聘考試網 http://yflching.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導讀】華圖三支一扶招聘考試網華圖教育發(fā)布:2021年三支一扶公共基礎知識每日一練(9.8),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更多資訊請關注華圖三支一扶考試微信公眾號(htszyf),歡迎加入全國三支一扶備考交流群:764172889。
1.(單選題)陳某注冊多個美團賬號,購買高價日用品,并為訂單購買“準時寶”服務。訂單生成后,美團騎手送貨,陳某故意拒接電話,導致騎手配送延誤后,再拒收商品,從而觸發(fā)“準時寶”的賠付。陳某多次惡意生成美團訂單,騙取美團“準時寶”賠償金數(shù)萬元。陳某的行為構成:
A.盜竊罪
B.詐騙罪
C.侵占罪
D.貪污罪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刑法分則知識。
根據(jù)《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數(shù)額較大”、“數(shù)額巨大”、“數(shù)額特別巨大”。題干中,陳某為獲得不法利益,多次惡意生成美團訂單,騙取美團賠償金,次數(shù)多,詐騙金額數(shù)萬,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因此,選擇B選項。
【拓展】A項:根據(jù)《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A項排除。
C項: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C項排除。
D項: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款,國有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D項排除。
2.(單選題)甲和乙是某餐廳員工。一日,二人在后廚嬉笑打鬧,互相追逐,甲拿起一把尖刀揮舞,阻止乙靠近,不小心刺中乙,造成乙重傷。關于甲的行為性質,說法正確的是:
A.構成尋釁滋事罪
B.屬于防衛(wèi)過當
C.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
D.構成故意傷害罪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刑法分則知識。
過失致人重傷罪是過失造成他人身體重傷的行為。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題干中,甲和乙是在嬉笑打鬧中不小心刺中乙,造成乙重傷,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
因此,選擇C選項。
【拓展】A項: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A項排除。
B項:防衛(wèi)過當,是指防衛(wèi)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形。B項排除。
D項: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D項排除。
3.(單選題)甲與乙因停車問題發(fā)生糾紛,大打出手,甲將乙打昏在地。甲欲逃離現(xiàn)場時,發(fā)現(xiàn)乙車副駕駛座位上放著皮包,包內有現(xiàn)金5萬元,甲將其拿走據(jù)為己有。甲拿走皮包的行為構成:
A.搶奪罪
B.盜竊罪
C.侵占罪
D.搶劫罪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刑法分則知識。
根據(jù)《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數(shù)額巨大”、“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shù)額較大”。(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shù)額巨大”。(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shù)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jù)本地區(qū)經濟發(fā)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guī)定的數(shù)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qū)執(zhí)行的“數(shù)額較大”、“數(shù)額巨大”、“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標準。題干中,甲趁乙昏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乙皮包內的5萬元現(xiàn)金拿走據(jù)為己有,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因此,選擇B選項。
【拓展】A項:根據(jù)《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A項排除。
C項: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C項排除。
D項:根據(jù)《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shù)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D項排除。
4.(單選題)甲到某大學生宿舍對乙說我是丙的朋友,丙現(xiàn)在使用的筆記本電腦是找我借的,我現(xiàn)在拿走了,乙信以為真,便將電腦交給了甲,甲的行為構成了:
A.詐騙罪
B.侵占罪
C.搶奪罪
D.盜竊罪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刑法分則知識。
盜竊罪,是指帶著非法占有目的,通過平和手段,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占有。盜竊罪表現(xiàn)為秘密竊取,犯罪分子采取公私財物所有人、保管人未發(fā)覺的手段、方法,將財物據(jù)為己有。本題中甲采取所有人丙未發(fā)覺的手段,將財物據(jù)為己有,甲構成盜竊罪。
因此,選擇D選項。
【拓展】A項: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他人數(shù)額較大財物的行為。行為結構:欺騙行為→對方產生或維持認識錯誤→對方基于認識錯誤處分財物→行為人取得財物→對方遭受財產損失。本題中乙并不是電腦的所有人,沒有處分權,甲不構成詐騙罪。A項排除。
