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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廈門市集美區(qū)招聘社區(qū)工作者(網格員)226名簡章

2023-02-08 13:15:42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廈門市集美區(qū)政府

集美區(qū)2023年招聘社區(qū)工作者(網格員)考試簡章

為推進集美區(qū)網格化建設,充實網格員隊伍力量,廈門市集美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者(網格員)226名,F(xiàn)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信息請查看《集美區(qū)2023年社區(qū)工作者(網格員)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在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間出生);

3.遵章守紀,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

(二)不得報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學業(yè)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2.現(xiàn)役軍人;

3.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4.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與報考崗位構成本簡章第七部分第八項回避關系情形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簡章規(guī)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如有弄虛作假者,2年內不得參與社區(qū)工作者(網格員)招聘考試。

三、發(fā)布招聘信息及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材料

報考人員須通過招考報名平臺上傳以下材料(全部為掃描件或足夠清晰的照片):

1.戶口簿(首頁+本人頁)。

2.畢業(yè)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如未取得畢業(yè)證的須上傳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并須于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向所屬鎮(zhèn)(街)提供畢業(yè)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shù)碼證件照(jpg格式,規(guī)格5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報考者將無法及時打印本人的準考證。

4.符合筆試加分政策的加分證明材料,詳見本簡章第四部分第二項。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網上報名:2023年2月11日8:00-2月14日17:00。請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網絡報名系統(tǒng)(www.kscpzx.com)進行報名。請如實、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shù)碼證件照(jpg格式,規(guī)格50k以下)。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請盡早上網報名,防止出現(xiàn)網絡擁堵無法成功報名,錯失報考機會。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2023年2月14日8:00-2月17日17:00。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2023年2月17日中午12:00前進行申訴。

3.網上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屆時將通過集美區(qū)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政府公告欄(http://www.jimei.gov.cn/zfgg/)發(fā)布通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本人準考證,需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上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4.筆試時間:筆試具體時間、地點等詳見準考證。

5.請在工作日及正常上班時間撥打咨詢電話,咨詢電話:0592-5079565,0592-5048676小黃、小蘭。

(三)注意事項

1.以上各類截止時間均為程序設定,時間一到,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

2.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簡章并對照崗位信息,確認符合簡章規(guī)定及擬報崗位資格條件后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本次考試不收報名費,每個報考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得更改,并以通過資格初審的崗位參加考試。

4.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擬聘人數(shù)的比例達不到2:1的,原則上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區(qū)民政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5.本次考試有關考務信息通知詳見集美區(qū)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政府公告欄(http://www.jimei.gov.cn/zfgg/),請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試辦法

本次考試只采取筆試方式,不設面試環(huán)節(jié),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參加筆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為100分,筆試主要內容為社會學、社會工作、社區(qū)工作及相關政策法規(guī)、時事政治以及公共基礎知識等考生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材料。筆試時請正確填(涂)準考證號碼,否則計以“0”分。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等要求詳見準考證。

(二)加分規(guī)定

1.入伍時戶籍地在廈門市的退伍軍人的筆試分加3分。

2.入伍時戶籍地在廈門市的進藏退伍軍人筆試分加5分。

3.榮立1次三等功(含1次三等功)以上的退伍軍人,筆試分加6分。

4.具有社會學、社會工作、社區(qū)管理與服務、社會工作與管理、社會管理與學習等專業(yè)筆試加3分。

以上加分不可累計,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加分。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報名時還須在“報名系統(tǒng)”上傳以下證明材料(掃描件或足夠清晰的照片),否則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

(1)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可持身份證、退伍證就近前往退役接收安置所在的區(qū)級退役軍人事務局(聯(lián)系方式及地址請查詢各區(qū)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或廈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移交安置與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處(廈門市豆仔尾路186號雙擁大廈(原糧食大廈),聯(lián)系電話0592-2226263)開具證明。

