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7 13:01:13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2021北京錄用公務員考試招錄考試公告已發(fā)布,行動派動起來!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詳細信息請點擊下方鏈接進行了解。
一、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及相關推薦
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解讀 | 2021京考職位表下載 | 2021京考職位分析 |
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導 | 2021京考大綱解讀 | 2021京考報名條件 |
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專業(yè)目錄查看 | 2021京考考試時間安排 | 2021京考提分沖刺密卷 |
二、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報考疑問解答
關于資格審查
報名期間,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報名期間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
資格審查的主要依據(jù)是什么?
招錄機關根據(jù)公務員錄用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審查意見包括“合格”、“不合格”2種情形。
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對《招考簡章》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nèi)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通過《招考簡章》查詢。
三、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相關課程推薦
四、北京務員考試模擬試題練習
小明在圖書館大聲說話,有讀者制止他時,他卻說:“這是我的權利和自由,別人無權干涉”。關于上述觀點的評價正確的是:
①正確,憲法規(guī)定公民有言論自由
②錯誤,公民的自由是在法律范圍內(nèi)的自由
③錯誤,未經(jīng)他人許可,公民不得擅自行使權利
④錯誤,世界上從來沒有“絕對”的權利和自由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小明在圖書館內(nèi)大聲說話顯然損害了其他讀者的利益。小明說:“這是我的權利與自由,別人無權干涉”是錯誤的。因為,公民的自由是法律范圍內(nèi)的自由,世界上也沒有完全的“絕對”的
自由,只存在“相對”的自由。②④評價正確。因此,選擇 D 選項。
【拓展】
①《憲法》規(guī)定了公民具有言論自由。但這種自由是一種相對的自由。因此,小明的話是錯 誤的。
③“未經(jīng)他人允許,公民不得擅自行使職權。”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公民只要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就可以自行行使權利。
↓↓↓↓2024年省公務員考試筆面產(chǎn)品推薦↓↓↓↓ | |||
2024公考 面試禮包 |
2024省考 面試課程 |
2024面試 職位保護 |
2024面試 紅領培優(yōu) |
相關內(nèi)容推薦: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遞補公告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補錄公告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補錄公告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錄取公示|錄用公告
貼心考公客服
貼心專屬客服
報名條件?
崗位選擇?
筆試科目?
面試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