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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店禁帶酒水不是霸王條款

2013-12-13 13:05:58 公務員考試網 http://www.yflching.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把禁止顧客自帶酒水的規(guī)定視為霸王條款,則是對餐飲店一方自由交易權利的干預。

  作者:喻濤

  北京市工商局日前向社會發(fā)布了京城餐飲行業(yè)常見的6種不公平“霸王條款”,其中包括“禁止自帶酒水”等,消費者遇上以上霸王條款,可撥打工商熱線投訴舉報。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所謂霸王條款是說餐飲企業(yè)處于壟斷地位,利用自己的壟斷店大欺客傷害消費者權益。問題是,餐飲業(yè)是競爭激烈,準入門檻低,開放競爭充分的領域,誰都沒有能力壟斷。

  一家餐飲店要想掙錢,必須千方百計討好消費者,競爭的壓力隨時存在,這是市場的邏輯。既然餐飲行業(yè)不存在壟斷,霸王條款的指責自然很難站住腳。那么餐飲店為什么會禁止顧客自帶酒水呢?事實上,并非所有的餐飲店都如此,一般是那些地處繁華地段、生意非常火爆的餐飲店才會做出這樣的規(guī)定。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餐飲店的酒水一般都會比外面商店貴很多,即使門口就是便利超市。設想在同一家繁華的餐廳,有兩桌同樣多的人點了一樣的飯菜,區(qū)別僅是一桌點了酒而另一桌沒有。通常,點了酒的那一桌吃飯的時間會比沒要酒的那桌要長很多。對于這家繁華的餐廳而言,許多顧客要用餐都得排隊等號,時間非常寶貴,無論是收取偏高的酒水費用還是收取開瓶服務費,只是針對上述不同群體所做出的差別定價而已。

  可惜的是,這樣的事被視為霸王條款。自由市場中,不光消費者有自由交易的權利,餐飲店也有,而把禁止顧客自帶酒水的規(guī)定視為霸王條款,則是對餐飲店一方自由交易權利的干預。這樣的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結果會是飯菜價格的上漲。

  很多人認為,消費者權益的保障來自于相關法規(guī)以及政府部門的監(jiān)管。其實,企業(yè)之間的相互競爭便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最好保障,因為消費者總還是有得選。也就是說,應該讓市場在保護消費者權益上起決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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