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8 10:24:36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云南分院
2022云南行測備考干貨之常見的用人單位違法行為梳理
問題1:公司高峰期不讓離職的做法是否合法?
回答:違法。根據(jù)《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意味著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離職,這種離職是不能附加任何條件的。
問題2:“9-9-6”工作制度是否違法?
回答:違法。根據(jù)《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9-9-6”制度下每天工作12小時,每周工作72小時,大大超出了法定工時制度。
問題3:出差在途的時間是否算加班?
回答:一般不算!秳趧臃ā穼τ诔霾钤谕臼欠袼慵影嗖]有直接規(guī)定。而在司法實踐中,因在途期間并無實際工作內容,也不屬于生產經營活動,不直接產生效益,一般不算加班。諸如上下班的時間,為工作準備的時間,周末待在公司無所事事的時間均不算加班。
問題4:小華月工資一萬元,因違反公司規(guī)定偷偷去競爭對手兼職,造成不良影響,公司直接扣發(fā)當月全部工資,做法是否違法?
回答:根據(jù)《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芍郯l(fā)當月全部工資的做法超過了當月工資20%的規(guī)定,不合法。
問題5:小明在出差期間發(fā)生車禍,住院期間產生的醫(yī)藥費由誰承擔?
回答:工傷保險基金支出。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故出差期間發(fā)生的車禍應當認定為工傷。又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芍t(yī)藥費可以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出。
問題6:用人單位在試用期結束后才給勞動者購買五險的做法是否違法?
回答:違法。根據(jù)《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可知,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就需要給勞動者購買保險,試用期結束才購買五險的做法違法。
問題7:用人單位在試用期結束后以勞動者不符合崗位要求為由辭退勞動者,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回答:需要。根據(jù)《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又根據(jù)《勞動法》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依據(jù)本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補償。
附:經濟補償?shù)闹Ц稑藴。?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問題8: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什么情況下協(xié)議生效?
回答: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xié)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yè)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芍,用人單位需按月給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協(xié)議才生效,否則,協(xié)議不生效,對勞動者不具有約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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