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華圖教育2019-02-1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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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德云社發(fā)布聲明稱,旗下多位藝人的住址、行程等信息被多次泄露、傳播及售賣,已嚴重妨礙藝人正常工作和生活,嚴重侵犯了藝人的隱私權(quán),甚至會對藝人人身安全帶來隱患,因此將針對上述侵權(quán)行為,委托律師依法維權(quán)。
申論熱點獨家模擬預測題及詳細解析
【模擬預測題】
【明星藝人個人信息泄露的現(xiàn)象,早就不是第一次出現(xiàn)。去年,有媒體報道,在微博等社交平臺搜索“××明星航班”“刷關(guān)”等關(guān)鍵詞,很多售賣各種明星航班信息的賬號會跳出來,并要求買家加微信私聊。請就此事談談你的觀點?】
2月16日,調(diào)查發(fā)各社交網(wǎng)絡上仍有不少打著出售德云社相關(guān)藝人信息的賬號在活躍。
據(jù)一名自稱資深追星人士的賣家介紹,只需50元,粉絲就可獲得岳云鵬、張云雷、孟鶴堂等藝人身份證號碼。此外,張云雷等藝人住址信息也可以打包購買。“身份證加住址,打包價100元。”
對于上述信息來源,有網(wǎng)友爆料稱可能是其他粉絲或工作人員提供,但賣家堅稱:“都是我們自己查的,保真。”至于如何查到的,對方則閉口不談。
似乎是為了躲避監(jiān)管,買賣雙方聯(lián)系方式頗為復雜。根據(jù)賣家朋友圈信息顯示,其出售信息絕不僅限于德云社一眾藝人,從演員朱一龍、楊冪,到歌手薛之謙、李榮浩、再到偶像楊超越、黃明昊……許多明星的手機號、酒店入住信息乃至工作行程都在其出售范圍內(nèi)。
律師解讀 買賣明星信息均涉嫌侵權(quán)
事實上,藝人個人信息遭泄露乃至公開出售早已有之,不少明星都曾就此提出維權(quán),但這一現(xiàn)象始終屢禁不止。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的韓驍律師對此表示,不管是出售藝人個人信息的“黃牛”,還是購買此類信息并騷擾藝人的所謂“粉絲”,均涉嫌侵犯藝人的合法權(quán)利,嚴重者還會涉及刑事犯罪。
韓驍指出,根據(jù)《民法總則》規(guī)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因此,泄露、買賣旗下藝人個人信息的行為,已構(gòu)成侵權(quán)。按照《刑法》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將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律師提醒:“理性追星,切勿購買或公開他人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