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

您當前位置:公務員考試網 > 時事評論 > 勞務稅36年未變 法律也需與時俱進

勞務稅36年未變 法律也需與時俱進

2016-10-18 09:52:13 公務員考試網 http://www.yflching.cn/ 文章來源:四川在線

華圖教育網為大家提供公務員考試時事評論相關內容的文章,以幫助大家更快的找到所需內容。下面是華圖時事評論欄目為大家整理提供的“勞務稅36年未變 法律也需與時俱進”,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習旺季的尾聲,批量結束實習返校的學生陸續(xù)遭遇“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簡稱“勞務稅”)。對絕大多數學生而言,這是他們人生中第一個留下深刻印象的稅制。該稅制規(guī)定的800元的起征點,遠低于工薪個稅3500元的起征點。(10月12日《21世紀經濟報道》)

1980年的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余額按照20%稅率納稅。根據統(tǒng)計部門數據,1980年全國平均工資為762元/年,一次收入800元的起征點對絕大多數人而言高不可攀?傻搅2015年,全國平均工資62029元/年,為1980年的81倍,折合5170元/月。從1980年至今,個稅法歷經6次修改,個稅起征點從800元增至3500元,但“勞務稅”800元的起征點、20%的稅率沿用至今已36年未改。“勞務稅”是對實習生的嚴重歧視,應當脫胎換骨甚至壽終正寢。

當下,各種歧視多如牛毛,職業(yè)歧視、身份歧視、學歷歧視、身體歧視等。實習生是特殊的弱勢群體,工資低,工作時間長、強度高、壓力大,本來應該在稅收方面給予照顧,但“勞務稅”偏偏成為給他們量身定制的稅種,既傷害社會公平,更涉嫌身份歧視。

根據教育部數據,每年實習生數量超過1000萬人次,除了少部分企業(yè)為實習生避稅外,大部分實習生都要承擔“勞務稅”。 稅收是國家收入的主要來源,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但是,“勞務稅”起征點和稅率36年未改,既不符合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精神,更違背以人為本、以民為本的原則。有專家直言,平等征稅才能鼓勵勞動力,實習生的勞動收入應該受到法律的公平對待。

“勞務稅”的起征點和稅率是法律規(guī)定的,但法律是人制定的,工薪族個稅起征點可以提高,實習生的“勞務稅”起征點為啥不提高?法律必須逐步完善,我國全面依法治國,落后的、不合時宜的、涉嫌歧視的法律,無疑應該及時修改甚至徹底廢除。

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建成,“勞務稅”就像法律體系中人們吃飯時飯中發(fā)現的一粒沙子。不要小看這粒沙子的危害,它影響社會公平正義和文明進步,侵害部分公民基本權益,玷污黨和國家良好形象,36年未改的“勞務稅”確實應該“動手術”了。

相關內容推薦

(編輯:moyun)
華圖教育:huatuv
想考上公務員的人都關注了我們!
立即關注

10萬+
閱讀量
150w+
粉絲
1000+
點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