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2 11:59:25 公務員考試網 http://yflching.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對外公布《關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兑庖姟芬螅捎眯逃嵄乒┗蛘邇、餓、曬、烤、疲勞審訊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應當排除;切實改變“口供至上”的觀念和做法,注重實物證據的審查和運用。
消息一出,迅速占據各大網站顯要位置。從一條條轉發(fā)和評論中,可以感受到人們“若枯木望春,如久旱盼雨”的欣慰。那些刑訊逼供導致的人道慘案,那些因為疲勞審訊導致的冤假錯案,一直歷歷在目,刺痛公眾的神經。
盡管如此,可能還會有人為刑訊逼供辯護,認為在必要時候可以幫助“查明真相”。其實,這種邏輯建立在“有罪推定”的基礎之上,既然先入為主地判定審判對象為“罪人”,那么“罪人”的辯解,不是師心狡辯就是刻意隱瞞,而對“罪人”施以嚴刑以求真相,則天然具備“道德正當性”。然而,有罪推定的快感容易指鹿為馬,快意恩仇的暴力可能傷及無辜。在沒有被定罪之前,嫌疑分子也是公民,難道不應該受到法律保護、得到人道關懷嗎?
更何況,暴力神話不值得迷戀,刑訊逼供往往適得其反。正如一位法學家所言,在極端的肉體折磨之下,嫌疑人要么意志堅定,不說;要么不堪忍受,說謊。無論哪一種情況,都意味著刑訊逼供的失敗。縱覽古今中外,因刑訊逼供導致口供失真的案例,更是不勝枚舉。比如,歷史名著《叫魂》中講述了嚴刑拷打導致口供失真的故事,一個子虛烏有的事件升級為一場縱橫全國的“大案”。
在改革攻堅期、社會轉型期,利益主體蜂起,社會矛盾迭出。越是在案件多發(fā)易發(fā)的情況下,刑訊逼供越是能為政府過度干預司法審判大開方便之門。因“被害人”突然回家,被宣告無罪釋放的河南商丘村民趙作海,時隔12年才得以沉冤昭雪。“被打一個月,生不如死就招了”,這其中有多少刻骨銘心的傷痛?如果口供能夠通過暴力獲得,何談保證司法的公平與正義?
一千多年前,著名文人蘇軾曾寫下“賞疑從與,所以廣恩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也”?梢娚饔眯塘P一直是司法應有的人道關懷和價值理念。此次最高法發(fā)布的司法改革舉措,顯然是向著這一司法理念的回歸。放在改革的大背景下,全面深化改革決定要求,“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最高法的舉措也是對三中全會《決定》的踐行,體現(xiàn)出雷厲風行的改革決心。
一次具體判例,可以是司法公信的基石,也可能是信任崩潰的引線。嚴禁刑訊逼供,改變“口供至上”,在堅硬的現(xiàn)實中鑿出了一絲光亮。堅持司法體制改革,向著司法公正的目標,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與正義。
(李克濟,海外網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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