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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

2013-01-23 15:15:08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yflching.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2011年北京市事業(yè)單位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

  第一部分綜合基礎知識

  本部分共60道題,全部為單項選擇題,每小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請將正確答案填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

  2011-北京-1.下列選項中,不屬于階級社會中關于法律與道德的共同點的是()。

  A.都是社會規(guī)范B.都具有階級性

  C.約束范圍都相同D.都是治國途徑

  【答案】C

  【題型】法律常識

  【考點】道德與法律

  【解析】法律與道德同屬于上層建筑,分屬制度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范疇,都是調(diào)整社會關系與人們行為的重要手段,都具有階級性,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是治理國家的不同途徑和方法。ABD都是法律和道德的共同點。但是法律約束的范圍與道德約束范圍不同,道德的作用范圍比法律廣泛的多。幾乎涉及人們生活的一切領域。C不屬于法律與道德的共同點。因此,本題選擇C項。

  2011-北京-2.根據(jù)《憲法》和《物權法》,下列自然資源中不專屬于國家所有的財產(chǎn)是()。

  A.礦藏B.土地C.水流D.海洋

  【答案】B

  【題型】憲法常識

  【考點】財產(chǎn)的所有權

  【解析】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nóng)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所以土地并不是國家專屬所有。礦藏和水流(包括海洋)是專屬于國家所有的。因此,本題選擇B項。

  2011-北京-3.根據(jù)《行政處罰法》的規(guī)定,違法事實確鑿且有法定依據(jù),對公民處以()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A.l00元B.20元C.200元D.50元

  【答案】D

  【題型】法律常識

  【考點】行政處罰

  【解析】《行政處罰法》第33條規(guī)定,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jù),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履行行政處罰決定。D項為正確答案。因此,本題選擇D項。

  2011-北京-4.我國行政管理活動的主體是()。

  A.國家行政機關B.各級黨組織

  C.國家權力機關D.國家司法機關

  【答案】A

  【題型】管理常識

  【考點】行政管理的主體

  【解析】公共行政主體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zhí)行機構,即行政機關。在我國,行政管理主體是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共行政客體是國家事務、社會公共事務和行政機關的內(nèi)部事務。因此,本題選擇A項。

  2011-北京-5.下列哪一種情形,尚不能認為是犯罪?()

  A.甲打電話邀約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實施搶劫

  B.乙向其朋友趙某表示要殺掉仇人陳某

  C.丙為了盜竊張某家財產(chǎn),毒死了張某家的看家犬

  D.丁為方便對劉某實施搶劫,對劉某的活動規(guī)律進行跟蹤調(diào)查

  【答案】B

  【題型】刑法常識

  【考點】犯罪的概念

  【解析】選項A屬于為了搶劫制造條件的行為,構成犯罪預備;選項B只是犯意表示,不構成犯罪;選項C屬于為了盜竊制造條件的行為,構成犯罪預備;選項D屬于為了搶劫制造條件的行為,也構成犯罪預備。因此,本題選擇B項。

  2011-北京-6.某單位收發(fā)員為收集郵票,故意隱匿、毀棄他人信件,其行為侵犯了憲法規(guī)定的公民的哪項權利?()

  A.隱私權B.通信自由

  C.通訊秘密D.社會文化權利

  【答案】B

  【題型】憲法常識

  【考點】公民的權利

  【解析】A項中所謂隱私,指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隱私權的特征有:隱私權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隱私權的內(nèi)容具有真實性和隱秘性,隱私權的保護范圍受公共利益的限制。B項中的通信自由,是指公民、法人有權運用各種通訊手段與外界進行正當交往而其他任何公民和組織不得非法干涉,不得非法扣押、隱匿、截取或毀棄他人的信件,不得妨害和限制公民、法人使用這些通訊手段。C項中的通信秘密,是指公民、法人的信函、電話、電報、電傳等的內(nèi)容屬于通信的個人秘密,除司法機關依法執(zhí)行公務外,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非法開拆他人的信函、電報、電傳,不得非法竊聽、錄音他人的電話。關于D項,我國現(xiàn)行《憲法》第47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chuàng)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他們都屬于公民的社會文化權利。因此,本題選擇B項。

  2011-北京-7.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加以設定。

  A.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B.吊銷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C.限制人身自由D.沒收非法財產(chǎn)

  【答案】C

  【題型】行政法常識

  【考點】行政處罰

  【解析】《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法還明確規(guī)定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這是法律的專有權力,行政法規(guī)或者地方性法規(guī)都無權規(guī)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因此,只能選C。其他選項可由行政法規(guī)或者地方性法規(guī)設定。因此,本題選擇C項。

  2011-北京-8.下列情形中,訴訟時效為1年的是()。

  A.甲租賃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發(fā)生糾紛

  B.甲與乙簽訂了一承包經(jīng)營合同,后乙違約

  C.甲借給乙1萬元,乙到期不還欠款

  D.甲在乙處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時領取西服,30天后乙將西服賣掉

  【答案】A

  【題型】民法常識

  【考點】訴訟時效

  【解析】我國《民法通則》第136條規(guī)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出售質(zhì)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害的。因此,本題選擇A項。

  2011-北京-9.某首飾店將一枚銅戒指誤當黃金戒指賣給李某。這一行為屬于()。

  A.犯罪行為B.無效民事行為

  C.欺詐行為D.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答案】D

  【題型】民法常識

  【考點】民事行為

  【解析】《合同法》第54條規(guī)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因此題中的行為屬于可變更可撤銷的行為。題中,某首飾店將一枚銅戒指誤當黃金戒指賣給李某屬于重大無誤解,因此,本題選擇D項

  2011-北京-10.不動產(chǎn)物權的權利變動,通常以()為公示方法。

  A.交付B.占有

 。茫怯洠模弦

  【答案】C

  【題型】民法常識

  【考點】物權變動

  【解析】物權變動是物權的產(chǎn)生、變更和消滅的總稱。由于物權是對物直接支配的權利,具有優(yōu)先效力和排他效力,如果物權變動無法為他人得知,必然難以保證交易的安全。因此,民法上對于物權變動必須進行公示。所謂公示,就是使他人可以察知物權變動的外在表現(xiàn)方式。一般來說,動產(chǎn)的變動以交付占有為公示方式。但對于不動產(chǎn),無法轉(zhuǎn)移占有,故不動產(chǎn)物權均以登記作為公示方法。所以,ABD不能成為不動產(chǎn)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只有C項符合要求。因此,本題選擇C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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