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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中共雅安市委組織部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結果及遞補體檢公告(四川)

2020-06-04 11:35:47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雅安人事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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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練習】

張某大學畢業(yè),立志成為一名人民警察。某日,張某開車外出與同學聚餐飲酒。聚會結束后,張某本想駕車回家,但想到酒駕可能涉嫌犯罪,而人民警察法明確規(guī)定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遂放棄駕車想法。對理解法的規(guī)范作用,張某這一行為最能體現(xiàn)的是
( )。

A.評價作用

B.預測作用

C.指引作用

D.強制作用

正確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法學基礎理論。
第二步,法的規(guī)范作用分為五個方面:
一,指引作用。這是指法作為一種行為規(guī)范,為人們提供某種行為模式,指引人們可以這樣行為、必須這樣行為或不得這樣行為,從而對行為者本人的行為產生影響。
二,評價作用。這是指法作為一種社會規(guī)范具有判斷、衡量他人行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三,教育作用。這是指通過法的實施,法律規(guī)范對人們今后的行為發(fā)生直接或間接的誘導影響。
四,預測作用。這是指人們可以根據(jù)法律規(guī)范的規(guī)定,事先估計到當事人雙方將如何行為及行為的法律后果,從而對自己的行為作出合理的安排。
五,強制作用。這是指法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實現(xiàn),運用國家強制力制裁、懲罰違法行為。法的強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證。
題干中張某因為知道酒駕涉嫌犯罪,自己的酒駕行為會使自己受到刑事處罰從而不能當警察,他不能這樣行為,所以他酒后放棄駕車想法。屬于法的指引作用。
因此,本題選擇C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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