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4 09:10:27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yflching.cn/ 文章來源:紅網(wǎng)
一起柞水投毒殺人案,13年后沉冤昭雪。2003年被判有期徒刑15年的柯長桂,今年7月1日拿到了法院無罪判決。判決中道出了冤案真相:原判認罪事實錯誤。殺人動機純屬主觀臆斷?麻L桂有罪供述系刑訊逼供、誘供、騙供的結果。(7月3日新華網(wǎng))
2002年6月1日,柯長桂家蓋灶房,左鄰右舍來幫忙,郝延林是其中之一。當晚,柯長桂在家請大伙吃飯,晚9點左右,大家陸續(xù)離開。郝延林的家距柯長桂家約50余米,清晨,人們發(fā)現(xiàn)郝延林尸首的位置正好在兩家中間。
警方調(diào)查筆錄中,當天飯桌上的其他人都說郝延林沒喝醉,回家的時候還用手電給別人照路送人回家。很長一段時間,警方并沒有找到這起投毒案的突破口。村子里的很多人都做了調(diào)查筆錄,均沒有將嫌疑人指向柯長桂。然而案件發(fā)生8個月后,柯長桂等7人被帶到曹坪鎮(zhèn)派出所。據(jù)柯長桂說:“他們打我,一直不讓我睡覺,整個人都是昏昏沉沉的。他們寫好了筆錄讓我摁手印,我沒殺人,他們把我寫成了殺人犯。我不摁,他們拉著我的手硬往上面摁。”不僅如此,原判采信的證據(jù)有失客觀公正。原判程序違法,省高院發(fā)回商洛市中院重審卻未審,直接移送基層法院審理,隨意改變并降低審級違法。
柯長桂11年的牢獄之災,可獲得一筆國家賠償。某種程度上,柯長桂13年后得以沉冤昭雪還算是幸運的。然而,人生能有幾個13年?柯長桂不明不白的牢獄之災以及對整個家庭的打擊,都是金錢無法彌補的。誰來為當年辦錯了的這起“殺人案”買單?
據(jù)報道,郝延林案在當年是公安系統(tǒng)督辦案件。案發(fā)時為2002年6月2日,當?shù)鼐竭t遲沒有破案,在命案必破的壓力下,案發(fā)過去了8個月后,最終警方才確定嫌疑人是柯長桂。當年參與此案、在筆錄中有記錄的4個民警都已升官,當年商洛市檢察院的公訴人多次獲得省級榮譽,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已退休多年,曾是刑一庭領導。當年柞水縣人民法院審判長,如今已經(jīng)是該院副職。
對冤假錯案的平反昭雪,維護了法治社會的公平正義。對制造冤案的辦案人員進行追責已成為全社會共識。2012年4月,河南陜縣人民法院對該院法官水濤自稱“眼睛花”判錯的案件進行再審宣判。三門峽市政法紀工委、三門峽中院啟動責任追究程序,水濤涉嫌違法犯罪被移交司法機關查處。陜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霍建辰、刑庭庭長呂丙林分別受到黨紀處分。湖濱區(qū)人民法院后川法庭庭長翟二民被誡勉談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并非所有制造冤假錯案的責任人都受到了追責。浙江張高平叔侄冤案轟動一時。早在2013年4月,浙江省政法委就已成立調(diào)查組,徹查2003年杭州“5·19”奸殺案的偵查、起訴、審判等全部司法過程中的涉案人員。如今,三年過去了,就是不見調(diào)查結果。今年1月,新京報發(fā)表評論追問:《調(diào)查“女神探”啥時才能完?》
的確,那些讓張高平叔侄、柯長桂蒙冤的辦案人員如果毫發(fā)無損,就不能從制度上杜絕冤假錯案的發(fā)生。只有對制造冤假錯案的辦案人員進行追責,才能彰顯正義,以儆效尤,司法公平正義的陽光才能普照神州。
文/張衛(wèi)斌
相關內(nèi)容推薦:
10萬+
閱讀量150w+
粉絲1000+
點贊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