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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三支一扶考試內容:土地承包經營權可擔保抵押的重要意義

2018-10-12 08:33:05 三支一扶招聘網 http://yflching.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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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了《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yè)現代化的若干意見》(即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分赋,要在“穩(wěn)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wěn)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允許承包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

從上世紀80年代我國農村土地承包責任制在中央政策中獲得承認以來,農民對所承包的土地已逐步可行使流轉、轉租、入股、無償續(xù)期及繼承等權利,但承包經營權在法律上的權屬一直比較模糊。這也導致當前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流轉過程中,存在流轉期限短、程序不規(guī)范、承包人權益易受侵害等問題,制約著農村經濟與社會的進一步發(fā)展。在我國農村地區(qū)城鎮(zhèn)化進程加快,現代農業(yè)加速發(fā)展的背景下,政策首次明確全國范圍內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可擔保抵押。對此究竟有何重要的意義?此政策又會對農村經濟和城鎮(zhèn)化建設產生哪些深遠影響?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抵押擔保,對賦予農民財產權、促進農業(yè)現代化和推動農村地區(qū)城鎮(zhèn)化進程有著重要意義

(一)這是賦予農民財產權的關鍵舉措農民依托土地經營權獲得相關財產權利需要法律依據,盡管2007年我國《物權法》明確了土地承包期限和續(xù)約、轉讓等權利,2008年十七屆三中全會在《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fā)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農村土地承包權可在“自愿、依法、有償”原則下實現流轉,但對之相關的財產權利界定并不明晰。近年來社會各界就農村土地承包權是否屬于農民財產權利的問題一直開展著廣泛的研討,其中爭論焦點就在于是否可比照實物資產進行抵押擔保。一些地方在此背景下已著手探索實踐。早在2010年末重慶就開始試水農村承包地經營權抵押融資,盡管得到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等高層管理部門的許可,但受有關政策與現行法律的約束(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就規(guī)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或者抵償債務的,應當認定無效”),實際操作中基本由政府集中組織推動并提供貼息,需結合其他擔保物而非直接以承包權抵押,實際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對于承包土地上沒有溫室大棚、灌溉設備、作業(yè)機械等固定資產投入的農民,承包經營權難以融資擔保多年來成為制約生產資本募集、農業(yè)基礎設施投入和土地有效流轉利用的關鍵因素,也限制了廣大農民獲得財產收益以進一步提升生活水平。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可抵押擔保屬性,實質上等于確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我國農民的一項財產權利,其可完整實現經營使用、有償流轉、抵押擔保、長期持有及繼承等財產功能,將成為與住房、農業(yè)設施等資產相匹配的農民固有財產。未來在相關法律和規(guī)范逐步出臺落實后,這項財產權利將正式擁有法律依據和保障。

(二)政策有利于農村土地流轉和高效利用,助推農業(yè)現代化進程近年來全國開展的土地確權行動以及今年中央文件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可抵押擔保,直指以往農村土地流轉諸多問題的核心難點――明晰權屬、規(guī)范交易和市場定價。核心根源問題解決后,金融機構和專業(yè)中介機構參與農村土地流轉和開展農業(yè)金融業(yè)務過程可以避免抵押物權模糊的風險,有利于吸引更多專業(yè)機構進入農村經濟領域,推動農村金融走向專業(yè)化,繁榮農村不動產交易和金融擔保市場。更重要的是,隨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抵押擔保,在眾多金融機構和專業(yè)機構的參與協(xié)助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估價將實現與市場真正接軌,能較充分地反映出未來收益折現估值,從而大幅降低農村居民收益受損風險。農戶可更放心地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到各類種植、養(yǎng)殖、畜牧、農產品加工等產業(yè)化集團,或直接轉讓給其他大農戶和產業(yè)集團。這樣一來,分散的土地將逐步集中到有更強的農業(yè)經營意愿和經驗的農戶手中,不僅利于農村土地得到更充分有效利用,也有利于大農業(yè)莊園實行專業(yè)化經營和產業(yè)化運作。而脫地的農民,離鄉(xiāng)的可以同時享受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租、入股或轉讓的財產收益和外出打工收益,加快財富積累和生活水平提升;守土的可以在保留土地經營權各項收益的同時參與到農村經濟各類產業(yè)化組織中,在農產品加工、物流、商貿流通、社區(qū)服務等領域找到新的位置,利于農村經濟活動分工專業(yè)化水平提升。因此從長期來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財產權屬清晰化和資本化將成為我國以小農經營為主的農村經濟結構向專業(yè)化大農業(yè)經營轉變的關鍵助推因素,最終將促進農業(yè)現代化的實現和農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升。

在各種利農、惠農政策的扶持之下,實現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也必將是不久的未來我們所喜聞樂見的圖畫。

(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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