B項: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題中甲并未代為保管電腦,不構成侵占罪。B項排除。
C項:搶奪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直接奪取他人緊密占有的財物的行為。本題中甲并未對電腦實施暴力,不構成搶奪罪。C項排除。
5.(單選題)張某潛入財務室盜竊,打開保險柜發(fā)現(xiàn)空無分文,張某屬于盜竊:
A.盜竊中止
B.盜竊預備
C.盜竊未遂
D.盜竊既遂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犯罪概述知識。
根據(jù)《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又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項,已經著手實行盜竊行為,只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財物損失的,是盜竊未遂。盜竊未遂,情節(jié)嚴重的,如明確以巨額現(xiàn)款、國家珍貴文物或者貴重物品等為盜竊目標的,也應定罪并依法處罰。本題中本來保險柜中應當有財物的,但張某潛入財務室時空無分文,張某屬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屬于盜竊未遂。
因此,選擇C選項。
【拓展】A項:根據(jù)《刑法》第二十四條,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本題中張某并未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不構成犯罪中止。A項排除。
B項:根據(jù)《刑法》第二十二條,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本題中張某已經打開保險柜,此時已經著手,不構成犯罪預備。B項排除。
D項: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種基本形態(tài),學界關于犯罪既遂的標準存在著爭論。在司法上,應當堅持罪刑法定原則,應當以“犯罪構成要件要素齊備說”作為認定犯罪既遂的標準;在立法上,則應當從犯罪事實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發(fā),以“犯罪目的實現(xiàn)刑事政策說”作為確立犯罪既遂形態(tài)的標準。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要求行為人實際取得和控制財產。本題中張某并未實際取得和控制財產,不構成犯罪既遂。D項排除。
6.(單選題)從犯罪主體來看,犯罪行為人必須是( )人以上,才能構成共同犯罪。
A.1
B.2
C.3
D.4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犯罪概述知識。
根據(jù)《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因此,選擇B選項。
【拓展】根據(jù)《刑法》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guī)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根據(jù)《刑法》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判斷題)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駛過程中,搶奪方向盤、變速桿等操縱裝置,毆打、拉拽駕駛人員,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駕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刑法分則知識。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條,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guī)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因此,本題正確。
8.(判斷題)甲誘騙4歲的孤兒離開福利院,使之過上了豐衣足食的生活,甲的行為沒有造成傷害的后果,甲的行為不是犯罪。( )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犯罪概述知識。
拐騙兒童罪指以欺騙,引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jiān)護人的行為。本題中福利院是孤兒的監(jiān)護人,甲誘騙4歲的孤兒離開福利院,脫離了監(jiān)護人的照顧,雖然甲使孤兒過上了豐衣足食的生活,沒有造成傷害的后果,但仍構成拐騙兒童罪。
因此,本題錯誤。
9.(判斷題)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受教育的權利。( )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刑罰及其具體應用知識。
根據(jù)《刑法》第五十四條,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所以,被剝奪政治權利后并沒有剝奪其受教育的權利。
因此,本題錯誤。
10.(多選題)甲、乙共謀去某商場行竊,為此二人曾一同去該商場踩點,并購置了行竊工具。之后,兩人抵達該商場,甲留在商場外觀望,乙撬門進入,乙在竊取了價值數(shù)萬元的物品后,認為放火可以破壞現(xiàn)場。于是,乙在離開前用打火機點燃了商場內的紙張,待乙從商場出來后,甲、乙二人逃離現(xiàn)場;厝シ众E時,乙把放火之事告訴了甲,根據(jù)我國刑法,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乙獨自構成盜竊罪。
B.甲、乙構成共同放火罪
C.甲、乙構成共同盜竊罪
D.乙獨自構成放火罪
【答案】CD
【解析】本題考查犯罪概述知識。
根據(jù)《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AC項:本題中,甲乙兩人有共同的盜竊故意,并有明確的分工和相應的實施行為,形成對商場被盜財物的控制,構成共同盜竊罪的既遂。A項排除,C項當選。
BD項:超過共同犯罪故意又犯其他罪的,其他罪只能由實行該種犯罪行為的人獨自負責。本題中,放火行為不在甲乙的共同意思聯(lián)絡范圍內,而屬于乙的實行過限行為,這部分過限不屬于共犯范疇。故乙獨自構成放火罪。B項排除,D項當選
因此,選擇CD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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