(2)具有社會學、社會工作、社區(qū)管理與服務、社會工作與管理、社會管理與學習等專業(yè)須提供畢業(yè)證書。

(三)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yōu)楣P試卷面分與加分之和,合格線為60分。屆時報考人員可在集美區(qū)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政府公告欄(http://www.jimei.gov.cn/zfgg/)上查詢成績。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名單將會在集美區(qū)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政府公告欄(http://www.jimei.gov.cn/zfgg/)公布。

(四)遞補

筆試成績保留一年,從筆試成績公示日期開始計算。一年內各鎮(zhèn)(街)崗位名額新增或出缺的,原則上可從本崗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依次遞補和錄用。

五、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jù)筆試成績排名順序,按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筆試成績相同者,按試卷第一大題成績高低進行排名錄取;若第一大題成績仍然相同的,按試卷第二大題成績高低排名錄取,依此類推。

(二)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由區(qū)民政局組織到指定的醫(y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對非當場復檢或非當日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區(qū)民政局另行指定醫(yī)院復檢一次,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以最終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體檢的結果一律無效。

女性報考者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y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yī)院結合實際確定。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三)考核。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鎮(zhèn)(街)進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為其政治思想和社會表現(xiàn)以及是否需要回避,包括綜治等情況,并對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復核時,報考人員須提供《集美區(qū)社區(qū)工作者(網格員)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學歷證書及學信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具備加分條件的證書或證明(如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及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同時出具戶籍所在地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等材料。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根據(jù)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集美區(qū)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政府公告欄(http://www.jimei.gov.cn/zfgg/)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以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

(二)公示結果無異議,辦理聘用手續(xù),并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項

(一)戶籍、學歷證書、相關證書、資格證書的資歷要求在報名截止日(2023年2月14日)前獲得。本次招考“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是指已滿18周歲、未滿36周歲,具體計算到月。

(二)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3年)》(以下簡稱《專業(yè)指導目錄》)進行專業(yè)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報考者報名時要如實填寫(只字不差)所學專業(yè),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所學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為準,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位)和境外學歷(位)(含與境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由境外院校頒發(fā)證書,下同)所學專業(yè)以教育部學歷(位)認證部門(專指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下同)出具的學歷(位)認證報告或證明材料上注明的為準,或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或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查詢的為準。

(三)應屆高校畢業(yè)生

參照國家、福建省有關文件政策,本次招聘中涉及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包含如下對象:

1.2023屆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yè)生。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是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zhí)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通過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入學時將檔案關系轉到就讀學校、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yè)、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

2.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高校畢業(yè)生。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參加國家和福建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大學生“村官”和“服務社區(qū)計劃”,服務期限為1年及以上且于報名截止日前期滿考核合格。

持境外學歷(位)的畢業(yè)生參照上述標準界定。

(四)未取得畢業(yè)證的全日制普通教育2023屆畢業(yè)生須憑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報名,本科及以下學歷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學歷(位)證書,研究生學歷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學歷(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五)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位)須是國民教育畢業(yè)學歷(位),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對應的學歷(位)及以上學歷(位)。但如果已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中最低學歷(位)要求而持有崗位專業(yè)要求的同級或更高級學歷(位)的,也可報考。

(六)持下述學歷(位)報考人員應于報名時提供書面認證報告或可進行學歷學位認證查詢,具體如下:

1.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錄中國留學網

(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屬國內院校與國(境)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或《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位)及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報考者的學歷必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確認。

(七)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用人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其他親屬關系,不得被聘用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九)報考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本考試簡章的解釋、規(guī)定僅適用于本次社區(qū)工作者(網格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會同區(qū)民政局解釋。情況確實特殊的,包括個別崗位是否取消招聘問題,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區(qū)民政局研究后作出決定。

集美區(qū)民政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1 集美區(qū)社區(qū)工作者(網格員)招聘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集美區(qū)社區(qū)工作者(網格員)公開招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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