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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調查”莫成“退一步免查”

2013-11-21 09:14:32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www.yflching.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陜西省安康市嵐皋縣三名干部駕駛警車,在工作期間到法門寺景區(qū)游玩。此事被網(wǎng)友拍照并曝光后,引發(fā)熱議。11月18日晚,嵐皋縣委決定免去胡潤貴同志縣林業(yè)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和張金裕同志縣森林公安分局橫溪派出所長職務,縣財政局決定免去劉輝明同志政府采購中心主任職務。(11月19日 中國新聞網(wǎng))

  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公車私用,八項規(guī)定,反對四風,也在不斷提醒,不斷教育。但是,我們這些干部竟然還頂風違紀,實在難以讓人同情。現(xiàn)在,進行免職處理,當然應該。不過,不應該僅僅停留在免職處理上,還應進一步追查責任,追查車輛管理者的責任,追查單位監(jiān)督的責任,追查故意違紀的責任,等等,這樣的追查應該堅決徹底,不留情面,要起到足以讓其汲取教訓,足以震懾他人的作用。

  報道說,該縣紀委將對違規(guī)使用警務車輛、工作期間游覽景區(qū)等問題進一步調查核實,并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進行黨政紀處理。筆者很擔心,這個進一步調查會變成“退一步免查”,就是反正免職了,沒人注意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筆者之所以有這樣的擔心,有兩個原因,一是現(xiàn)實中這樣的情況的確存在,正因如此,一些人才滿不在乎,不怕違紀,才敢于頂風違紀。二是因為對一些人處理不徹底,此地免職,他地任職,所謂此地不養(yǎng)爺自有養(yǎng)爺處,這是導致某些官員對制度法規(guī)不重視的原因之一。

  筆者認為,對于這個“進一步調查”應該制定出具體的時間表,公布于眾,接受公眾監(jiān)督,什么時間調查什么了,處理結果如何,應該隨時通報;同時,要建立“最終處理公示”制度,就是對違紀官員的最終處理進行公開,接受公眾監(jiān)督。我們的上級紀委部門應該督促這個制度的具體落實,我們的輿論監(jiān)督部門應該報道這個最終處理的情況。魯迅寫過一篇文章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提到了痛打落水狗,用在這里雖然不夠恰當,但是,對于違紀者,尤其是故意違紀者的確需要有這種痛打落水狗的精神,否則,其他人不會汲取教訓。

  “進一步調查”莫成“退一步免查”,我們的的輿論,我們的公眾,應該睜大眼睛,看進一步調查的最終結果如何。期盼我們的管理者不要辜負了我們群眾期盼的眼睛。

 。ㄎ/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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