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0 11:33:25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湖北分院
縱觀近五年的湖北省考行測試卷判斷推理中10道類比推理,考察內涵關系基本上都在3道題左右,尤其是2016—2017年,甚至占到了6道題左右,可以說“內涵關系”還是比較重要的。
內涵關系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對應關系、屬性關系與條件關系,其中對應關系考察頻率比較高,結合歷年省考國考試題,尤其是11月份剛結束的2022年國考的類比推理部分試題,小編著重講解下內涵關系中時間對應關系的相關內容和需要同學們引起注意的地方,這些有可能會成為2022年省考的考察內容。
首先,我們需要弄清楚什么是“時間對應關系”?“時間對應關系”就是指所給的詞表示的動作存在時間上的先后順序,比如,安檢:乘機,我們都知道如果是需要乘坐飛機,必然先要進行安檢,因此安檢和乘機這兩個動作存在時間先后順序,所以它們之間是時間對應關系。雖然比較簡單,容易識別,但現在的類比推理已經不局限在一級關系上的考察 ,而更多的是著重在二級關系的考察,而“時間對應關系”的二級關系辨析就主要是看發(fā)出動作的主體前后是否一致,根據這個“一致性”又具體可分為兩種情況:
1.主體是否都為同一個
我們一起看下2017年江蘇的這道省考題:
【例題】買票:乘機:抵達
A.生產:流通:消費
B.相識:相戀:結婚
C.調研:調查:總結
D.申報:評審:得獎
先看題干,先買票 ,然后坐上飛機,最后抵達目的地,所以三個詞所表示的動作存在時間先后順序,是時間對應關系。而且發(fā)出這三個動作的主體都可以是同一個,比如“我買票,我乘機,我抵達”。再分析選項,A項中工廠先進行生產產品,然后生產出的產品在市場流通,最后消費者進行消費,所以它們也存在時間先后順序,是時間對應,但三者的主體都不同,不一致。B項中兩個人先相識,然后相戀,最后結婚,存在時間先后順序,且主體都一致。C項中“調查”和“總結”是“調研”的兩個程序,所以顯然不是時間對應關系。D項中比如我先申報獎項,然后評委團進行評審,最后我獲得了獎,是存在時間先后順序,但主體不是同一個,存在兩個。因此,綜上分析,B項與題干的邏輯關系更匹配,都為同一個主體。
2.主體是否都不相同
我們一起來看下剛考的2022年國考題:
【例題】 提起公訴:宣告判決:收押犯人
A.撰寫教案:課堂教學:解答疑問
B.手機點餐:外賣送餐:五星好評
C.違章駕駛:交警處罰:行人受傷
D.方案設計:建筑施工:竣工驗收
先看題干,檢察院先提起公訴,然后法院宣告判決,最后監(jiān)獄收押犯人,我們可以發(fā)現三者存在時間先后順序的,是時間對應關系,但三者的主體都不相同。
再分析選項,A項中“教師先撰寫教案,然后教師課堂教學,最后教師解答疑問”,三者存在時間先后順序,但三者的主體都可以為同一個。B項中“我先手機點餐,外賣員然后外賣送餐,最后我給五星好評”,三者存在時間先后順序,但“手機點餐”與“五星好評”的主體可以為同一個,換言之,三者的主體不是都不相同。C項中“違章駕駛”和“交警處罰”是存在因果關系,并不是動作的時間先后順序,因此C項顯然不與題干邏輯關系一致,可以先排除。D項中“建筑院先進行建筑設計,然后建筑公司建筑施工,最后政府相關部門來竣工驗收”,三者存在時間先后順序,且三者的主體都不相同。因此,D項與題干的邏輯關系最匹配,都是三個不同的主體。
因此,在考慮時間對應關系中主體的問題,不僅要考慮主體前后是否一致,也要考慮主體是否前后都不相同,所以一定要根據具體題目,思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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