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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校長每天發(fā)微博是亂攤派行為

2013-11-19 13:52:37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www.yflching.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山東濟南長清區(qū)120名校長現(xiàn)在被要求每天發(fā)微博,不發(fā)將被問責。為保證這些微博能夠真正發(fā)揮作用,微博管理運營納入全區(qū)教育宣傳工作績效考核,實行季度通報、年度考核。(11月18日央廣網(wǎng))

  如今,微博之于工作、生活,已算不上時髦,而是一種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它對于人們相互交流發(fā)揮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是傳統(tǒng)媒體不可替代的。濟南長清區(qū)教體局審時度勢,作出這一決策部署,并非無病呻吟。

  但是,這一決策究竟有多大的必要性也很難說出一二三四,到頭來,讓校長扮演了串角。

  學校是一個事業(yè)單位,以教書育人為本,教育的對象是學生,發(fā)微博是為了與網(wǎng)民、家長、學生溝通,長此以往,勢必牽制校長的工作精力。校長是學校的校長,而不是社會、家庭的校長。校長并非不需要與家長溝通,這種溝通要有限度,有必要,要實事求是。

  規(guī)定校長每天發(fā)微博,在技術上要解決一個現(xiàn)實的問題。作為官方微博,到底是點對點交流,還是點對面的交流。點對點交流無論怎么說,不像一個校長干的活;點對面的交流,要搞清楚一個問題,到底有多少學生家長和學生開通了微博。開通了微博當然便于交流,而沒有開通微博的如何交流。“木桶理論”強調的是短板的制約作用,沒有條件開通微博的家庭和學生,學校如何向他們作出交待。

  一個學校有多個年級,每個年級都有不同的特點,每個年級的每個班級也有不同的情況,每個班級中的每個學生也有著個體差異,要求校長每天發(fā)微博,到底是針對某一個年級,還是某一個班級,還是某一個學生。發(fā)微博,就要有干貨,就要讓網(wǎng)民、家長、學生在校長的微博中得到收獲,甚至不同的受眾有不同的收獲,這是一件談何容易的事。無論校長與家長還是學生在微博上交流,不僅面廣量大,難以應付,而且對學生家長來說,未必就能獲得支持,如果學生因此用微博出現(xiàn)走火入魔了的現(xiàn)象,校長承擔不起這個責任。

  校長為教師服務、為學生服務、為教育工作服務,教育行政部門要求校長發(fā)微博為網(wǎng)民、家長、學生服務,這是行政工作的亂指揮、亂攤派,是校長工作的越位。一個好的校長,要想有所作為,就要有為有不為,盡心盡力做好本職工作,而不是搞花拳繡腿,在微博上發(fā)“今天天氣哈哈哈”之類不痛不癢的教育信息,這是對校長工作精力的無謂消耗,只是為教育主管部門獻上的一個花架子。

  學校如果發(fā)生違規(guī)、違紀的事并造成社會影響,學校就要及時處理,可以在微博上予以通報。但這也不能作為主渠道,因為誰都不能保證微博已經(jīng)普及到每個學生和家長,主渠道是在校園大門口貼出紙質通告,以便廣而告之。

  校長發(fā)微博并非一無可取之處,利用信息化手段也是社會的進步,可以為教育助一臂之力,但也不能把校園微博看成是萬能的,校長發(fā)微博要因事制宜,量力而行,發(fā)得其所,而不能當作一種硬性任務,甚至作為考核指標,因為校長的職責不同于區(qū)教體局工作人員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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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admin)
華圖教育:huatu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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