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7 12:51:15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北京組工網(wǎng)已經(jīng)發(fā)布了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考生速查2021北京京考考試公告詳情,同時還有筆試提分密卷助力省考。
一、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及相關(guān)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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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報考疑問解答
個人信息(除姓名和身份證號之外)有誤怎么辦?
1.提交職位申請之前可自行修改。
2.已提交職位申請,招考單位尚未進行審核或?qū)徍艘淹ㄟ^,須致電招考單位,將其職位申請做退回處理后,可自行修改。
3.考生提交職位申請審核未通過的,可自行修改。
4.考生繳費之后無法修改。
如何查詢所申報職位的報考人數(shù)?
報名期間點擊“北京市各級機關(guān)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專題,選擇“各職位報考人數(shù)查詢”,輸入職位代碼后,即可查詢所申報職位的報考人數(shù)。
選擇居住地,會被安排到所選區(qū)域參加考試嗎?
考生考試地點將根據(jù)全市考點情況統(tǒng)一安排。
三、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相關(guān)課程推薦
四、北京務員考試模擬試題練習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六個月
B. 公務員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C. 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人事關(guān)系轉(zhuǎn)到掛職的單位
D. 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可以被再次錄用為公務員
【答案】B
【解析】《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解除處分后,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因此, 選擇 B 選項。
【拓展】
A 項: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而不是六個月。《公務員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C 項: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人事關(guān)系不能轉(zhuǎn)到掛職的單位。《公務員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不改變與原機關(guān)的人事關(guān)系。”
D 項: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可以被再次錄用為公務員!豆珓諉T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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