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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三支一扶考試內容:中國古代土地制度的變遷

2018-12-18 08:49:18 三支一扶招聘網(wǎng) http://yflching.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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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是個具有五千多年農耕文明的農業(yè)大國,土地制度的變遷,很大程度上影響中國經濟的發(fā)展變化。而我國的土地制度變化作為事業(yè)單位考試的一個知識點,對于大家來說是一個易混淆易錯點,在此,將從中國古代歷史的發(fā)展歷程看我國土地制度的變化,為大家備考事業(yè)單位知識作參考。

原始社會

原始社會是人類社會發(fā)展的初始階段,由于生產力水平低下,難以抵御惡劣的自然條件,因此采取集體勞動的生產方式,集體勞動所獲得的產品平均分配,這也就決定了人類賴以生存和從事生產活動的土地,為社會成員共同所有。因此,原始社會的基本土地制度為:土地公有制。

奴隸制社會(夏商周)

奴隸社會的土地所有制是奴隸主國家土地所有制。君主既是奴隸主國家的最高統(tǒng)治者,也是全國土地的最高所有者。其中比較典型的是井田制,井田制起于商朝,盛于西周。(“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yǎng)公田;公事畢,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古代井田制的主要特點是把土地劃分成九塊,每塊百畝,其中八塊為私田,中間一塊為公田,形狀如“井”字,故曰“井田”。農奴首先要在公田上進行無償勞作,然后才能在私田上耕種,且在公田耕種的收入全歸奴隸所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描述的便是井田制。而井田制的實質是以君主為代表的奴隸主國家土地所有制。

封建社會

春秋戰(zhàn)國時期是中國的奴隸制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時期,春秋時期人類進入鐵器時代,生產力提高,井田制逐漸瓦解。戰(zhàn)國時期,公元前594 年魯國實行“初稅畝”,承認私田的合法性,按土地畝數(shù)征收賦稅。秦國商鞅變法,“廢井田、開阡陌”,實際上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秦漢時期,秦統(tǒng)一六國之后在全國推行名田制,漢朝在實行“休養(yǎng)生息、無為而治”的同時沿用秦朝的土地制度。名田制是以軍功爵制為基礎,按戶籍計口授田的同時,又按軍功大小分封不同的爵位和不同數(shù)量的土地。國家授出的土地即成為私人占有,國家不再收回,“允許人們開荒,土地可以自由買賣”。

北魏至唐朝中期,實行均田制將無主土地按人口數(shù)分給小農耕作,土地為國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歸其所有。在唐中葉以后,人口增加,土地兼并日益嚴重,均田制被廢止。

廢除均田制后唐朝實行兩稅法(戶稅和地稅):每戶按資產交納戶稅,按畝交納地稅,取消一切雜役、雜稅。一年分夏秋兩季征收,故稱之為兩稅法。改變了自戰(zhàn)國以來以人丁為主的賦役制度,表明封建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

北宋王安石變法實行方田均稅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每戶占有土地的多少和貧瘠收取賦稅,官僚、地主不得例外,客觀上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

明朝內閣首輔張居正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賦役合并、將田賦、徭役、雜役分攤在田畝上,折成銀兩,按田畝進行收稅。實現(xiàn)了我國賦稅制度從實物稅向貨幣稅的變化。

清朝雍正推行“攤丁入畝”:把丁稅平均攤入田賦中,按土地征稅,不再以人作為對象征收丁稅。

例題

1.我國歷史上以法律形式確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的是?

A.齊國的“相地而衰征” B.春秋時期魯國的“初稅畝”

C.戰(zhàn)國時期秦國的商鞅變法 D.清朝的“攤丁入畝”

【答案】C。解析:A項按照土地的數(shù)量和優(yōu)劣征稅的賦稅制度;B選項按畝征稅承認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但是沒有以法律的確立土地私有制;C選商鞅變法“廢井田,開阡陌,承認土地私有,允許土地買賣”是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因此,此題正確答案選擇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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