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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廣西柳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人員公示(第二批)

2020-12-23 10:08:00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柳州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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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練習】

質押也稱質權,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可轉讓的權力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或可轉讓權力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或可轉讓權力賣得價金優(yōu)先受償。
以下屬于質押的是:

A.小趙承攬的工程項目因缺乏流動資金無法開工,遂請某公司幫忙出資,簽訂了合同并將他名下的一輛名車交給該公司作為擔保

B.王某向劉某借款100萬元,簽訂了合同并辦理登記,將自己的住宅作為擔保,約定借款期滿還錢

C.石某外出治病期間,將自己經營的養(yǎng)鵝場委托表弟照管,表弟因石某欠錢到期未還,賣掉一部分鵝抵賬

D.甲公司與修理廠簽訂維修服務合同大修生產設備,后因維修費用高昂而未支付費用,修理廠遂變賣了該設備抵償維修費

正確答案:A

【解析】第一步,看提問方式,本題屬于選是題。
第二步,找關鍵信息。
①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可轉讓的權力移交債權人占有;
②將該動產或可轉讓權力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三步,辨析選項。
A項:小趙作為債務人,將其名車(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平唤o某公司(債權人)占有,符合定義;
B項:房子是不動產,不屬于“動產或可轉讓的權力”,不符合定義;
C項:表弟(債權人)照管鵝場,賣鵝抵賬,但石某(債務人)未“將其動產或可轉讓的權力移交債權人占有”,不符合定義;
D項:修理廠(債權人)賣設備抵償維修費,但甲公司(債務人)未“將其動產或可轉讓權力作為債權的擔!,不符合定義。
因此,選擇A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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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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