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5 13:15 來源: 燈塔-黨建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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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東省縣級紀委監(jiān)委機關專項招錄公務員(493人)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現將山東省公安機關專項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間出生),2024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報考的,以及報考法醫(yī)職位的,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者曾連續(xù)6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對其在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的,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所在的同一招錄機關或用人單位,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回避情形的機關(單位)或相應職位。
二、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招錄人數、具體職位、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招錄職位表,報考者可以通過“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https://www.dtdjzx.gov.cn/)、“燈塔-黨建在線”手機APP的“錄用公務員”專欄和山東省公安廳網站(http://gat.shandong.gov.cn)、“山東公安”微信公眾號查詢。
報考者如需咨詢招錄職位相關專業(yè)、學歷、學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的,可與招錄機關聯系(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
(二)網上報名
專項招錄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4年7月7日9:00至7月9日16:00。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者登錄山東省公安廳網站(http://gat.shandong.gov.cn),進入山東省公安機關專項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報名系統(tǒng)(以下簡稱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名申請。每人只能選報1個職位,在資格初審前多次提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時,應當仔細閱讀《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可于2024年7月7日11:00至7月10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可再報考其他職位。2024年7月9日16:00以后,報名申請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報名申請材料和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由招錄機關負責,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2024年國內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本次招錄對職位要求取得的資格(資質)證書采取承諾制,報考者可先承諾報名考試、后審查資格(資質)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應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錄公告和職位中,其他未明確時限的報考資格條件,報考者均應于2024年7月7日前取得。
3.報名確認。招錄機關于2024年7月10日16:00前完成資格初審工作。報考者通過資格初審后,應于2024年7月7日11:00至7月11日16:00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報考者應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確認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應于2024年7月10日16:00前按照報名系統(tǒng)提示上傳減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鄉(xiāng)村振興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
4.網上打印報名資料和準考證。繳費確認后,報考者應及時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打印并簽署《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以上材料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并于2024年7月24日9:00至7月27日14:30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報考者應將筆試準考證保存到公示擬錄用人員環(huán)節(jié)。
5.錄用計劃核減及職位改報。最終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原則上按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
核減和取消錄用計劃的情況,在“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燈塔-黨建在線”手機APP的“錄用公務員”專欄和省公安廳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本市范圍內其他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
報考者在整個招錄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當及時聯系招錄機關變更聯系電話,以免錯失錄用機會。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內容。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相關內容,滿分100分。報考執(zhí)法勤務職位的,除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須參加統(tǒng)一組織的專業(yè)科目考試。執(zhí)法勤務職位的筆試成績按照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分別占70%、3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不設置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職位,公共科目成績即為筆試成績。
2.時間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24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
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為2024年7月27日下午14:00—16:00。
筆試在全省各設區(qū)的市設置考點。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報考者可于2024年8月中旬前在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報考者須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二)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面試公告。面試公告將通過“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燈塔-黨建在線”手機APP的“錄用公務員”專欄和省公安廳網站、微信公眾號發(fā)布。
招錄機關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照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人選。面試前,組織面試人選資格復審,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報考者須按照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規(guī)定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不符合招錄職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錄機關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招錄機關應當終止其錄用程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實行考官和考生雙抽簽。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采取適當方式向面試人員公布。
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的比例進行百分制合成。筆試、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綜合成績將通過“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燈塔-黨建在線”手機APP的“錄用公務員”專欄和省公安廳網站、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
招錄機關組織報考者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
四、體能測評
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能測評范圍的人選。其中,計劃錄用1人的職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范圍的人選;計劃錄用2人及以上的職位,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范圍的人選。如同一職位出現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此外,進入體能測評范圍人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男子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個項目;女子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個項目。警務技術職位免予測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項目。
縱跳摸高項目每名考生測評不超過3次,其中有1次測評達標的,該項目即為測評合格;10米×4往返跑項目每名考生測評不超過2次,其中有1次測評達標的,該項目即為測評合格;1000米(男)/800米(女)跑項目每名考生只測評1次。
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考生凡應測項目中任意一項不達標的,即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再參加后續(xù)項目的測評,同時不再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政治考察)
根據錄用計劃和綜合成績的職位排名,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本次招錄對體檢和考察人選不實行遞補。
(一)體檢
體檢在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除符合通用標準外,還應當符合對人民警察崗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包括: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tài)異常等),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無色盲,無嗅覺遲鈍,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報考法醫(yī)等職位的,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0;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等身體條件的要求。
(二)考察(政治考察)
考察(政治考察)根據《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組織實施。
考察(政治考察)嚴格按照人民警察的標準、條件和報考職位要求,貫徹落實新時代好干部標準,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以及主要經歷、出國(境)情況、獎懲情況、現實表現等情況?疾(政治考察)情況作為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疾烊诉x達不到公務員(人民警察)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六、公示和報到
招錄機關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政治考察)情況等,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由省公安廳在“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燈塔-黨建在線”手機APP的“錄用公務員”專欄和省公安廳網站、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對于公示后無故放棄錄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將有關情況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記錄在案。
報考者應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攜帶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辦理報到手續(xù)。對已經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的人員,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取消錄用,有關材料存入本人檔案。
七、試用
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新錄用公務員應當安排在錄用職位工作。試用期間發(fā)現新錄用公務員有不具備公務員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不能勝任職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特別提示:
本次招錄發(fā)布的公告、職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數。
政策咨詢電話:0531-85125492。
報名技術支持和筆試考務咨詢電話:0531-88920253。
咨詢時間:報名期間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山東省公務員局
2024年7月
原標題:山東省公安機關專項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dtdjzx.gov.cn/staticPage/zhuanti/gwyzkggzkgg/20240704/28729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