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9 16:06:45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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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交流調配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麗委辦發(fā)〔2019〕31號)有關規(guī)定,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面向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和人數(shù)
選聘單位 | 選聘 崗位 | 崗位 類別 | 崗位 等級 | 選聘 人數(shù) | 專業(yè)或從業(yè)要求 |
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資料編輯室 | 財務 | 專業(yè)技術 崗位 | 專技12級 | 1 | 專業(yè)為會計學(120203K)、財務管理(120204)、審計學(120207)或具有從事財務工作2年及以上經歷 |
二、選聘條件
(一)選聘對象應具有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任職資格。
除上述基本條件外,選聘對象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麗水市直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84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4.近兩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含試用期不定等次)且在現(xiàn)工作單位工作滿1年;有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需工作滿相應服務年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要求:
1.本次選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等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19日;
2.與選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應規(guī)定執(zhí)行。
三、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在麗水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lishui.gov.cn/)、麗水先鋒網(wǎng)(http://www.lsxfw.cn)、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rsj.lishui.gov.cn/)、麗水市人事考試院網(wǎng)站(http://www.lsrsks.com/)等平臺發(fā)布公告。
(二)公開報名。
本次選聘采用電子報名的形式。
1.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開始報名,截至2024年8月30日18:00。
2.報考人員填寫《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連同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證明材料掃描成PDF文件通過浙政釘或電子郵箱(1410889347@qq.com)發(fā)送,聯(lián)系人:熊雅婷,聯(lián)系電話:0578-2098176。
(三)資格初審。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結果以浙政釘形式告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參加統(tǒng)一考試。如符合條件人數(shù)不足1:3的,取消本次選聘。
(四)筆試。采用閉卷方式,滿分100分。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選聘名額1:5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不足1:5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前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應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以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進入面試。
(六)面試。采用結構化形式,滿分為100分。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確定體檢考察入圍人員。面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折算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選聘名額1:2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八)體檢和考察。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合格的,由市委辦公室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表現(xiàn)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體檢、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人員進行體檢、考察。
(九)公示。經研究確定擬選聘人選后,在調入和調出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選聘人選反映有影響選聘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選聘。
(十)聘用。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聘的,實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調動和聘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四、其它事項
(一)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辦公室人事行政處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8-2098176、0578-2098118。
(二)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詳細,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予以取消資格。
(三)市委辦公室機關紀委全程參與選聘工作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8-2098185。
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
2024年8月19日
原文標題: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面向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chinasydw.org/202408/366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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