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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共奏新時代調解工作新樂章

來源: 華圖教育2023-11-27 10:29

申論熱點材料閱讀

【熱點背景】

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lián)合召開全國調解工作會議。會上,多位人民調解員分享了自身的工作經驗,來自各地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的代表分別作了經驗交流,介紹了近年來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取得的積極成效,從不同角度展示了我國調解工作的新發(fā)展新成績。

【公考角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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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觀點】

加強新時代調解工作的重大意義,需要不斷推進調解工作創(chuàng)新發(fā)展,完善新時代新征程調解工作格局,加強對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深耕訴源治理,共奏新時代調解工作新樂章。

【綜合分析】

調解工作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和制度優(yōu)勢,是促進新征程社會長期穩(wěn)定的重要保障。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fā)展,社會矛盾糾紛規(guī)模較大,不能都進入訴訟,要充分發(fā)揮調解作用,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近年來,各級法院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業(yè)務指導,與司法行政機關和調解組織密切配合,有效發(fā)揮調解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中的基礎性作用,推動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與人民法院等各方面密切配合,充分發(fā)揮調解基礎性作用,化解大量矛盾糾紛,為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作出積極貢獻。

【參考對策】

一、“抓前端、治未病”,讓調解與司法裁判互促共進。人民調解充分依靠群眾智慧和力量,及時就地化解矛盾糾紛,是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第一道防線”。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共同發(fā)布了《關于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基礎性作用推進訴源治理的意見》,要推動發(fā)布意見落地落實,努力提高調解質效,促進實質解紛,助推國家治理、社會治理,大幅減少矛盾糾紛輕易成訟。

二、加強多元化解,廣泛匯聚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合力。要緊緊依靠黨委、黨委政法委領導,加強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各調解組織的信息通報和協(xié)調聯(lián)動,助力、指導、支持各類解紛力量,實現(xiàn)矛盾糾紛前端化解、實質化解。

三、做實調解指導,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要匯聚化解合力,既“走出去”指導、支持人民調解、行業(yè)調解、法院特邀調解等解紛力量,又結合實際把解紛資源“引進來”參與成訟案件化解工作。

四、“庭”“所”聯(lián)動,共同加強調解指導工作。建立“庭所聯(lián)合共建”機制,緊緊依靠黨委領導,與基層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務所“三所聯(lián)動”,會同基層社區(qū)、婦聯(lián)、工會設立矛盾化解中心,推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lián)動”。推進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鄉(xiāng)村、進社區(qū)、進網(wǎng)格”,推動創(chuàng)建“楓橋式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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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申論熱點公務員申論公務員 編輯:houx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