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A卷)《行測》真題

5:單選、

甲與乙簽訂了一項買賣合同。約定:甲向乙支付定金5萬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支付違約金8萬元,后來乙違約,甲打算向法院提起訴訟,下列哪種訴訟請求既能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利益,又能獲得法院的支持(    )。

A 請求乙支付違約金8萬元

B 請求乙雙倍返還定金10萬元

C 請求乙支付違約金8萬元,同時請求返還定金5萬元

D 請求乙雙倍返還定金10萬元,同時請求乙支付違約金8萬元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114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第115條規(guī)定,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題干要求“能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利益”,選用定金條款,甲可得10萬元;選用違約金條款,甲可得13萬元,A項說法錯誤,B和C項相比,C項更符合題意。另,《合同法》第116條規(guī)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這說明定金和違約金兩者只能選擇其一。由此排除D項。在甲選擇了違約金后,甲支付給乙的5萬元即轉化成預付款的性質,因此這5萬元也可主張返還,這并不違反定金與違約金只能選擇其一的規(guī)定。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C項

【拓展】違約責任的承當方式有:(一)繼續(xù)履行,指在一方違反合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其依據合同的規(guī)定繼續(xù)履行。(二)賠償損失,指違約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法和依據合同的規(guī)定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三)違約金,指由當事人通過協(xié)商預先確定的、在違約發(fā)生后作出的獨立于履行行為以外的給付。(四)定金,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約定由一方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給付對方的金錢。定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額的20%。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也就是說,定金和違約金是不能同時并用,而只能選擇其一適用

6:單選、

某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在進行全市煤礦企業(yè)安全情況大檢查時,發(fā)現(xiàn)甲企業(yè)在安全生產方面存在巨大隱患,責令該企業(yè)停產停業(yè)進行整頓,該企業(yè)對此決定不服,該企業(yè)(    )。

A 可以向該市安全生產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

B 只能向該市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C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 應該先向該市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若不服復議決定,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答案】C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6條第一款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11條第一款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因此,題干中的甲企業(yè)既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12條第一款: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的外,申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所以,甲企業(yè)既可選擇向該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的上級機關(市政府或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申請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本題選擇C項

【拓展】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區(qū)別:(一)性質不同。行政復議是由上一級行政機關對下一級行政機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的審查,屬于行政行為的范疇,所有過程都在行政系統(tǒng)內部進行;而行政訴訟則是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實施的司法監(jiān)督,是一種司法行為。(二)受理機關不同。行政復議的受理機關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屬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而行政訴訟的受理機關則是人民法院。(三)受案范圍不同。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案件,而復議機關所受理的既有行政違法的案件,也有行政不當?shù)陌讣?。也就是說,凡是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爭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都可以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而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未必能夠提起行政訴訟。另外,法律規(guī)定行政復議裁決為終局決定的,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以后,不得再提起行政訴訟,從而使某行政爭議只能通過行政復議而不能通過行政訴訟得以解決。(四)審查的力度不同。受理復議申請的復議機關不僅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還要審查其是否適當;而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只審查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審查其是否適當,因此,行政復議的審查力度要大于行政訴訟。(五)審查依據不同。復議機關審理復議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行政規(guī)章以及上級行政機關依法制定和發(fā)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為依據;而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審查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及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行政和規(guī)章只作參照。(六)審理程序不同。行政復議基本上實行一級復議,以書面復議為原則;而行政訴訟案件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公開開庭審理的制度。相對而言,行政復議程序比較簡便、靈活。(七)審查范圍不同。行政訴訟是“不告不理”,審查的范圍限于原告請求范圍;行政復議則是“有錯必糾”,這意味著復議的范圍不局限于申請人的申請。因此行政復議的審查范圍要大于行政訴訟。 【信息源】2008-國家-109.衛(wèi)生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某國有企業(yè)共同作出一項行政處罰,該企業(yè)不服欲申請行政復議,應當如何處理?(    A.該企業(yè)應當向國務院申請行政復議,由國務院作出行政復議決定B.該企業(yè)可以同時向兩個機構申請行政復議,由國務院作出行政復議決定C.該企業(yè)可以同時向這兩個機構申請行政復議,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機構共同作出行政復議決定D.該企業(yè)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個機構申請行政復議,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機構共同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本題選擇D選項2008-山西-97.下列關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關系說法正確的一項是(    )A.相對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不經行政復議,都不能提起行政訴訟B.法院審理行政訴訟案件后,相對人不能再對所訴行政行為提請行政復議C.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一樣,原則上進行開庭審查D.公務員對行政處分不服的,也是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本題選擇B選項

7:單選、

我國《物權法》中的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    )三大類。

A 地役權

B 質權

C 擔保物權

D 留置權

【答案】C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2條第二款規(guī)定: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A項的地役權屬于用益物權;B項的質權和D項的留置權屬于擔保物權的范疇。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C項

【拓展】物權可分為自物權和他物權。自物權指權利人依法對自己所有物享有的物權,即所有權。他物權分為用益物權(指對他人的所有物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和擔保物權(指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在債權人或第三人特定之物或權利上所設定的物權)。用益物權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等;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押權和留置權

8:單選、

李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緩刑考驗期滿后,司法機關查獲李某在緩刑考驗期內,曾經伙同他人盜竊財物價值3萬元,對李某應當如何處理(    )。

A 不撤銷緩刑,以累犯從重處罰

B 撤銷緩刑,以慣犯從重處罰

C 不撤銷緩刑,以盜竊罪從重處罰

D 撤銷緩刑,前后罪數(shù)罪并罰

【答案】D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77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fā)現(xiàn)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fā)現(xiàn)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guī)定,決定執(zhí)行的刑罰。由該規(guī)定可知,在下列兩種情況下應撤銷緩刑:(1)在緩刑考驗期內又犯新罪的,不論是否在考驗期內被發(fā)現(xiàn);(2)在緩刑考驗期內發(fā)現(xiàn)漏罪的。題目中李某在考驗期內又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前后罪數(shù)罪并罰。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D項

【拓展】緩刑,指對犯罪人判處刑罰,但在一定時間內暫緩執(zhí)行刑罰的制度緩刑的適用條件包括:(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修正案八增加的內容)。另: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zhí)行我國《刑法》第73條規(guī)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