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安徽《行測》真題

9:單選題、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對經營者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但不得采取的措施是(    )。

A 罰款

B 警告

C 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D 行政拘留

【答案】D

【解析】《行政處罰法》第16條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故本題答案為D項

【拓展】如果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十分熟悉,也可以依照本法做題。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0條規(guī)定,對經營者的違法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整頓,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法條中并沒有行政拘留的處罰

10:單選題、

張某因擾亂社會治安受到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張某認為處罰太重,應當如何處理?(    )。

A 直接起訴

B 先申請復議,若不服復議決定再起訴

C 既可申請復議,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D 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申請復議

【答案】C

【解析】《行政訴訟法》第37條規(guī)定:“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題不屬于復議前置的情形,所以答案為C項

【拓展】關于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的關系,有以下幾種:第一,復議選擇不終局,即行政相對人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主體侵犯,既可以選擇復議,也可以選擇訴訟,大部分的行政爭議均屬于這種情況;第二,復議前置不終局,當行政爭議產生后,行政相對人必須先復議,再訴訟,否則,法院不予受理。第三,復議選擇但終局,行政相對人在發(fā)生行政爭議后,可以選擇復議,也可以選擇訴訟,如果選擇復議,復議決定作出,不能再訴訟。第四,只能復議,不能訴訟

11:單選題、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fā)給股東的入股憑證,購買股票后,股東成為(    )。

A 企業(yè)法人

B 公司的債主

C 企業(yè)的經營者

D 公司的所有者

【答案】D

【解析】A項企業(yè)法人是指擁有法人資格的享有一定權利并承擔一定義務的社會組織;B項公司的債主是指持有公司債券的主體;C項企業(yè)的經營者是指擔任行政職務的人,如董事,監(jiān)事,經理,高管等;D項公司的所有者是指擁有股份的主體。故答案為D項

【技巧】排除法。企業(yè)法人,法人只能是組織,不能是自然人,不符合;公司的債主,需與公司存在債權債務關系,不符合;企業(yè)的經營者,既是企業(yè)的管理者,出資者未必是管理者,不符合。故選擇D

12:單選題、

王某將與其有私仇的李某打昏在地后逃走,此時李某的熟人張某路過,見李某不省人事,遂將其手機、錢包拿走。本案中(    )。

A 王某構成故意傷害罪,張某沒有犯罪

B 王某構成故意傷害罪,張某構成盜竊罪

C 王某構成故意傷害罪,張某構成搶奪罪

D 王某、張某共同構成故意傷害罪和盜竊罪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刑法。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實施犯罪。王某與張某沒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二人不構成共同犯罪。排除D。王某將李某打昏,構成故意傷害罪;張某僅實施了盜竊財物的行為,所以構成盜竊罪。所以答案為B項

【拓展】盜竊罪和搶奪罪的區(qū)分:1、行為性質不同:盜竊罪行為是隱蔽的,而搶奪行為是公然的,這是二者最本質的區(qū)分;2、對物的性質不同,盜竊未對物形成暴力,而搶奪對物形成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