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3 10:29:44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fā)〔2011〕22號)和《甘肅省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工作實施方案》(甘教師函〔2013〕3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jīng)學校研究決定,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23人,現(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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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三)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碩士研究生為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不受年齡限制。
(四)應聘人員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畢業(yè)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五)應聘人員畢業(yè)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yè)(專業(yè)方向)應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yè)(專業(yè)方向)一致,國(境)外相近專業(yè)及國內高校自設專業(yè)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決定是否納入招聘范圍。
(六)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蘭州文理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崗位列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強制措施的;
2.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單位處分且未過處分期的;
3.曾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5.有篡改、偽造人事檔案材料等情況的;
6.有學術不端行為的;
7.有師德失范行為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24年6月1日至6月7日每日8:00至18:00,其它時間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通過蘭州文理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網(wǎng)址為:https://rs.luas.edu.cn/zp.html#/)進行報名。
(1)網(wǎng)上注冊。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先進行用戶注冊,注冊時必須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并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注冊完成后,填寫應聘人員基本信息,選擇意向崗位(每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藍底電子證件照。
(2)上傳附件。應聘人員須將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以PDF格式上傳:本人居民身份證;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學位證;學信網(wǎng)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國(境)外畢業(yè)生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應屆畢業(yè)生還未取得學歷學位的,可上傳學校出具的2024年7月31日前能夠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證明材料;崗位有專業(yè)方向要求的,須出具專業(yè)方向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其他資質證書、獲獎證書等。
(3)報名信息修改。為確?荚嚨膰烂C性和公正性,報名期間,應聘人員僅可申請更改填寫錯誤的兩類信息:一是應聘人員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應聘人員身份證號碼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shù)字;其他報名信息不予更改。
應聘人員申請更改報名信息,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并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到蘭州文理學院南校區(qū)文昌樓1113辦公室審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為2024年6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4)資格初審。學校根據(jù)招聘公告要求和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在成功提交報名申請1個工作日后查看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可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在報名有效期內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在最后一天報名審核不通過導致無法改報其他崗位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對提供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應聘資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于6月14日至15日線上繳納報名費150元整(依照甘發(fā)改收費〔2019〕42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繳費流程詳見附件,因個人原因放棄考試的人員不予退費。繳費成功人員于2024年6月18日后在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由學校委托第三方命題。主要考核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及能力。
2.筆試形式:筆試統(tǒng)一組織,為閉卷形式,時間120分鐘,總分100分,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3.開考比例:原則上按照不低于參加筆試人員與招聘計劃的3∶1確定,不足3∶1的崗位,劃定60分的最低控制線,達不到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取消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4.筆試時間、地點:具體以筆試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次日在學校人事處官網(wǎng)(網(wǎng)址:https://rsc.luas.edu.cn/)公布,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三)資格復審
1.復審時間:2024年7月4日至5日每日9:00至17:00,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2.復審地點:蘭州文理學院致遠樓二樓視頻會議室。
3.復審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藍底1寸證件照6張;
(3)報名系統(tǒng)導出的《蘭州文理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1份;
(4)本人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信網(wǎng)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國(境)外畢業(yè)生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還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2024年7月31日前能夠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證明原件;
(5)崗位有專業(yè)方向要求的,須出具專業(yè)方向證明原件;
(6)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7)本人提交的報名材料要真實、準確。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
1.開考比例:原則上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參加面試人員與招聘計劃的3:1確定面試人員,不足3:1的崗位,劃定70分為面試最低控制線,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取消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2.領取面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須隨時關注蘭州文理學院人事處官網(wǎng)并保持電話暢通。
3.面試時間、地點:具體以面試準考證為準。
4.面試內容:教學崗位面試內容為本專業(yè)課程試講,題目內容自選(不得選擇綜述、前言、導論、復習等章節(jié))。具體包括教學能力測試:教學內容充實、教學思路清晰、教學方法得當、教案規(guī)范、板書工整,專業(yè)素質考核;綜合素質測試:教學儀表端莊、普通話標準、邏輯思維清晰。(音體美專業(yè)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占面試成績的30%)。輔導員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崗位專業(yè)技能、組織能力、思維能力、業(yè)務素質及潛在能力等。
5.成績公布: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考生現(xiàn)場簽字確認,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五)公布成績
1.總成績確定: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其中音體美專業(yè)總成績=筆試成績×60%+(試講成績×70%+專業(yè)技能測試×30%)×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若總成績相同,則以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若筆試成績相同,則加試面試確定排名。
2.總成績公布:面試結束后2日內,在蘭州文理學院人事處官網(wǎng)公布總成績。
(六)體檢
1.組織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由學校按照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名單并在三甲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文件執(zhí)行,并加入心理測試環(huán)節(jié)。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3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遞補:如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資格等情況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未達到筆試、面試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者不得遞補。
3.其他:應聘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guī)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如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學校負責組成三人考察小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采取個別談話、調閱檔案等方法,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學、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作出考察結論。
應聘人員在考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的行為,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八)擬聘公示
根據(jù)體檢和考察結果,由學校決策會議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蘭州文理學院人事處官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如有問題反映,經(jīng)調查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公示及之后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九)備案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經(jīng)學校決策會議研究后報甘肅省教育廳和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備案后按照規(guī)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xiàn)相應待遇,并按規(guī)定辦理檔案手續(xù)。所有人員入職后須先從事至少2年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考試考務工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劃定考試范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三)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即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以及有其他影響情形的崗位。具體回避情形請查閱《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
(四)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者不予審批聘用。畢業(yè)證信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無法查詢及在“鼎力信”等網(wǎng)站查證有失信行為的報考人員,不予審批聘用。
(五)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等通知將通過學校人事處官網(wǎng)公布、電話通知等方式告知,請隨時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若本人不及時閱讀相關信息,造成后果,責任自負。
(六)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
咨詢電話:0931-8237813
監(jiān)督電話:0931-8685184
附件1:蘭州文理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崗位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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