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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內蒙古根河市回引市域外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人員和市屬企業(yè)人員30人

2022-08-30 15:54:19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根河市人民政府

Document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zhàn)略,吸引集聚更多優(yōu)秀人才,助力根河市經(jīng)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根據(jù)工作需要,決定開展2022年根河市域外人才回引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回引計劃

此次人才回引用于根河市域外本人有意愿到根河市工作的內蒙古自治區(qū)內的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和市屬企業(yè)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市屬企業(yè)在職員工,本次計劃回引人才30名。

二、 資格條件

(一)回引對象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以及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無違法違紀行為。

2.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198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不超過45周歲(197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3.申請回引時,原工作單位和所在地區(qū)的組織、編制、人社部門同意調出。

4.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

5.對特別優(yōu)秀且為我市急需緊缺人才,可按我市人才回引“一事一議”有關規(guī)定,進一步放寬年齡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回引:

1.未征得現(xiàn)工作單位及當?shù)亟M織、編制、人社部門同意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在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

3.尚在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期年限或對調轉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列編渠道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的或原錄用(聘用)手續(xù)不全的;

6.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7.近三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不定等次的(新聘用人員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8.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或有關規(guī)定不予回引的其他情形。

三、回引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根河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genhe.gov.cn/)向社會發(fā)布《2022年根河市關于公開回引市域外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人員和市屬企業(yè)人員工作的公告》。

(二)個人申請

1.申請時間: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1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2.申請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網(wǎng)絡報名兩種方式進行。

3.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回引人員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

(2)畢業(yè)證復印件、學位證書復印件、學歷認證報告、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專利、科研成果以及獲獎情況證明等符合回引條件的基本材料;

(3)所在縣(市)級以上機構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證明。公務員(參公)登記表復印件(公務員、參公如為過渡人員,還需提供《向公務員過渡登記表》或《向參公人員過渡登記表》);

(4)近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5)《2022年根河市人才回引報名表》(附件1)、《無不得回引情形承諾書》(附件2)。

4.現(xiàn)場報名流程:申報人員或委托人員攜帶報名材料(原件+紙質版復印件+原件PDF掃描件)到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組織部三樓會議室)現(xiàn)場報名。

5.網(wǎng)絡報名流程:申報人員將以上材料的掃描件按序整理成PDF文件,文件并命名為“姓名+聯(lián)系電話”,上傳到指定郵箱(ghsrc2022@163.com),申報人要保證資料真實、齊全、完整和清晰度,報名后,請電話告知工作人員。報送材料原件請妥善保管,組織考察時需提交原件。

(三)資格審查

申請回引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修改完善的、未按要求修改上報材料的不再審核。凡是因未按要求報送材料、報送材料不全、信息內容有誤等個人原因導致審查未通過的后果自負。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報考條件和要求,所填報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guī)范,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回引資格。

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請回引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取消回引資格;審查合格的,進入人崗相適評估環(huán)節(jié)。審查結果會以電話形式通知。

(四)人崗相適評估及考察考核

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就擬引進人員的專業(yè)、特長、工作經(jīng)歷等進行人崗相適評估。通過人崗相適評估的申請回引人員,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擬引進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考核;對申請人員的資格條件及現(xiàn)實工作表現(xiàn)進行實地考察或函詢;借閱審核干部人事檔案,人事檔案審核標準按照《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執(zhí)行。

與通過考察考核的申請回引人員確定引進崗位,達成一致后,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進入考察考核程序,無特殊原因,不得私自放棄報名。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實施,費用自理。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考察和體檢等情況,研究通過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

對符合條件的擬回引人員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genhe.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回引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待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查實并作出結論研究決定是否回引。

(七)調動入職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經(jīng)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報市委編委會審議通過后,由擬調入單位為回引人員辦理調入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一)引進人員需服從分配,在根河市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為5年。對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予以辭退并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和誠信檔案。

(二)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及四級主任科員以上職級公務員不保留相應職務,職級視調入單位職數(shù)實際情況予以落實,如無空缺職級職數(shù),保留工資待遇。

(三)已有專技職稱,到崗后原有職稱能否聘任需結合分配單位實際情況,如無職數(shù)聘任,可保留相應待遇。

(四)對引進的市屬企業(yè)人員,一般按照同級對口原則,結合本人意愿和我市實際,分配到我市市屬企業(yè)工作。

五、紀律監(jiān)督

(一)人才回引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匾藛T凡與用人單位班子成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分配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以及用人單位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并簽訂《回避承諾書》(附件3)。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涉及與回引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人才回引公正性的,應當回避。

(二)人才回引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人才回引工作紀律的回引人員,一經(jīng)查實,將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并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對違反人才回引工作紀律的領導干部及有關責任人,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理和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人才回引全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資格審查貫穿回引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有回引人員不符合回引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回引資格。

本公告由根河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名聯(lián)系電話:0470-5299070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0-5225042

點擊查看>>>附件1-3

1.2022年根河市人才回引報名表

2.無不得回引情形承諾書

3.回避承諾書

根河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8月25日

原標題:2022年根河市關于公開回引市域外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市屬企業(yè)人員工作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genhe.gov.cn/News/show/982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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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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